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您好!孩子们快乐上学、平安回家是家校及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当前,我校有部分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在此,库尔勒市第二十二中学发出以下倡议:</p> <p class="ql-block"> 1、学生自主出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对学生未达到法定年龄骑行自行车的,我校将联合交警部门严格查处。年龄“达标”的同学(学生心智发育不成熟,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很不安全,尽量不骑自行车到校)在骑行过程中,要在辅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骑车载人,不与汽车并行。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以免发生危险。</p> <p class="ql-block"> 2、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的学生购买自行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规守法,共筑平安。</p> <p class="ql-block"> 3、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家校携手,互相支持配合。希望通过社会、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也恳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能够在学校两侧规范停车,给自己和他人一份安全;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给孩子们起好带头作用,确保我们的学生每天能安全、健康、快乐!</p><p class="ql-block">衷心感谢您的合作!</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库尔勒市第二十二中学宣</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4年5月17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