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文字:芳华</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图片:网络</p> <p class="ql-block"> 《红楼梦》中,曹雪芹对天香楼的着墨不多,在全书中也不过出现过三次。然而,这个看似可有可无的天香楼,细细品究,却不一般。</p><p class="ql-block"> 天香楼是宁国府的一座大型建筑,位于宁国府西区惠芳园内。它是宁国府举办大型娱乐活动的场所,与贾氏宗祠并为宁国府最重要的两大建筑。</p><p class="ql-block"> 如果不是脂砚斋的批语,很多人不会对天香楼有任何印象。正因为脂砚斋欲说还休的评语,让天香楼充满了旖旎的神秘感,也让秦可卿死后还被后人意淫了几百年。</p> <p class="ql-block"> 曹雪芹原笔中,秦可卿不是病死的,而是缢死的,这就是红学界的热门话题——淫丧天香楼。</p><p class="ql-block"> 比如秦可卿的判词是:“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配图是: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p><p class="ql-block"> 因为,秦可卿最终是悬梁自尽的。而且死因与“情”和“淫”有关,这一点与“病死之说”有明显出入。</p> <p class="ql-block"> 秦可卿判词写得清清楚楚“造衅开端实在宁”的造衅二字。何谓造衅?制造、发起、挑衅、侵犯为造衅!曹雪芹用这两个字清楚预示天香楼秦可卿被贾珍侵犯后上吊自尽的事实,绝不是你情我愿的“不才之事”。</p><p class="ql-block"> 所以【甲戌本】才说“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为何不忍下笔?就是秦可卿如此优秀之人被公公侵犯而死太惨,太冤枉!</p><p class="ql-block"> 为了让她能够清清白白的死,所以“赦之”,请求曹雪芹删除了四五页文字。而绝不是秦可卿与公公偷情被发现而死!如果那样有什么不忍下笔,又有什么可“赦之”?不忍和赦之,是脂砚斋对淫丧天香楼一段故事的最重要揭示。弄明白这四个字,就知道秦可卿死的冤枉。</p><p class="ql-block"> 关于秦可卿的两个“淫”字。“情既相逢必主淫”也好,“淫丧天香楼”也罢,淫的主动人都不是秦可卿,秦可卿是被“淫”者。她最后因贾珍“造衅”,清白受辱无颜苟活上吊而死,脂砚斋替她惋惜,可怜她,请求曹雪芹删除了四五页,原文中却还保留了蛛丝马迹。</p> <p class="ql-block"> 关于秦可卿之死,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细节,那就是对于这位绝世美女的年轻早亡,贾家上下表现得最伤心的不是丈夫贾蓉,而是公公贾珍。</p><p class="ql-block"> 首先,书中直接写道:“贾珍哭的泪人一般。”脂砚斋在此处的批语是:“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p><p class="ql-block"> 再者,当被问丧事如何料理时,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脂砚斋在次数的批语是:“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待之。故前此有恶奴酒后狂言,及今复见此语,含而不露,吾不能为贾珍隐讳。”</p><p class="ql-block"> 总之,秦可卿死了,贾珍的表现是十分反常的,完全超出了公公该有的程度,简直是比死了亲生父母还伤心。</p> <p class="ql-block"> 贾珍强奸儿媳妇致死,是犯罪。为了脱罪,根据当初听到的焦大醉骂的“爬灰”当众自污,逃脱罪责。</p><p class="ql-block"> 因此,贾珍由犯罪分子变成乱伦之人,自然没人再追究秦可卿为什么死。否则,贾珍再不要脸,秦可卿既然死了,他又何必表现的那么暧昧,丢自己的脸呢?</p><p class="ql-block"> 贾珍为了遮盖事实给秦可卿举办了超大规模葬礼,引起皇帝的忌惮和注意,最终贾家覆灭的起因,也源自这次葬礼。</p><p class="ql-block"> 秦可卿可说是《红楼梦》中最冤枉之人,不但被书中人冤枉,还被几百年的读者冤枉!实在冤枉!</p> <p class="ql-block"> 著名红学界俞平伯所言:“若明写缢死,自不得不写其因;写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则非作者所愿。但完全改易事迹致失,亦非作者之意。”</p><p class="ql-block"> 曹雪芹虽然不得已删去了《淫丧天香楼》一节,但这并非他的本意,为了隐晦告诉读者秦可卿的真实死因,作者故意在书中留下了蛛丝马迹。</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2023年04月22日芳华于北京</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