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留守儿童”

<p class="ql-block">  “留守儿童”这个词儿,2006年首次出现在国务院相关文件中。</p><p class="ql-block"> 啥是“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者父母双方都流动到其他地区,导致孩子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些儿童通常由爷爷奶奶、亲戚或其他亲属进行管护和监护。</p><p class="ql-block"> 如此说来,留守儿童早已有之,我便是20世纪五十年代的“留守儿童”。</p><p class="ql-block"> 1948年、1949年我的父亲母亲先后南下到湖南常宁工作,把不足一岁的我留在山西老家由爷爷奶奶、姥姥舅舅照看。从我有记忆起,先是住在姥姥家(《槐花飘香》中有叙述),后被接到了奶奶家。</p><p class="ql-block"> 在奶奶家虽说吃得饱穿得暖,但不如在姥姥家快乐,因为没人宠我。</p><p class="ql-block"> 我大姑姑离婚了,带着她的孩子们回到了娘家。她常常因为某件小事情哭闹撒泼,说我奶奶对孙女(指我)好,嫌弃外孙子(她的孩子们),闹得家里鸡飞狗跳。</p><p class="ql-block"> 我爷爷是个不爱管事的人,除了下地干活,回家来就蹲在院子里闷头抽旱烟,见人吵闹也不吭声。有时听得烦了,站起身来,背转手,走了。</p><p class="ql-block"> 我六、七岁了,已经懂事,知道大姑姑与奶奶因为我吵架。我很委屈,很难过,我想回我姥姥家……</p><p class="ql-block"> 就算是这个时候,我也一般不会想起我的父亲母亲,因为我之前没有与他们共同生活,也不习惯找他们寻求庇护。</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