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4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纪念日,5月也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以进一步优化法治化教育环境为重点,在通化市教育局的协调组织下通化市幼儿园邀请到了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为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做《民法典》普法宣讲。</p> <p class="ql-block"> 首先,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王洪婷主任向大家解读了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和通化市教育局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保护的实施办法(试行)》,教师们认真学习此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责任和义务。</p> <p class="ql-block"> 普法讲座主讲人:丁秀男</p> <p class="ql-block"> 随后,市人民检察院丁检查官从民法典简介、结婚、离婚、子女抚养与收养四个方面用生动鲜活的案例为大家普及了《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的相关法条。</p><p class="ql-block"> 教师们与检察官积极互动,交流法律知识。</p> <p class="ql-block"> 本次普法活动为大家打开了一扇法律之窗,让教职工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养,增强了法律意识,让大家明白法律不仅是约束,更是保护。</p> <p class="ql-block">编辑:马 慧</p><p class="ql-block">审核:周鑫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