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新读(405)

彭石麟

<p class="ql-block">论语》新读(405)</p><p class="ql-block">子曰:“当仁,不让于师。” </p><p class="ql-block"> 尊师之道,贵在礼让。比如走路要走在老师后面,说话不能抢先;面对荣誉,更不能争先等等,这就是“让于师”,是尊师的美德,也是师道尊严的维护。反之,如果“不让于师”,显然就不应该了。</p><p class="ql-block"> 但是唯有在一种情况下“不让于师”是应该的,这就是“当仁”。“当仁”既可理解成“面对仁”,也可理解成“如何行仁”。比如见义勇为,这是仁的表现,此时如果还要请示老师,或者还要谦让一番,显然就不行了。所以面对要行仁的时候,哪怕是需要礼让的老师,也不必谦让。因为行仁有紧迫性,而且有重要性——重要于讲礼让。这是一种理解,还可理解为,一事当前,做还是不做?按常规要听老师的,但老师与自己的观点不同,选择做与不做的标准是什么?其他的事,都可以以老师的意见来定,但唯有“当仁”之事,即使是老师,也不应因为要尊师而放弃自己的行仁,这就是以“仁”为标准。归纳言之,就是虽应尊师,但仁大于师,不因尊师而废仁。</p><p class="ql-block"> 对“师”,我们今天可作广义地理解为“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当仁”即我们在面对“仁道”时,要坚守正道,勇于践行,不要顾虑身份、不要因地位比自己高的人的不同意见而放弃,总之,这样规矩,那样礼让,“当仁”是第一位的,是我们行为的准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