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社会是幼儿的第二课堂,为锻炼幼儿的社会实践能力,拓展幼儿的视野,做好幼小衔接,本周五也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津南八幼枫情阳光园大班的小朋友走进超市开展了一次购物实践活动。</p> <p class="ql-block"> 为了合理的购物,孩子们提前和家人们进行了周密的计划,把需要购买的物品列入购物清单里。</p> <p class="ql-block"> 出发啦!小手拉小手,我们一起向前走!</p> <p class="ql-block"> 在参观中小朋友们兴致勃勃,有序地参观了食品区、副食品区、饮料区、蔬菜区、水果区……对超市物品摆放的区域划分,商品分类有了初步认识。孩子们也通过观察学会识别商品的标签及保质期。</p> <p class="ql-block"> 瞧瞧我们这一堆的战利品,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好开心啊!</p> <p class="ql-block"> 结账时,孩子们整齐的排好队,自己付钱、找钱、装袋,成就感得到了大大的满足,也在运用中习得了人民币知识。</p> <p class="ql-block"> 幼儿通过此次超市购物,在实践中亲身体验与感受了真实的社会生活,学会了有计划地自主购物,为升入小学打好基础。</p> <p class="ql-block">撰稿人:王贵玉</p><p class="ql-block">制作人:王贵玉、方志园</p><p class="ql-block">初审:杨秋子</p><p class="ql-block">终审:高志静</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大三班供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