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第十节 江青在《红楼梦》研究问题上得到了毛泽东的赞赏</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54年3月,李希凡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山大中文系同届毕业的同学蓝翎,在对《红楼梦》的评价上,他们谈得很默契,于是就商量着一块撰写批评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文章。他们议定要写三篇文章,第一篇是针对《红楼梦简论》的;第二篇是《评〈红楼梦研究〉》;第三篇是想从胡适(1891-1962,中国现代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中国“新红学派”创始人之一)《红楼梦考证》到俞平伯的《红楼梦辨》,看“自传”说与“自叙”说是如何演变的。对“新红学派”“反现实主义”的种种说法加以分析和评论。他们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又拟定了写作提纲。</p><p class="ql-block">3月下旬,蓝翎写好了评《红楼梦简论》的初稿。李希凡看后认为,初稿语言文字都很流畅,观点也都说明白了,但对问题缺少论述,而且幽默讽刺的笔墨较多。李希凡是搞理论的,不大喜欢这样的论争方式,就在蓝翎起草的初稿的基础上,用了三周左右,于1954年4月中旬完成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的二稿。4月底,蓝翎在李希凡改写的二稿的基础上,完成了文章三稿的缮清修改。在蓝翎三稿送来后,李希凡又改了一些地方,并将题目确定为《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p><p class="ql-block">由于李希凡是《文艺报》的通讯员,因而在酝酿此文的过程中,他曾写过一封信给《文艺报》通讯组,信中表示要写一篇对俞平伯“红学”观点有不同意见的文章,能否开展讨论,《文艺报》未回信。这个时候他恰好收到了1954年第四期《文史哲》及该刊责任编辑葛懋春的信,李希凡想既然《文艺报》对他三月下旬的询问没有给予答复,而自己的母校——山东大学不会论资排辈,华岗(1903-1972)校长也一直主张学术争鸣,自己批评张政烺的文章又刚刚在1954年第四期《文史哲》上发表,批评俞平伯的文章也有可能在这里发表,因而在5月4日就以李、蓝联名的方式致信葛懋春,将这篇文章寄给了《文史哲》。</p> <p class="ql-block">1954年暑假前,李希凡就和蓝翎商量好了,暑假撰写第二篇文章——《评〈红楼梦研究〉》。</p><p class="ql-block">一放假蓝翎就住到李希凡的老家通州,不到十天,起草完这篇文章的初稿后,就回山东单县老家探亲去了,由李希凡对文章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p><p class="ql-block">暑假结束,蓝翎由老家回京,在李希凡改写的二稿的基础上,又作了若干修改。</p><p class="ql-block">李希凡针对从“索隐派”到“新红学派”,始终不把《红楼梦》作为艺术创作来评价,而强调产生《红楼梦》和贾宝玉叛逆形象的时代背景,强调贾宝玉叛逆形象的新人的特征,并用现实主义文学观批评“新红学”的所谓“自然主义”说,以及他们用“主观的”唯心的琐细的考证,扭曲了这部伟大杰作的思想意义和艺术成就。该文首先着眼于《红楼梦》对封建阶级的统治及其上层建筑的揭露与批判,高度赞赏《红楼梦》是“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批评“新红学派”看不到对封建末世贵族统治的腐败、阶级矛盾的尖锐化,以及意识形态、等级观念渗透在人物形象性格中的多彩多恣的表现,概括和描绘的多么真实和深刻。李希凡按照自己对明清启蒙思潮的理解,结合贾宝玉的性格表现,提出了“贾宝玉不是畸形儿,他是当时转换着的社会中即将出现的新人的萌芽,在他的性格里反映着个性的觉醒”。无论胡适还是俞平伯,他们用那种考证方法来评价文学作品《红楼梦》,永远不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对《红楼梦》民族化集大成的底蕴作出正确的评价。不过,尽管李、蓝二人把俞平伯的红学观与胡适的思想联系起来,文中还是说了一句:“俞平伯先生这样评价《红楼梦》也许和胡适的目的不同,但其效果却是一致的。”希望这样把俞平伯和胡适从政治上区分开来。</p> <p class="ql-block"> 俞平伯、胡适、邓拓、冯雪峰</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54年9月,江青把载有《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的《文史哲》1954年第9期推荐给毛泽东,并简介了27岁的李希凡和23岁的蓝翎。毛泽东阅后十分高兴,要江青把文章交给人民日报转载。江青找到社长邓拓(1912-1966)。</p><p class="ql-block">9月中旬,李希凡接到蓝翎的一个电话,说《人民日报》社长邓拓要找他们了解一下《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的情况,还说他昨天已被找去谈过一次。</p><p class="ql-block">关于邓拓找蓝翎谈话的情况,据蓝翎后来回忆道:“(当时邓拓问:)‘你们都在北京,为什么写了文章拿到青岛发表?是不是遇到什么阻力?’蓝答:‘山东大学是母校,《文史哲》是学报,编委都是我们的老师。有一位负责日常编务工作的编辑,是历史系刚毕业不久的校友葛懋春,李希凡同他熟悉,把稿子寄给他了。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李希凡是《文艺报》的通讯员,曾写信问该刊负责通联工作的杨志一(1926-2006)可不可以寄去,但没有得到回信。别的刊物没认识的人,寄去怕得不到及时处理。’”</p><p class="ql-block">邓拓问李希凡他们写文章的情况,李希凡知道蓝翎大概已谈过了,没有多说,只说了在大学学习的感受,认为大学文科受胡适影响很大,老师们还不大能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评价作品,我们对四部古典小说研究现状不大满意,琐细考证太多,对古典文学作品总是作唯心主义的解释,不注意它们的现实主义成就,无助于读者对作品的理解。</p><p class="ql-block">邓拓认为他们这些看法很好,突然问起,你们写这篇文章为什么不在北京报刊上发表呢?李希凡不知道他问这个是什么意思,就据实回答,问过《文艺报》,他们没有答复。因为他和母校校刊《文史哲》有联系,又刚在第四期上发表了文章,所以就寄给校刊了。</p><p class="ql-block">9月22日(周三),蓝翎给李希凡打电话说,邓拓让他们修改《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星期一(9月27日)要改好,是《人民日报》要转载。因而他要李希凡即刻进城修改文章(当时李希凡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当天下午,李希凡就到了蓝翎处。蓝翎还告诉李希凡,邓拓说:你们尽量发挥,把你们的看法都写出来。他们讨论了一下午,都是议论如何突出和展开此文的主要论点,并准备夜战,一夜完成它。这是在《人民日报》已排出的文章“大样”上进行的修改。原稿是九千多字,这一改,涨成了一万二千字。第二天清晨,他们一起将改好的稿子送到了《人民日报》社。可是《人民日报》最终并没有转载他们的这篇文章。李希凡后来也说:“其实,这是我们的‘妄想’,哪知当时内部矛盾那么尖锐!”</p><p class="ql-block">9月底,《文艺报》主编冯雪峰(1903-1976)约见李希凡、蓝翎,告诉他们将由《文艺报》转载《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在见面前一天,蓝翎给李希凡来电话说,《光明日报》的《文学遗产》找到了他,说他们在《文史哲》上发表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要由《文艺报》转载,寄《文学遗产》的《评〈红楼梦研究〉》,也要发表。还说明天晚上《文艺报》主编冯雪峰要和他们谈谈,要李希凡第二天七点钟前赶到东总布胡同中国作家协会《文学遗产》编辑部即可,《文学遗产》主编陈翔鹤(1901-1969)带他们去见冯雪峰。</p><p class="ql-block">见面后,谈到正题,冯雪峰说:《文艺报》要转载你们的文章,你们的文章还有些粗糙,没写好的地方,我要给你们改一改,发表时还要加个编者按。陈翔鹤说:《文艺报》转载你们的文章后,《文学遗产》就发表你们的《评〈红楼梦〉研究》。</p> <p class="ql-block"> 红学大师们难得的合影。左起蓝翎、李希凡、冯其庸、周汝昌、俞平伯、吴世昌、吴恩裕。</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文艺报》第十八期(1954年9月30日)转载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10月10日,《光明日报》发表了《评〈红楼梦研究〉》。</p><p class="ql-block">虽然转载或发表了李希凡、蓝翎批评俞平伯红学研究的文章,但是《文艺报》和《光明日报》的《文学遗产》编辑部在批评俞平伯红学观点问题上的立场还是通过他们起草的编者按表现了出来。</p><p class="ql-block">毛泽东看了这一期《文艺报》,并在编者按旁写下批语。毛泽东使用了一些尖锐的语言,显然是对编者按、特别是它对青年人的态度很不满意。</p><p class="ql-block">编者按说:“它的作者是两个在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青年,他们试着从科学的观点对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简论》一文中的观点提出了批评”。毛泽东在“试着”二字旁画了两道线,批了两句话:“不过是小人物。”“不过是不成熟的试作。”</p><p class="ql-block">编者按说:“作者的意见显然还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但他们这样地去认识《红楼梦》,在基本上是正确的。”毛泽东旁批:“对两青年的缺点则决不饶过。”“很成熟的文章,妄加驳斥。”</p><p class="ql-block">编者按还说:转载这篇文章“希望引起大家讨论,使我们对《红楼梦》这部伟大杰作有更深刻和更正确的了解”。“只有大家来继续深入地研究,才能使我们的了解更深刻和周密”。毛泽东在这些话的旁边画了两道线,打了一个问号,批了两句话:“不应当承认俞平伯的观点是正确的。”“不是更深刻周密的问题,而是批判错误思想的问题。”</p><p class="ql-block">在《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作者署名“李希凡、蓝翎”旁边,毛泽东批注:“青年团员,一个二十三岁,一个廿六岁。”</p><p class="ql-block">从毛泽东的批语中可以看到,他对《文艺报》编者按是很不满意的。毫无疑问,作为红学研究权威的俞平伯,当然是一位“大人物”,而李希凡、蓝翎不过是两位“小人物”。因而这位“大人物”即使是用唯心史观来研究《红楼梦》,并且存在不少问题,编者按也没有表明态度,提出批判其错误思想的问题,却对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分析研究《红楼梦》,批评俞平伯红学观点的两位二十多岁的青年作者写成的“很成熟的文章,妄加驳斥”,仍然认为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表现出《文艺报》编者在对待用唯心史观来研究红学的“大人物”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红学的两个“小人物”之间的不同态度。这就不能不引起毛泽东的不满了。</p><p class="ql-block">毛泽东认为,李希凡、蓝翎批评俞平伯的文章,提出一个大问题,就是在思想领域里,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还是资产阶级观点来指导社会科学研究,而不单单是一个纯学术问题。所以,他才那么重视,抓住不放,要求引起全党注意。从两个青年人批评权威人物的文章受到冷遇和压制这件事情中,他认为党内存在着压制新生力量的情况,这是不能容许的。</p><p class="ql-block">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才于10月16日写了《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这封信是写给中央及主管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人的,毛泽东在这封信的信封上写道:“刘少奇、周恩来、陈云、朱德、邓小平、胡绳、彭真、董老、林老、彭德怀、陆定一、胡乔木、陈伯达、郭沫若、沈雁宾、邓拓、袁水拍、林淡秋、周扬、林枫、凯丰、田家英、林默涵、张际春、丁玲、冯雪峰、习仲勋、何其芳诸同志阅。退毛泽东。”</p><p class="ql-block">各同志:</p><p class="ql-block">驳俞平伯的两篇文章(指李希凡、蓝翎写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两篇文章。)付上,请一阅。这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作者是两个青年团员。他们起初写信给《文艺报》请问可不可以批评俞平伯,被置之不理。他们不得已写信给他们的母校—山东大学的老师,获得了支持,并在该校刊物《文史哲》上登出了他们的文章驳《〈红楼梦〉简论》。问题又回到北京,有人要求将此文在《人民日报》上转载,以期引起争论,展开批评,又被某些人以种种理由(主要是“小人物的文章”,“党报不是自由辩论的场所”)给以反对,不能实现;结果成立妥协,被允许在《文艺报》转载此文。嗣后,《光明日报》的《文学遗产》栏又发表了这两个青年的驳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一书的文章。看样子,这个反对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也许可以开展起来了。事情是两个“小人物”做起来的,而“大人物”往往不注意,并往往加以阻拦,他们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甘心作资产阶级的俘虏,这同影片《清宫秘史》和《武训传》放映时候的情形几乎是相同的。被人称为爱国主义影片而实际是卖国主义影片的《清宫秘史》,在全国放映以后,至今没有被批判。《武训传》虽然批判了,却至今没有引出教训,又出现了容忍俞平伯唯心论和阻拦“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的奇怪事情,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p><p class="ql-block">毛泽东</p><p class="ql-block">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六日</p> <p class="ql-block"> 1954年的12月25日,李希凡在政协会议上见到毛主席</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在毛泽东《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的信》的指导下,袁水拍(1916-1982,时任《人民日报》文艺部主任)起草了《质问〈文艺报〉编者》一文。10月27日,毛泽东审阅了这篇文章,加写了一段文字,并作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随即批示:“即送人民日报邓拓同志照此发表。”10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这篇文章。</p><p class="ql-block">此后全国报刊展开了对俞平伯的批判,进而在哲学、政治、文学、历史等方面对资产阶级及唯心主义思想开展全面批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