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第三十三小学【关于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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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nbsp; </p><p class="ql-block"> &nbsp; &nbsp; 你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如果您的孩子正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业进程,我们将致力解决您的困扰。现将高新区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p> <p class="ql-block">资助对象</p><p class="ql-block">1.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nbsp;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残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的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子女;&nbsp;4.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p> <p class="ql-block">资助标准</p><p class="ql-block">1.政策宣传:学校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相关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学生监护人申请: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可附已有相关证明),并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监护人应当对所填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监护人提交的《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结合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或“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贫困家庭相关数据综合认定。4.结果公示: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5.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申请材料统建档保存。</p> <p class="ql-block">资助标准</p> <p class="ql-block">资助申请表</p>

资助

认定

学生

监护人

家庭

困难

学校

申请表

助学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