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精神

舟公思维

<p class="ql-block"> 2024年4月30日</p> <p class="ql-block">  今天说生意人的契约精神。世间的人际关系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中国式的人际关系,一种是西方的人际关系。古代中国的人际关系是传统的伦理关系、传承关系、道义关系。古代西方的人际关系主要是人和神的关系,人和上帝的关系。到了中世纪以后《上帝死了》,特别是商业社会的形成,人与人之间就形成了契约关系,连同婚约中的结婚仪式上礼仪就是一个签合同的过程。中国是一个几千年的农业社会,商业社会很不发达,只是到了全面改革开放走向市场经济时期,才逐步完善了经济合同立法来规范经营行为。</p><p class="ql-block"> 今天我们着重谈谈中国商业社会的契约精神。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中的经营主体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主。作者了解到,全国大部分法院的民事案件一直是居高不下,在现有体制内的法官每人每年都要办理几百起案件,有的法官每年都要办理四五百起案件,二审案件也几乎一样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节假日,工作日也就是三百来天。一个法官平均一天都要办理一个以上的案件,不得不让人感觉到工作起来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很多案件是两审审完审三审,三审审完走控审。不但是案件多,翻烧饼的案件也非常多,这种不堪重负的民事诉讼案件,难免让人有种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感觉,下面我们就来试图分析这中间的原因。</p><p class="ql-block"> 社会现象产生的一切现象和根源,说到底都是文化的渊源。我们说中国社会是个几千年的农业社会,而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是一个比较固定方式。计划经济时期法院没有这么多民事案件,有的话大多是围绕家庭生活的纠纷。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需要创造属于自己的物质财富,难免与市场不同的主体打交道。虽然形式上必须以经济合同关系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但是,有这么多的民事案件并不能证明民营经济对GDP贡献大,达到了GDP的60%以上,案件多,就和经济贡献大成为正比关系,我认为它还是一个尊法和守法的基本问题。</p><p class="ql-block"> 说到尊法和守法,不但是一个法律意识问题,还是一个文化关系和文化传承问题。有了对中国社会文化的深入了解,我们再去解释社会现象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仍然是一个人文的伦理社会,是一个人际关系社会。法治精神要想在人际关系社会深深扎下根,很难很难!难就难在,人们遇到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找人际关系来解决,把法律放在第二位,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是法治还是人治的问题。在解决的过程中,又会产生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又牵涉到社会的腐败问题,牵涉到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大问题。</p><p class="ql-block"> 法律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不把依法治国作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大问题长期治理下去。这么重视的原因就是它关系到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普通百姓的幸福和福祉。百姓才是社会最底层的人民,我们只有重视了精神文明建设这个根基,社会矛盾的根本问题才会逐步得到解决,而这个过程,就是文明进步的必然标志,今天这个话题就说到这里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