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防性侵教育 石首市南岳高级中学 心理咨询室制作

栗子姐

<p class="ql-block">有调查显示,在中国,有9.5%的女童和8%的男童都曾遭到过不同方式的性侵害,总数高达2500万人,而且多数都是熟人作案。这些数字实在触目惊心,警醒我们对孩子的保护决不可又有丝毫的掉以轻心。为提高女生对性侵害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大家学会识别和应对潜在的风险,我校心理咨询室将高一、高二、高三的全体女生分三次齐聚报告厅,召开女生大会,开展防性侵教育。</p> 性侵害定义 <p class="ql-block">  性侵害是指以暴力、威胁、恐吓或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愿,强迫与之发生性关系或进行其他性接触的行为。性侵害不仅包括身体接触,还包括非身体接触的性骚扰、言语威胁等。性侵害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强奸、猥亵、性骚扰等。这些行为都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p> <p class="ql-block">  无论父母多么努力,也无法做到24小时、无缝隙贴身保护,孩子总有独处、落单的时候,所以,教会孩子自我保护、远离性侵害更关键。</p> 识别潜在风险 <p class="ql-block">  我们要注意陌生人。在与陌生人交往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特别是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同时,要避免单独与陌生人相处,尤其是在偏僻的地方。我们要警惕熟人的不当行为。有些人可能会利用我们的信任,对我们进行性骚扰或侵犯。因此,我们要学会识别熟人的不当行为,并及时制止或寻求帮助。</p> 应对性侵的方法 <p class="ql-block">  如果不幸遭遇性侵害,我们要保持冷静,采取正确的方法来应对。首先,要大声呼救,吸引周围人的注意。如果有机会逃脱,要迅速离开现场,并向安全的地方求助。其次,如果无法逃脱,要尽量保持冷静,不要激怒对方。可以寻找机会进行反击或自卫,但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最后,要及时报警并寻求医疗帮助。报警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医疗帮助可以确保我们的身体健康。</p> 父母要让孩子知道 <p class="ql-block">  隐私部位只有爸爸妈妈、特别亲近的主要看护者、医生,在帮你洗澡、换衣服或者生病了去医院检查时才能看。其他人、其他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可以!</p> <p class="ql-block">不让别人碰是你的权利,对他人的奇怪要求,敢于说不。避免和陌生人搭腔,或独自和陌生人在封闭环境中接触。</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饮料或食品。如果有人告诉你,这件事不要告诉父母,那么一定要告诉父母!</p> 关于性侵常见误区 <p class="ql-block">1、男孩不可能遭到性侵害。事实上,男孩女孩都可能遭受性侵。</p><p class="ql-block">2、孩子小不会遭到性侵害。事实上,任何年龄的孩子都可能遭受性侵。</p><p class="ql-block">3、性侵孩子的大多是陌生人。事实上,性侵孩子的70%以上是熟人。</p><p class="ql-block">4、性侵者都会使用暴力。事实上,他们有时候会利用贿赂、诱骗、关爱等手段。</p><p class="ql-block">5、孩子能远离被性侵的环境。事实上,你没有办法让孩子时时刻刻都处于远离各种伤害的“真空”中。</p><p class="ql-block">6、重视财物而忽视人身安全。要直接告诉孩子,在爸爸妈妈眼中,孩子的生命比任何财产都重要。</p> 关于性侵的法律链接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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