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得(拼音:dé、děi、de)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由又和贝组合而成,表示用手拿贝,意指有所收获。后加“彳”旁,表示行走时有所得。“得”本义是获得、取得,引申为得意。“得”作为助动词,表示许可。“得”还可以表示需要、应该、必须等,读děi。</p> <p class="ql-block">会意字。从物质的层面来讲,人们所能得到的东西,无外乎钱财和货物,即“财物”。而货币,也就是金钱,即为“财物”的代表。所以得到金钱,就是有所得。先民在造“得”字时,就是以这个思路入手的。在商代金文中,“得”字右下方是一只手(“又”)的象形,左上方是个贝壳的象形,即“贝”字——贝壳在古时曾用做货币,所以就是金钱的代表。手持金钱,即为“得到”“获得”。商代甲骨文中的“得”字,是在商金文字形的基础上增加了“彳”,即“行”字的一半,为一个路口的象形,代表道路;汉字中由“彳”作意符的字多与行动有关;这一字形大概表示外出劳动或工作有所得,从而将“得到”之义表达得更为具体。据此,许慎才会在《说文解字》中说:“得,行有所得也。”至秦代的小篆阶段,由于字形上的相像,“贝”被写成了“见”,而“又(手)”被写成了“寸”(“又”字下面添一横)。以此为基础,经过汉代的隶变和楷化,“得”字逐渐笔画化,成为现代的“得”。</p><p class="ql-block">从最早的字形分析来看,“得”字的本义是得到、获得,与“失”意思相反。细分析起来,“得”的意思十分丰富。《诗经·周南·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这“得”字是求取淑女。《论语·季氏》:“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此“得”,表示贪得,今有成语“贪得无厌”。而“二三得六,三三得九”,“得”字表示演算产生的结果。如此等等,虽“得”字均有获得之义,但又有许多区别。“得”的对象不仅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精神方面的东西,如得意、得志、得色、得性、得神、得人心,等等。</p><p class="ql-block">“得”古代是入声字,现代北京话中dé是文读音,děi是白读音,二者已发展为两个词。所以读dé的也有用于口语的,但读děi都带北京口语色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