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镇中心小学】2024年春季防溺水安全家长责任书

同庆镇中心小学(刘丽君)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您好!夏季,气温炎热,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家长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  </p><p class="ql-block"> 一、家长、学生都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p><p class="ql-block"> 二、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谨遵防溺水“六不准”: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p><p class="ql-block"> 三、教育孩子预防溺水要做到“两会”发现有人在危险水域抓鱼、玩要、游泳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发现有人溺水会向周围的成年人呼救或拔打110求救。</p><p class="ql-block"> 四、家长要做到防溺水“四知道”:1.知道孩子去向;2.知道活动内容和范围:3.知道孩子同伴;4.知道孩子回家时间。</p><p class="ql-block"> 五、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p><p class="ql-block"> 六、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7810405),鼓励家长或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p><p class="ql-block"> 七、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若视生命如儿戏,一旦发生学生校外溺水事件,家长要全部承担责任。  </p><p class="ql-block"> 八、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珍爱生命,健康成长。</p>

溺水

家长

学生

游泳

不准

安全

私自

教育

责任书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