疑罪从无

公子寇

<p class="ql-block">  为什么疑罪从无。</p><p class="ql-block"> 因为“疑心”但起,便会寻证“疑”之佐证,任何一件事情,都存在首尾或左右两端,在我们目标明确的走向一端时,便会忽视或远离另一端。譬如真相和谬误。</p><p class="ql-block"> 有人说,不可误杀误判是对无辜者的慈悲,但相比慈悲而言,我更愿意从尊重人权的角度去理解,甚而,“疑罪从无”中的尊重和人权更明确指向“有罪”者。</p><p class="ql-block"> 基于任何一种疑罪心理可能产生的“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结果,有罪者的枷锁将会令其在审判者面前成为最终审判!</p><p class="ql-block"> 也正是基于此种最终导向才有了“疑罪从无”的出现,它所保障的,是“有罪”之外哪怕百分之零点一的“无罪”可能性。</p><p class="ql-block"> 相比“不可放过”的判定,我更倾向接受疑罪从无的决断。</p><p class="ql-block"> 除却尊重,“疑罪从无”还有一个隐蔽的社会学心理,即我们更需要“罪无”的存在。</p><p class="ql-block"> 判定有罪倾向于对“恶念”的确认,对恶的审判也许会遏制恶,但对恶念的确认发生,即便是针对一个“有罪者”,也会在意识形态领域会演化成为相信恶的存在,从而助长恶念;而决断“罪无”,是对“无恶念”的维护,每一次“决断”,仁慈的地方并不在于放过“疑罪者”,而在于,证“无恶念”意识的存在。</p><p class="ql-block"> 疑罪从无,不是对恶的宽容,而是给不恶的空间。</p><p class="ql-block"> 譬如搀扶老人被罚等类事件。当此类“疑罪”出现时,司法处理结果若是判定“有”,则出现了对“恶念”的确认,这种确认形成的结果就是,人们的信任体系崩坏,如此之下,善念将被遏制,好意将被曲解,从而产生恶的循环。</p><p class="ql-block"> 反之,决断“无”,则会形成确认“无恶”的存在,进而形成可供信任和善意生长的意识空间。</p><p class="ql-block"> 以上所述,重点在“疑”,疑而难断时的“有罪判定”和“无罪决断”,与确凿证据下的审判不同,会形成与当时结果完全相反的两种导向,前者导向恶与泥沼,后者导向光与空间。</p><p class="ql-block"> 判定与决断,分属两个方向。“疑罪从无”,除却是对“被疑”者的尊重,也是给“疑者”和旁观者的救赎。</p><p class="ql-block"> 导向光明,则心性坦荡,导向泥沼,则心性晦暗。一人如是,一事如是,民众如是,社会亦如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