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昨天看了微电影《尝失》,心里阵阵悲酸。其实,尝失又何止吸毒、赌博等之事!例如今天早晨,早自习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的时候,有两个即将迟到的学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前面的一个学生不顾“校内禁止骑车”的规定,也不顾他人和自己的安全,把电动自行车骑得飞快,而后面的那个学生却能推着自行车小跑着跟在后面!多么强烈的对比啊!前者“敢于”尝失,后者则是对规矩的尊重和坚守!</p> <p class="ql-block"> 又想起下暴雨的那天,在全校师生忙于“抗洪抢险”的时候,有四辆车方方正正地停在了校门口的门厅里,严严实实地挡住了出行的路。平时就不允许的现象为什么在关键时刻却发生了?交流中竟然听到了三种答复。</p><p class="ql-block"> “我停车时就我一辆车,我以为临时不会影响出行。” </p><p class="ql-block"> “我停车时XX的车已经停在这里了,我也就跟着停在了这里。”</p><p class="ql-block"> “这个时候能有什么应急的事?”(我问到如果消防车或者其他应急车辆来了怎么办)</p><p class="ql-block"> 他们这些都是“尝失”的理由!</p> <p class="ql-block"> “永不尝失”要求我们绝不做“尝失”第一人。“敢于”做“尝失”第一人的人一般是极其自私的人,甚至是没有底线、极其危险、极其可怕的人。为了自己的方便,他们不顾别人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不顾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甚至不顾别人的生死。到头来,他们往往是朋友散尽,只能做生活中的孤家寡人,甚至遇到牢狱之灾,饮食着“尝失”的恶果。</p><p class="ql-block"> “永不尝失”要求我们永远不做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尝失”。明知不该做的事情就永远不去做!因为如果有了第一次“失身”,就很难再去“坚守”人生的操守。从吸烟、喝酒到赌博、吸毒,从偷窃、诈骗到性犯罪,从打架斗殴到故意伤人等,都要远离第一次“尝失”!</p><p class="ql-block"> “永不尝失”要求我们不要仿效他人的“尝失”。别人“尝失”带来的“利益”和“光鲜”永远不要成为你“尝失”的理由。一定要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不要为了虚荣、脸面甚至是蝇头小利,而去步别人“尝失”的后尘。</p><p class="ql-block"> “永不尝失”要求我们不要因为“失小”而为之。闯红灯看似“失小”,但它是对生命和法规的蔑视和侵犯!一般的隐蔽性的校园欺凌看似“失小”,但它已经迈起了犯罪的脚步!</p><p class="ql-block"> 另外,我教育学生不要因为“失小”而为之时,经常做一个“夸张”的设想——“人人都像你这样,结果会是什么样?”</p><p class="ql-block"> 看见教室里一学生座位边痰迹斑斑,我会问,“如果每一位同学身边都“搭配”着一堆痰迹,咱教室会是什么样子?”</p><p class="ql-block"> 看见校园里一学生随手丢下一团纸,我会问,“如果此时此刻每一位同学都扔下一团纸,咱们的校园会是什么样子?”</p><p class="ql-block"> 看见教职工车棚里一学生正停放自行车,我会问,“如果每一位同学都把自行车停在老师的车棚里,这个地方会是什么样子?”</p><p class="ql-block"> 看见木香架边一学生折下一枝木香花,我会问,“如果三千多名同学都折下一枝木香花,这儿的木香花还会有吗?”</p><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 “永不尝失”还要求我们决不能有侥幸心理。就像习近平总书记说的那样,我们要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做到慎独慎微。不该做的事就永远不要做,不因时间和空间的变迁而改变我们的人生信条。例如,“抗洪抢险”那天第三位老师的侥幸心理当天(差点是当时)就遭到了事实的驳斥。不是说不可能有应急车辆来学校吗?四辆车一辆也没有开走的时候,来学校慰问的县委书记、县长等领导的商务车就来到了我们学校的门口,真难以想象如果车开进校门是多么尴尬!幸亏领导考虑到校门口水太深,便把车停在了学校北边的大柳树下。不是说更不可能有消防车来学校吗?当天晚上还真的来了消防车(校内一电动四轮进水并引起着火)!想像一下,如果事情发生在四辆车堵门的时候消防车进不去怎么办?</p><p class="ql-block"> 总之,“永不尝失”是人生最重要的“坚守”!不管事大事小,只要属于不该做的事,就一定不要去尝试!坚守做人操守和法律法规。当然,如果不幸“尝失”,也要“失而能止”!</p><p class="ql-block">(2018年11月1日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