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轻 的 岁 月 —— 当知青的那些日子(十一)

山石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ff8a00"><b>招 工</b></font></h1><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333333" style="">(上)</font></div> 招工,是我当知青的那些日子里的一个特殊时刻,也是我人生历程中一闪而过的重要瞬间。虽然招工终结了下乡的生活,可招工带来的那些趣闻轶事,特别是下乡生活中最后度过的那段(招工)日子,尽管岁月流逝年代久远,可它愈来愈深地镌刻在了我的记忆中。 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批大、中型企业在我们的城市里拔地而起,到了1975年年底,随之而来的一大波的招工潮,将在市郊下乡已满两年的男知青几乎全部都卷回了城里,可尽管如此,有些招工单位的用人指标还是未如期完成,而我们(1974年5月下乡)这批知青,却在“下乡满两年(农龄)后才有离开农村返城的资格”的政策制约下,只能眼睁睁的瞅着与这么好的返城机会失之交臂。当正感时运不济望洋兴叹之时,一位有过相同经历(随父母下放到农村落户三年有余)的要好乡友(同学)从市劳动部门的亲属处获悉了一个让人振奋的好消息:一些地、市(河南)在招工过程中,将知青曾经跟随父母下放到农村的时间认作该知青下乡的时长。得知此情,不由得喜出望外,如出一辙,我岂不就有了招工的资格,就有希望搭上这波招工潮的末班车返城。 <p class="ql-block">由于是错过了前期招工的时机,又到了这波招工潮的尾端,更主要的是不像集体招工那样,招工的各个环节都要靠自己去周旋、打通,时不可待稍纵即逝,我与青年队里有着相同经历的另外两位乡友(同学),随即紧锣密鼓的行动了起来。首当其冲是要有招工指标(名额),招工指标一般都是由公社知青办掌控下发,在听完我们的诉求后,也可能是招工的指标确实有富余的,加之对知青的同情关爱,并没有费太大的周折就搞定了招工指标。下乡时长是招工的关键,既然是加上随父母下放到农村的时间取得了招工的资格,那你就要拿出能说服人的材料来佐证那段时间的存在。为此,我二哥不辞劳苦奔波了一天,先后从父母下放地(叶县)前营大队及任店公社和县知青办为我取得了书面的证明材料。我清楚的记得,是在一天的晚上,我冒雨只身到了带队干部陈在市内的家中,他代表队委会同意了我的招工请求。公社知青办对相关的材料审核后,很快将招工的表格递到了我们一行三人手上,并在表格填完后签署了意见,当我们看到鲜红章印下面的“同意”两字后,顿时心花怒放激动不已。体检是在当时的河南省电建一处(现河南省火电一公司)医院(招工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因有一乡友亲属的帮忙相助,十分快捷顺利的就完成了各项身体检查,我们还忙里偷闲与招工单位的人员取得了联系。至此,就等郊委(市郊区委员会,公社的上级组织)知青办的批准了。心中的憧憬离自己愈来愈近了,在那几天里,亢奋喜悦持久不衰,而心中的惴惴不安也让我们寝食难安。大概过去了两、三天的时间,一个不好的消息传到了耳中,我们三人的招工未被郊委知青办通过。公社知青办的同志在惋惜的同时,也表示爱莫能助。翌日,我们三人一道来到了身处市区东部的郊委办公地点,知青办的一位约四十岁左右的负责人接待了我们,他说道,从来没有接到过关于“知青曾经跟随父母下放到农村的时间认作该知青下乡的时长”的文件,按照相关规定,你们的下乡时间并不足两年是不能参加招工的。听罢此言,我们面面相觑。于是,我们提出了是否可以参照其它地、市的做法,在招工名额还富余的情况下,准予我们参加招工。这位负责同志先是一味强调按文件规定办事,后在我们的软磨硬泡下,改口说自己不能做主,要向郊委主管知青工作的副主任汇报。尔后,我们连续三天去往郊委讨要结果,最终是无功而返,美梦一下化作了泡影,这次的招工最终以夭折而结束了。</p> 时间来到了1976年的下半年,已有了返城资格的知青们如蛰伏期已过蠢蠢欲动,有些知青的亲属开始托关系找门路,想方设法采用不同的形式去获得招工的指标,虽然鲜有正规渠道(公社知青办下名额)的招工,可隔三岔五还是会有知青离队(返城),每年一次的推荐上学(工农兵学员)、招兵参军也接踵而至。如此这般,虽每次离去的人数并不是很多,但它却像原本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了一颗石子而泛起阵阵涟漪,而轻漾起的微澜让人若有所思心神不安。既无关系又无“后门”是很难争取到本是“粥少僧多”的参军或上学的名额,而且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政审”这一关也恐难通过,我对参军、上学一直没有什么奢望,私下里也搞不到招工指标,只有依赖正规渠道的批量招工去达到返城的目的。眼看着一些好友、同学通过招工或参军、上学陆续从我身边离去,一段时间里,莫名的燥动和不安时常困扰着我。自1975年年底的那次招工大潮后,在过去的一年半的时间里,正规渠道的招工几乎绝迹。人心思返(城)是知青们内心的真实写照,而归期何时又怎能不让人困惑烦燥。没过多久,团支部书记闫与副书记王被抽调离队参加公社的农业学大寨工作队,而我这个副书记就成为了青年队团支部的实际负责人(至招工离队)。在我主持团支部工作的期间,除了组织开展适合知青特点的各项活动外,还积极协助队委会的工作,起到了“桥梁”与“渠道”的作用,特别是在知青的管理及一些具体事务方面有了相当的话语权,不仅被老农队长和带队干部所器重,在知青中也享有了一定的威望。在这样的情境和氛围里,先前的那种燥动和不安渐行渐远了,招工返城的渴望也显得没那么的强烈了。 1977年5、6月间,下乡满两年后的正规渠道的第一次招工姗姗来迟。虽然招工的名额不多(2男1女),可它的到来不仅预兆着沉寂许久的招工已渐“苏醒”,它也把众多知青心中那盏渴望返城的希望之灯再次点燃。在这次的招工中,经队委会的推荐我是很有希望占据一席之地的,而因个人缘故错过了先前的招工机会、早我们下乡的两名男(老)知青,也期盼通过这次招工实现返城的愿望。在队委会举棋不定之时,我向队委会表明了态度:不争指标,服从决定。同时也给其中一名竞争力稍弱的老知青吃了一颗“定心丸”。 我本该是这次招工的局外人了,不曾想一场闹剧风波又把我“拽”了回来。队里的一位女知青去公社知青办状告队委会,指责队委会不应推荐有问题的人(女知青排长)为招工人选。女排长所谓的“问题”是:在冬季的一天早上,与这位女知青因出工之事两人发生了口角,后在相互推搡的过程中,女知青跌倒在宿舍门前结冰的地面上。事发后,队委会及团支部曾专门开会对女排长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教育帮助,而女知青却以摔伤(未骨折,或扭伤或软组织损伤)治疗为由长期呆在家中,队里曾多次派人劝女知青归队,可她都借伤未痊愈而回绝,并对女排长仍是怒气冲天耿耿于怀,还提出了当面赔礼道歉和支付医药费的要求。为此,队里专题研究了处置的办法,我代表团支部做通了女排长的工作。一天的下午,我与老农王队长、带队干部张、王会计及这位女排长一道来到了女知青的家中。虽然女排长脸上透着十二万分的不情愿,可嘴上还是按照事先拟好的说出了表示歉意的几句客套话,随行的王会计很快将递过来的一沓子医药票据核算完了,随即把钱款交到了女知青的手上,又过了几天,这位女知青才悻悻归队。此次事件是在满足了这位女知青的全部要求后才画上了句号。自此当事的两人无交集无往来,彼此之间再无纠葛。因我代表团支部参与了对该事件的处置,对整个过程都十分清楚。这位女知青在决定她人前途命运的关头,将过去的已有处理结果并且被自己所认可的事情当做“问题”抛了出来,就是迫使队委会更改推荐人选,并以本次招工单位是父亲的工作单位为由,将自己作为招工推荐对象是她的真实目的。此时的队委会处在风口浪尖上,但并没有改变推荐人选。于是,这位女知青(亲属)一边三番五次到公社知青办“告状”,一边在青年队里蛊惑人心寻求支持,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势。面对此情,公社知青办的负责人高在征求(采纳)了这位女知青的意见后,决定避开队委会直接与知青见面听取意见。 <div>我记得是在一天的下午,留在队里的所有知青(约有50人)集聚在了最后一排一个大间的女知青宿舍里(免起争端劝说当事的女排长未到场),公社知青办负责人高首先简要的说明了来意并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话音刚落,“告状”者就抢先发言开始数落起了女排长的不是,并指责队委会偏袒一方,然后有意提高了声调鼓动知青们顺和与她。在屋内出现了片刻的沉寂后,我将她们之间的过结及处置的过程和结果原原本本的说给了在场的每个人,并表态说明所谓的“问题”不过是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方面的欠缺。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知青们听罢交头接耳议论纷纷,随后在公社知青办负责人的多次敦促下,至终也再没有人站出来发声。我趟了这滩“浑水”,也惹恼了这位女知青,随后她也开始向公社知青办告起了我的“黑状”。可笑的是,她所信任的替他“跑腿”的那位男知青,每次都会把写好的告状材料拿来先让我过目。最终公社知青办采信了我的意见,这场闹剧以那位女知青排长的离队返城而谢幕。<br></div><div><br></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 <font color="#b06fbb"><b>(未完待续)</b></font></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