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租客打官司

羽茜

<p class="ql-block">我从2013年就买了一个小办公“楼”(只有一层),共两套办公室,一套约3300平方英尺,另一套2700平方英尺。我行医开业的时候就用那套2700平方英尺的;我把它装修了一下,里面有四个诊室,三个办公房间,一个休息室,还有病人的候诊室,前台,抽血化验室,等等,宽敞舒适。另一套早就租给一个开幼儿园的小公司,生意挺好,从2017年开始签了五年的合同,2022年又续约五年,很稳定。</p><p class="ql-block">我一直用我这套办公室行医直到退休,然后又通过房地产经纪人找了一个租客,是做成人日托(Adult daycare)的。这个租客(AP)在维吉尼亚海滨开了一个做家庭护理服务(Home Health) 的公司,已经很多年了,生意兴隆;她想扩大生意,就想在我办公楼这边租一套办公室做成人日托的生意,因为她家就住在附近,对她比较方便。我们在她签合同之前查过她的资料,知道她有不少财产,而且她同意用个人财产担保,也同意签五年的合同。当时还有另一个人也想租我的办公室,但那个人没开过自己的公司,只想签一年的合同,而且还有另一份完全不同的全职工作,我就没选这个租客。</p><p class="ql-block">我和AP在2022年6月签了合同,于2022年7月1日开始生效。AP提出让我免去前六个月的房租,这样她才有时间重新装修办公室,开展业务,我同意了。</p> <p class="ql-block">AP从2022年7月开始就装修办公室,把原来医疗诊所的形式改成成人日托活动中心的形式,她打通了几个小房间,变成一个大房间,可以让老人们看电视,聊天,和做其他娱乐活动。还有一些房间可以让人们休息,吃饭,下棋,等等。装修进展顺利,大概2-3个月就完成了。</p> <p class="ql-block">AP在办公楼的外面挂上成人日托中心的标牌</p> <p class="ql-block">这是装修好的成人日托中心里面的主要活动室,有很多舒适的座椅和桌子</p> <p class="ql-block">然后AP又雇了一个人(manager)帮她管理和建立这个新的公司,找客户,开展业务。但是我后来发现,AP自己并没有花多少心思和时间在筹建这个新公司上;我是从<span style="font-size: 18px;">我的另一个租客</span>知道这个消息的:她说外面经常有可能的客户到她的办公室问,怎么才能找到成人日托的工作人员,因为他们打电话没人接,敲门也没人开门,似乎那里根本没人工作。我把这些信息都转达给AP了,而且给她一些具体的建议,如何招揽生意,等等。她嘴上答应要改进,但事实上却没有一点改变。</p><p class="ql-block">几个月过去了,她的成人日托中心还没有真正开张。我还时不时问她业务开展的如何,是不是还需要别的什么帮助。她似乎并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对我只是敷衍而已。</p> <p class="ql-block">2023年1月,按照合同的规定,AP开始交房租。她连续交了六个月房租后,从7月1号起,她就自己停止交房租了,没有告诉我任何原因。我们的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如果她到每月的5号时还不交房租,她要多交5%的逾期费(late charges),如果整个月都不交房租,还要另外交每个月5%的利息。我从7月4号开始就给她发邮件,打电话,提醒她别忘了交房租。可是她根本不理我。</p><p class="ql-block">好不容易有一次她终于给我回电话了,她说她的公司没有开展起来,找不到足够的客人,所以她交不了房租。我告诉她,合同是五年的,而且是法律生效的,所以她必须交房租;业务开展不起来是她自己的问题,不能因此免掉房租。她问我她能不能把这个办公室再租给别人,我告诉她可以,但是那是她和别人的事情,我不管,我只跟她要房租。后来她也没租给别人,还是不努力开展业务;继续不交房租。</p><p class="ql-block">我后来每个月给她写一封信,告诉她已经欠了我多少钱,用电子邮件发到她的邮箱,并且用普通邮件寄到她的家里和办公室。她从没给我过任何答复;后来发现寄到她另一个办公室的邮件都退回来了,但寄到她家里的信都没退还,说明她都收到了。可是她仍然不交房租,也不给我任何回复。</p> <p class="ql-block">2023年9月我回国一个月,10月初回美国以后,我发现AP没有任何要改变的迹象;我决定要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我先上网查了一下对这类事情应该怎么办,了解到正确的处理方法后,我用相关的有法律语言的信件模版给她写了一封信,告诉她如果到10月25日我还收不到她欠我的钱,我将会行使法律手段。</p><p class="ql-block">不出所料,过了10月25号以后我还没收到她的欠款。我决定把她告上法庭。我给办公楼所在县的法庭打电话,问清楚如何走这个程序;我被告知:我必须亲自到法庭去,填写有关表格,才可以正式把AP告上法庭。当然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请律师帮我办案,花些钱,我自己就省事了。我觉得这个案子不复杂,应该不用请律师,就决定自己办。</p> <p class="ql-block">这时我已经把家搬到北维州,到法庭开车要三个多小时,不太方便。但是我没有其他办法;于是我和老公在2023年11月15日专门开车到法庭去报备此案(file the case)。我们第一次进这个法庭,才知道普通人进去不允许带手机(只有工作人员和律师才能带手机进去),还要过安检;我们把手机放回到车里后才进去。</p> <p class="ql-block">这是县政府的法庭</p> <p class="ql-block">到法庭的办公室(Clerk's Office)讲清情况后,工作人员让我们填表;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表填好(这是我们第一次填这样的表,很多地方不知怎么填,还要计算AP欠款的数量,等等),终于把此事在法庭备了案。</p><p class="ql-block">法庭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下一次开庭时间定在12月15号星期五早上九点;法庭的传票一式三份,我(原告)一份,AP(被告)一份,法庭一份。法庭工作人员让我寄一份传票的复印件给被告AP,同时法庭还会正式送一份给AP。他们说我到时来法庭就可以了。</p><p class="ql-block">事情办好以后,我们又开车三个多小时回家,那一天很辛苦。</p> <p class="ql-block">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我们提前一天来到离法庭不远的地方,找了一个小旅馆住下,这样第二天早上可以比较从容地去法庭。早上8:30左右我们就到了法庭,<span style="font-size: 18px;">我们怕路上堵车,提前了半小时到。</span>那时大多数法庭工作人员都还没来上班;我们在法庭外走廊上等的时候看到门口贴出来的告示,显示那天有至少30-40个案子要听证,我们到底什么时候被叫到也不知道。</p><p class="ql-block">过一会,有些律师逐渐步入法庭外的走廊。一个律师和我们说了会儿话,他看出我们是第一次上法庭,就告诉我们一些基本常识:法庭会在差10分钟9点开门,然后大家可以进去;一般原告坐在左侧的座位,被告坐在右侧的座位;律师一般坐在前排;法官来了大家要起立,然后大家坐下;法官先办有律师的经手案子;当法官叫到你的名字,你就走到前面去,陈述你的理由,回答法官的问题;要带好你的材料,需要时由法庭警察把材料递交给法官。我们非常感谢那个律师的简单介绍。</p><p class="ql-block">又过了一会儿,果然就像那个律师所说,法庭开门,大家进入法庭,坐下,等着叫自己的名字。法官优先处理有律师负责的案子,然后才处理我们这些没有用律师的案子。</p><p class="ql-block">我们一边等,一边听听别人的案子,也挺有意思;大部分是一些租客不交房租,或者不付应该付的费用,数额都不大,几十到几百美元较多。法官判决也很快,基本上2-3分钟解决一个案子。</p> <p class="ql-block">我一直等到大约10:30左右才被叫到名字;我站到法官的左侧,而被告AP根本就没来。我刚刚简单地陈述我的案例内容,法官就发现这张传票并没有被警察亲自交到被告手中;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说这张传票应该先寄到被告所居住区撒福克(Suffolk)的治安警察部门(Sherriff Department),他们要亲自把它送到被告手里,然后再把回执寄回法庭;但现在他们没有收到回执。我问:那怎么办?法官好像不想跟我做过多解释,就让他的助手告诉我:“你可以现在给治安警察局打电话,问问他们是否收到了传票”,我说:“好”。就到法庭外面去打电话(法庭里不允许带电话进去)。我很快就打通了电话,但治安警察说他们根本就没收到寄来的传票,但是如果我急需他们把传票递交给被告,可以让法庭把传票现在就用传真(fax)发过去,然后他们可以马上派人送到被告手中。</p><p class="ql-block">我回到法庭,跟法官讲了刚才打电话的结果,本希望法官同意把传票传真过去;没想到法官说,我们一般不把传票发传真过去,我们还是邮寄传票,所以你的案子延期到下一次吧;我说延期后被告的欠款数额又不一样了,法官不耐烦地说:那就重新算;就开始叫下一个案例了。</p><p class="ql-block">我心里真是不高兴,我开车单程三个多小时,到这几分钟就把我打发走了,什么事也没办;而且传票没送到也不是我的问题啊,你们法官的助手怎么没早点发现告诉我呢?没准就是你们工作人员失职,忘了寄呢,这样办事实在是不负责任。我回到法庭的办公室,问他们下一步怎么办,他们说你重新计算一下被告的欠款,重新填表,然后再定下次出庭时间。</p><p class="ql-block">我只好按照他们说的办。这次我计算了一下到下次出庭时AP所欠的房租,利息,逾期费,加上我的旅费(吃饭,住宿,汽油),其他费用(换锁,重新通电通煤气,等等)和精神损失费,加起来共五万多美元。我一项一项写清楚后交给法官的助手,而且让她这次一定尽快寄出,我还说我会在1-2周后打电话随访,看看传票是否被送到被告手里。法庭工作人员这次比较认真对待这件事。</p><p class="ql-block">下次出庭的时间定在2024年1月5号(星期五)。</p> <p class="ql-block">我从法庭出来后又给AP居住地的治安警察局打电话,告诉他们事情的经过,让他们注意几天以后应该会收到传票,请他们务必交给被告,并且通知我。治安警察局的工作人员非常热情,说没问题。</p><p class="ql-block">离开法庭后我又去我的办公楼,约了一个专门开锁换锁的技术员(Locksmith),请他给我的办公室开锁,然后换成我自己的锁。AP早在刚刚租用办公室的时候就把门锁换了。她不付房租以后,就不应该继续占有这个办公室,但那时还没有法官的判决,所以礼貌起见,我还是想通知她我何时需要进入办公室,换锁。可是我每次给她打电话,发邮件,她都不回复我。我只好让换锁技术员直接帮我把旧锁换掉。</p> <p class="ql-block">终于我们又进入到我的办公室了!检查了一下,发现成人日托的房间布置基本没变。我马上又通知AP,锁已经换了,她如果想进办公室,需要跟我联系。AP还是像过去一样,没给我任何回复。</p> <p class="ql-block">这时候已经进入冬季,天气越来越冷。而AP却不经我允许,把电和暖气都停了。停电的事还是我的另一个租客发现的。她说一天突然发现停车场的灯都不亮了。我开始以为是控制灯的感光器坏了,就找到我的一个朋友帮忙分析一下这是怎么回事,能不能帮着修一下。朋友分析说可能是AP把电断了。我觉得有道理,第二天我就联系供电局,问是不是AP自行断电了。供电局经过检查记录后证实,AP在11月14日把她的办公室(包括停车场)的电断掉。我只好又要求供电局重新给我的办公室通电(这也很麻烦,需要新开一个账户)。终于我的办公室和停车场在两天以后又恢复了电源供应。通电以后停车场的灯自然就亮了。</p><p class="ql-block">我这个办公室的取暖是用煤气(gas);冬天如果室内温度太低,水管里的水结冰,会把水管胀裂,那样的后果不堪设想。我必须要在下次出庭之前让办公室重新供暖。</p><p class="ql-block">我约了煤气公司的人在12月26日重新给我的办公室供暖(煤气公司要求在重新供暖时,技术人员必须要能进入办公室才能操作),为这事我们又开车三个多小时去了一趟。好在事情都办妥了,不用担心水管破裂了。</p> <p class="ql-block">2024年1月5日,我第二次出庭。在这之前,我已经知道法庭的传票确实被送到被告AP的手中(治安警察局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的),而且回执也已经被法庭收到。我把所有的材料都准备齐全,觉得这次应该没什么问题了。这次到法庭我已经知道它的常规,我们提前10分钟左右到达,然后等着法官叫我的名字。</p><p class="ql-block">在等待的时候,我用眼睛的余光看到AP好像也来法庭了,就坐在我右后方不远的地方。当法官叫我和被告的名字的时候,AP也走到法官面前,就是我余光看到的那个人。这次我向法官陈述了事情经过以后,法官问AP,她是不是跟我签了5年的租用合同,是不是从2023年7月开始就没交房租,AP都承认了;但AP说她欠的房租不是我说的那个数;法官似乎根本不想听我们的解释,就说:从现在开始办公室又归你(指我)所有,另外你还要准备一份材料,叫做被告人欠款明细帐单(Bills of Particulars),在2月2号那天之前交给法庭;她(被告,AP)有10天的时间可以把她的东西搬走,她可以准备她的辩护材料(Ground of Defence),在3月2号之前交给法庭。下次出庭时间定为3月15号。我问法官,我需要找律师吗?法官说,我自己决定,但他们不会为我推荐律师的。当天我们就都在法官的判决(Judge order)上签了字,每人拿一份判决的复印件离开了法庭。</p><p class="ql-block">走出法庭时,AP就在我后面,她似乎想跟我搭话,我没理她。我到法庭办公室(Clerk's office)时AP也去了,但我办我的事,她办她的事,互不干扰。</p> <p class="ql-block">我觉得这次恐怕需要律师帮忙了,因为这次一定要好好准备材料(<span style="font-size: 18px;">欠款明细帐单)</span>,争取一次成功。我们和去法庭的一些律师了解了一些情况,知道一点如何找律师办案的方法,但是真正找律师还不是那么容易。</p><p class="ql-block">我从法庭出来后就开始在网上找做这方面工作的律师。找了半天,没有合适的;在一个推荐律师的平台上,发现他们只能给我一个律师的电话,而且我必须先交$35才能拿到这个电话号码,还不知道这个律师是不是真正我需要的那种律师。</p><p class="ql-block">我决定换一种方法找律师:我过去有一个律师,是做财产规划的那种,我就给他的办公室打电话,问他或他的同事做不做这方面的工作,他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不做,但他们认识一个律师,专门做地主和租客方面的服务;他们告诉我这个律师的名字(JY)和电话,我马上就打过去了。接电话的前台说JY会在有空的时候给我打回来。我等了一个下午,JY也没给我打回来。我心里有些失望,他是太忙还是不想接我这个案子!我又追问了一次,还是同样的结果;我只好慢慢等吧。</p><p class="ql-block">在等的这段时间,我做好了万一JY不回电话的准备,决定先自己写被告人的欠款明细帐单;我花了大概一整天的时间把事情的经过和AP欠款明细都列出来,总数仍然是5万多美元。</p> <p class="ql-block">又过了3-4天,律师JY的助手终于给我回电话了,她是新加坡的华人,还会说一些中文,我们的谈话很轻松愉快。她了解了我的全部情况,告诉我她会和律师汇报,然后再告诉我他是否接纳我这个案子;她感觉律师应该会接纳的。她还告诉我他们如何收费(律师收费$400/小时,助理收费$150/小时)。我都同意了。</p><p class="ql-block">又过了几天,律师JY给我打电话了,说他毫无疑问可以接受我这个案子;他还说,因为我们签的合同是5年的,他准备向被告索赔5年的房租,虽然现在的时间还不到两年;他还说我的租客不是普通居民,而是一个公司,而且我的公司也是商业地产(不是居民地产),所以我必须找律师来处理这个案子,而且原告的名字不能用我个人的名字,要用我的公司名;他说法官一般不会批准你要求的差旅费和精神损失赔偿,但很可能会批准目前未付和将来要付的房租;另外他还说我签合同时很聪明地让AP签了个人财产保护条约(Personal Garantee),我们都知道AP有很多私人财产,足够付我们要求的赔偿金,所以她不可能赖账;他会帮我写欠款明细帐单, 并通知法庭把我个人的名字改成公司名。我们谈的非常愉快而默契,我感到他是一个非常有智慧,有经验,公正的律师,他应该会帮我打赢这场官司。</p><p class="ql-block">这时离我们递交欠款明细帐单<span style="font-size: 18px;">的截止日期(2月2日)还有几个星期,我想等离得近些再去随访JY律师,看他准备好了没有。到了还剩一个星期的时候,我问JY的助手,材料准备好了吗,她几次都回答说JY很忙,还没有准备好。到1月31号时,材料还没准备好;我有点担心他们会误了时间,而且还要算上邮寄的时间;她说他们可以从网上递交材料,而且不需要提前递交,因为法庭绝不会提前处理任何案件的。她让我放心,说他们从来没有逾期递交过任何材料。</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2月2号那天下午,JY的助手给我打电话说,材料已经从网上递交给法庭,而且收到回执,表明法庭已按时收到材料,这时我才放下心来。现在就等AP递交她的辩解材料了。</span></p> <p class="ql-block">这中间还有一个小插曲:我问律师JY如何处理AP留在我办公室里的那些家具和各种物品,JY说我可以记录一下具体都有什么,列一个清单给他,然后他再告诉我如何处理。</p><p class="ql-block">我在1月13-14号那个周末又去了一趟办公室。在进入办公室时,我发现后门的锁我用我的钥匙打不开,但前门仍可以打开,我打电话给上次给我换锁的人,希望他给我看一下怎么回事;他说那天他去不了,但他可以安排另一天去看。我就<span style="font-size: 18px;">把办公室里主要的家具的物品都一一照相,登记。</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刚刚登记完毕,突然听见后门有动静,一看有两个强壮的中年男人从外面打开了我办公室的后门,直接走了进来。我和老公都吓了一跳,问他们是谁,干什么来了,怎么会有钥匙开锁;他们倒也和气地说,他们是给他们的老板搬家具的;我问你们的老板是AP吗?他们说是。我告诉他们,现在这个办公室归我所有,这是法庭的判决,不经我允许他们不能随便拿任何东西;其中一个男人只好给AP打电话汇报此事;然后他把电话给我,说AP要跟我说话;我接过电话,AP说法官允许她在10天之内把她的家具和物品搬走,那天是第九天,她应该可以搬;我问她,你下面的人怎么能开我后门的锁,是不是你又换锁了?她说不知道(完全是在撒谎!)。我懒得跟这种无赖争吵,就告诉她,可以把她的东西搬走,但搬走后必须把我原来的锁换回来(我知道她不会换的,但还是要告诉她);她口头上答应了。</span></p> <p class="ql-block">这之后那两个男人就开始搬他们的东西,我们的关系也缓和了;其中一个男人还开玩笑说,他以为我老公要动手打他们呢;他说看我老公像会武术的样子,有点害怕😟</p><p class="ql-block">我们没等他们搬完东西就离开了办公室,又开车三个多小时回到家。</p> <p class="ql-block">2月3-4号的周末,我们再次去办公室时发现后门的锁用我的钥匙还是打不开;我问JY我是不是应该自己把锁换回来,他说是的。我就找上次给我换锁的人,约了另一个时间再次换锁。那次我和他通过电话视频(Facetime)“见面”,这样可以证明他换锁是经房主允许的,而不是小偷破门而入。他换锁时证明了那个锁确实是被人换过(肯定是AP换的);他照了照片,又换了一个锁,而且可以让我用原来的前门钥匙开前后门的锁。</p> <p class="ql-block">这是AP换上去的锁,又被换下来了</p> <p class="ql-block">这是新换上去的锁,仔细看还是和AP换上的锁有差别</p> <p class="ql-block">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3月2号,AP递交她的辩护材料的截止日期。那天我把这事忘了,还是JY的助手给我打电话才提醒了我,她说她查了法庭的情况,没有找到AP的辩护材料已经备案的显示。她说她下一个工作日再去打电话问一下法庭,确认一下。果然,她确认了AP并没有递交她的材料。我问JY,她如果不递交会怎么样?JY说这对AP自己非常不利,她可能失去为自己辩护的机会,我们赢的可能性就更大。我听了更有信心了。</p> <p class="ql-block">3月15日是我们下次出庭的日子,我问JY我需要如何准备?是否要先和他见面,或谈谈如何准备?JY说他会在3月13-14号给我打电话聊聊,但不需要提前见面,我也不需要提前很长时间去法庭。我跟JY的助手要了他的照片,也把我自己的照片发给他们,至少大概互相知道我们的长相。</p><p class="ql-block">出庭的时间是上午十点,我想我提前4小时从家里出发,即使路上有点堵车也不会晚,这样我们就不用住旅馆了。我们按照计划出发,结果那天上午9:30就到了法庭。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在门口照几张像,休息一下,再进去。我进去时,法官还没到,JY律师也没到。我就坐下等待。</p><p class="ql-block">10点整,法官来了。我们像往常一样,起立,说礼仪的话,然后开庭。这次是个不同的法官,一个女士,安排的案件数量较少(大概共5-6个),但每个案子都给充足的时间让原告和被告双方陈述他们的观点。我在那儿听了一会儿,律师JY来了,跟我打了个招呼就坐在我旁边。在这之前,我又用余光注意到AP好像也来了,坐在我右后方。我悄悄告诉JY那个人可能是AP。</p><p class="ql-block">我们前面有好几个很长的案子,JY叫我跟他出去一下。我们到法庭门口的小会议室里谈了谈:JY说他又仔细看了一下我和租客的合同,里面没有明确说明我可以索取“accelerated rent”, 即提前拿到全部租金(如果租客提前违约的话),他觉得让法官批准被告缴付全部五年的租金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我们要求法官批准AP缴付租金到今年年底的可能性很大;我完全同意他的观点,而且我觉得能要到这个数量我就非常满意了。我们俩一拍即合,决定由JY向法官提出这个索赔方案。然后我们又回到法庭里面坐下等候。</p><p class="ql-block">大约11点多的时候,法官叫到我们的名字了。我和JY一起走到前面,这时AP也从另一侧走到前面。JY先向法官陈述事实,他言简意赅,直奔主题,按我们讨论的方案,明确提出我们只要求被告付她到今年年底为止所欠的租金,逾期费,利息,和我已经用于此事的花销,如换锁,电费,煤气费,律师费,等等,共6万多美元。法官做了详细的笔记,没有提出任何疑问;然后法官问AP有什么说的没有,AP说她现在要辩解;法官问:你为什么没有提前按时递交辩解材料?AP说她不知道要提前递交;法官说上次出庭时已经明确告诉她何时要递交这些材料,现在想辩解已经太晚。法官当时就宣布判决:完全同意JY律师提出的要求;你们(原告和被告)可以到法庭办公室领取判决书。AP说,我要上诉(appeal)。但那是以后的事了,当天的判决已不能更改。</p> <p class="ql-block">我和JY律师走出法庭,我问他:AP要上诉,这将是怎样一个程序?JY说:她可以上诉,但她必须预付今天判决书上的全款给法庭,称为“保释金”(“Bond”),然后才可能上诉。如果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一个月)提供充足的证据,到时法庭就会把保释金直接付给我。如果她提供足够的证据,那就要再次出庭。我又问,如果AP对判决置之不理,也不付钱,怎么办?JY律师说,法律上他们有办法去AP的私人财产那里索取赔偿,比如冻结她的银行账户,给她的房地产挂上有“负债”的标签(Lien),这样她如果要卖她的房子就必须先付掉这个债才行。</p><p class="ql-block">我听了以后觉得基本上我是应该拿到她的所有欠款了,心里很高兴。同时我也感到美国的司法部门制度很健全,公正,合理,考虑周全,对违法的人和事绝不手软,对受害者给以公平的待遇。</p> <p class="ql-block">从法庭出来以后,我和老公在门口合影留念。</p> <p class="ql-block">此时已经春意盎然,维吉尼亚(Virginia)的州花,山茱萸(Dogwood)花,正在盛开,让我们的心情更加愉悦。</p> <p class="ql-block">我们又回到我的办公室,再次试开后门新换的锁,发现还是有些问题;我又打电话给锁匠,他当时不能去看,但他怀疑有人试图撬锁进入办公室(break in)。</p><p class="ql-block">下午我和上次给我找租客的经纪人见面,希望他能再帮我找另一个房客,或者卖掉这座办公楼。我给经纪人一把钥匙,这样下次修锁的人可以和经纪人沟通,约时间修锁。</p><p class="ql-block">至于AP,我们必须给她一个月的时间让她决定是否要上诉。</p> <p class="ql-block">4月15号是AP递交上诉材料的截止日期。那天我问律师JY是否知道AP有没有上诉,但10天内都没收到他的答复。我估计AP一定又采取她的惯用技俩:置之不理。AP一定以为她就是不给钱,我们也拿她没办法。我相信律师JY一定有办法让她交钱。就耐心等待吧。</p><p class="ql-block">4月25日,律师JY回复我说,AP确实没有正式提出上诉,没交保释金(Bond),也不交欠款。正如我所料,她置之不理。我问JY他们不是应该可以从AP的银行账户里直接获取欠款吗?JY说那需要时间,不那么容易。</p><p class="ql-block">看来虽然法官给了判决,执行起来还不是那么容易。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拿到任何AP的欠款。JY也曾经告诉过我,如果他很难帮我从AP那儿拿到欠款,他会把我介绍给另一种专门帮助客户索取欠款的律师。看来我有可能会走这条路。</p> <p class="ql-block">从这次和租客打官司的事件中,我发现人群中总会有一些“渣人”,尽管你想尽办法不要让这样的人成为自己的租客或跟他们打交道,有时还是避免不了会遇上他们。一旦你跟他们有了纠纷,只要你是正义的一方,就一定按法律法规办事,对他们绝不手软。</p><p class="ql-block">在美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我们是移民到美国的,但我们已经成为美国公民,理应受美国法律保护,不应该因为种族不同而受歧视。我的经历已经证实了<span style="font-size: 18px;">这一点。</span></p><p class="ql-block">在事情无法自己解决的时候,一定要求助于法律的保护。我经历的这个案件说明法官对案件的<span style="font-size: 18px;">审理和</span>法庭的判决都是公正的。虽然我还没有拿到租客的欠款,但至少整个过程是合理的。</p><p class="ql-block">另外我们对事情的结局也不能过于乐观。比如这次我打官司虽然赢了,但还不知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欠款。碰到这种“渣人”,对法庭的判决都置之不理,如果不把她有足够存款的银行账号拿到手,并办好一切手续,恐怕一时半会还拿不到钱。对付这样的人恐怕要打持久战。我们要有足够的心理和物质准备。</p><p class="ql-block">最后,我只能希望我在不久的将来能拿到AP的欠款,希望以后不要再碰上这种渣人;我真心感谢美国这个公正的国家和司法制度,保护着每一个美国公民的权益和权利,作为移民美国的华人我深感幸福和自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