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1951年,不到七岁的蓝志英在姑姑的带领下,来到了新城镇机场飞机堡,看到了自己被枪决的父亲蓝建梯躺在地下,周边大概有二十来个人同时倒在血泊之中,其中就有新城镇籍有名的国民党中将沈发藻的弟弟沈发先(谐音)。看着已经死去的父亲,年幼的蓝志英哭着跟在前来收尸的亲友后面,此时,由大人们抬到刚刚解开捆绑着手的蓝建梯尸体放在门板上往回走,蓝建梯尸体的一滴滴血从门板上落下,深深的印在了蓝志英的脑海里,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父亲的面貌也逐渐因为年纪的记忆有限而变得模糊。</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15px;">蓝建梯▲</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蓝建梯(1909-1951),大余县新城镇人,赣南中学毕业,赣南法政专门学校肄业,江西省军官教育团第二期结业,曾任南丰小学校长,大余县警察局新城指导员(1946年),大余警察局司法科长(1947年),大余县政府科员,1951年在新城飞机场飞机堡被枪毙。</span></p> <p class="ql-block">关于蓝建梯的事也是很偶然。</p><p class="ql-block">大概是几年前,有一位新城人寻找自己的外公,曾经担任过红军通信员,后来被国民党军抓住严刑拷打受重伤最后去世的历史资料,无意间看到了上图这张蓝建梯的老照片,于是就拍下了发给善良。</p><p class="ql-block">这张相片善良也一直保存着,直到有一次用在文章里面后,被新城镇一位读者看到,这位读者曾经与蓝建梯的女儿蓝志英是小学同学,于是将这篇文章转发给了蓝志英。</p><p class="ql-block">在看到这篇文章之后,远在上海已经年近八旬的蓝志英万分高兴。因为当时她父亲被镇反时,她才不到七岁,并且家里因为突生此变故,也不敢再留存父亲的照片与遗物,而在七十多年之后,再次看到记忆当中模糊的父亲真实的照片,不由得让蓝志英喜极而泣。</p><p class="ql-block">蓝志英于是通过亲朋好友联系了善良,并且说一定会回来一趟大余,与善良见个面。</p><p class="ql-block">2024年3月17日晚上,特意从上海赶回来大余的蓝建英在两个女儿的陪同下,请善良在县城的一家餐馆小坐了一下。善良也听了听关于蓝建梯当时的一些事。第二天,蓝志英在善良的建议下,前往县史志办,在相关工作人员热情的帮助下,查找到了一些关于她父亲蓝建梯的档案资料,特意摘录下来,也是还原那段真实的历史,经飨读者!</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5px;">上图为蓝建梯被委派担任大余县警察局新城局指导员的任命书。</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5px;">由当时县政府县长严奉琦签发的调令。</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5px;">蓝建梯调县警察局担任司法科长的调令。</b></p> <p class="ql-block">这里要详细说一下,为什么蓝建梯会由新城指导员调任县警察局司法科长!</p><p class="ql-block">在民国三十六年三月(1947年3月),蓝建梯的儿子玩弄父亲的手枪时,无意间扣动了扳机,子弹走火误中了一名浮江籍邱梅东的警员,造成邱梅东死亡。</p><p class="ql-block">误击事件发生之后,邱梅东的家属认为是蓝建梯故意所为,于是上告到县里。县里于是派钟区长到浮江通知邱梅东的母亲、妻子与亲属等人到新城,查看了枪击事件的现场,还原了事件的整个经过。最终邱梅东的家属同意了是误击的说法,但是提出了要新城区政府补偿抚恤金。新城区政府没有这么多的财力,于是新城区署钟区长通知了本地的乡绅,一起为邱梅东筹款,共筹得法币贰拾万元整交给了邱梅东的亲人。这才将此事了结。</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5px;">上图为保存的当时档案资料。</b></p> <p class="ql-block">档案资料记录了当时大余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朱。同时具呈人黄伟,担保与筹款的新城籍乡绅有:赖天球,沈本琥(沈发藻的父亲),萧杰,刘代耕,廖中厚,徐来清,刘清湘,邹日耀,刘勉煌等。</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5px;">上图则是记录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元月七日,大余县警察局三位科长的任职书。</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5px;">上图为蓝建梯的调令附件。</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5px;">上图为民国三十八年五月19日(1949)大余县政府调令。将大余县警察局司法科长蓝建梯调至县政府任助理秘书。</b></p> <p class="ql-block">此时正值国内解放战争后期,随着解放军在三大战役当中的相继胜利,大军南下准备渡江解放长江以南的地区。面对国民党军的全面溃败,此时的蓝建梯也蒙生退意。于是,他写了一封辞职书交给了当时的县长。</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绰公县长钧(阁下)?:</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 此次荷承雅意,擢畀(卑)要职,应竭尽棉(绵)力,而报殊恩。无以(奈)事与愿违,余(我)贱内(老婆)之病,呻吟床第,依然如故。虽荷给予事假,最近期间,仍难归府办公。为免贻咎于未来,特出肃奉陈,敬请察核,恳准给长假,俾便在家照料,而尽夫妇之义。专肃。敬请钧安!</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职:蓝建梯</span></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color: rgb(128, 128, 128);">六月二日</span></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注:</b>因为善良的文化有限,有些行书与繁体字不太认识,特意请教了自己的好友魏本春老哥(大余书法界人士),将上图的字全部复核出。</p><p class="ql-block">在蓝建梯的请假信上,他特意提到了自己的爱人身体病弱,需要有人照顾,所以特请长假。其实也是想早日脱离国民党旧政府,以免日后被清算。</p><p class="ql-block">虽然不知道有没有被批准,但是1949年8月大余解放。严格来讲,旧政府的工作人员基本上不会被录用,特别是那些还曾经担任过一官半职的人,更是被区别对待。</p> <p class="ql-block">蓝志英回忆到,当时父亲回到新城之后,正好沈发藻也回到新城,准备招募一批人前往参军,沈发藻还特意找到了蓝建梯让他随自己一起过台湾。</p><p class="ql-block">但是蓝建梯最终选择留下到大余,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曾经在担任大余县警察局新城指导员期间,有一次抓到了三名共产党游击队员。虽然这三名游击队员隐瞒了自己的身份,但是蓝建梯从他们的外貌与行为举止猜到他们是担任了一定职务的人。于是蓝建梯就私自放了这三名游击队员走。</p><p class="ql-block">三名游击队员离开时,还特意跟蓝建梯说了感谢他的言语,并且说待将来革命胜利之后,一定不会忘记他这个对革命有功的人。</p><p class="ql-block">或许是这几句话,也坚定了蓝建梯留下信念。</p><p class="ql-block">在走与不走的选择之中,有时候只算到了开始,却猜不到结局。</p><p class="ql-block">据蓝志英回忆:当时父亲被枪决的那天,母亲冒雨去了砍柴,结果听到父亲的噩耗后晕了过去,还是自己的姑姑叫了几个亲戚前往机场飞机堡将父亲的尸体抬回后,匆忙下葬了。</p><p class="ql-block">蓝建梯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其中一个哥哥叫蓝建栋,曾经担任过民国时期大余西华乡乡长,南峰乡乡长,1948年任新城分局局长,南峰警察分局派出所所长,新城代理乡长。曾任大余县战时民训总队第六区队,县参议员候选人。他为人口碑很不错,那时经常抓壮丁,蓝建栋都会保护,村民提着东西去感谢,他从来不收。因为有历史遗留问题害怕被追查最终在1952年自杀了。</p><p class="ql-block">另一个哥哥叫蓝建相,在解放后也曾经被管制三年,后来在新城白田埠村居住。之前提到的玩蓝建梯配枪走火打死浮江籍警员的蓝建梯儿子,在16岁时跟着自己的叔叔蓝建柱参加国民党军,担任通讯员,18岁那年部队在云南被解放军追击,蓝建梯的儿子被俘虏后参加解放军,随着解放军在西南开展剿匪工作。于1952年初回到大余县,这时蓝建梯已经被枪决了。而蓝建梯的弟弟蓝建柱则跟随国民党残部进入了云南边境的缅甸金三角地区,最后不知所终!</p><p class="ql-block">此次蓝志英在清明节前回到大余,主要的目的就是将找到的这张父亲的相片与其母亲的相片一起打印出来带到父母的“风水宝地”处,当作七十年来一直想念与怀念父亲的最重要礼物放在那里。</p><p class="ql-block">蓝志英今年也八十岁了,她渴望自己的父亲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那天与善良一起见面后,善良也是对蓝志英说起了之前经常提到的一段话:刚刚解放后,因为残留在大陆的原国民党军人员及旧政府工作人员,加上潜伏的特务与土匪,为了新生政权的稳固,那时候被镇反是情有可原。随着几十年后,也逐渐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对没有犯过严重错误的人予以平反,也基于国家正视这段历史。</p><p class="ql-block">而蓝建梯与当年在大余县警察局任职,最终殊路同归。如果有关部门能够详细查找一下当年的档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他的的确确没有恶行的情况下,给予蓝建梯的后代一个公正的判决,这对于蓝志英来说,无疑将是自己行将就木之年最大的安慰!</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15px; color: rgb(22, 126, 251);">编者注:在此感谢大余县史志办的工作人员细心提供老资料与老档案!</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