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今天,我们能够有选举权,能够有受教育的权力,能够在社会的大多数职位上任职,并不是理所当然,天然就有的。就像瑞士在1990年,才赋予了全部女性选举权,在20世纪初,很多大学是不允许女性进入的。女性现在这些权益,来之不易,是用中国女性先驱们用血泪换来的。</p> <p class="ql-block">不客气地说,2000多年的封建中国历史,除了极少数的时期外,绝大多数时候,女性都不能称之为“人”,女性,从来都是男性的附属品,是物品。前几天,我去翻阅民国期间的妇女解放运动的资料,不客气地说,我是哭着翻完的。那是一部血泪史,每一页,都有牺牲的人,她们是女性,是母亲,是女儿。有的被砍头悬挂示众,有的被挖心,有的被凌迟,有的受尽折磨而死。</p> <p class="ql-block">第一位,就是秋瑾(1875-1907)女士。</p><p class="ql-block">若说20世纪初,中国女性过的是什么日子,就来看看她写的《敬告中国两万万女同胞》吧:世界上最不平的事,就是我们二万万女同胞了。从小生下来,遇着好老子,还说得过;遇着脾气杂冒、不讲情理的,满嘴连说:“晦气,又是一个没用的。”恨不得拿起来摔死。</p> <p class="ql-block">总抱着“将来是别人家的人”这句话,冷一眼、白一眼地看待;没到几岁,也不问好歹,就把一双雪白粉嫩的天足脚,用白布缠着,连睡觉的时候,也不许放松一点,到了后来肉也烂尽了,骨也折断了,不过讨亲戚、朋友、邻居们一声“某人家姑娘脚小”罢了。这还不说,到了择亲的时光,只凭着两个不要脸媒人的话,只要男家有钱有势,不问身家清白,男人的性情好坏、学问高低,就不知不觉应了。</p> <p class="ql-block">到了过门的时候,用一顶红红绿绿的花轿,坐在里面,连气也不能出。到了那边,要是遇着男人虽不怎么样,却还安分,这就算前生有福今生受了。遇着不好的,总不是说“前生作了孽”,就是说“运气不好”。要是说一二句抱怨的话,或是劝了男人几句,反了腔,就打骂俱下;别人听见还要说:“不贤惠,不晓得妇道呢!”</p> <p class="ql-block">男子死了,女子就要带三年孝,不许二嫁。女子死了,男人只带几根蓝辫线,有嫌难看的,连带也不带;人死还没三天,就出去偷鸡摸狗;七还未尽,新娘子早已进门了。上天生人,男女原没有分别。试问天下没有女人,就生出这些人来么?为什么这样不公道呢?</p> <p class="ql-block">当初那些腐儒说什么“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夫为妻纲”这些胡说,我们女子要是有志气的,就应当号召同志与他反对,陈后主兴了这缠足的例子,我们要是有羞耻的,就应当兴师问罪;即不然,难道他捆着我的腿?我不会不缠的么?男子怕我们有知识、有学问、爬上他们的头,不准我们求学,我们难道不会和他分辨,就应了么?</p> <p class="ql-block">秋瑾是为推翻数千年封建统治而牺牲的女烈士,为辛亥革命做出了巨大贡献;提倡女权女学,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07年7月15日凌晨,秋瑾从容就义于绍兴轩亭口。在她就义的时候,说出了以下的话语:</p><p class="ql-block">我此番赴死,是为革命。中国妇女还没有为革命流过血,当从我秋瑾始,纵使世人并不尽知革命为何?竟让我狠心抛家弃子。我此番赴死,正为回答革命所谓何事,革命是为给天下人造一个风两不侵的家,给孩子一个温和宁静的世界,纵使这些被奴役久了的人们早已麻木,不知宁静温和为何物。我此番赴死,是为革命。死并非不足惧,亦并非不足惜,但牺牲之快、之烈、牺牲之价值,竟让我在这一刻自心底喜极而泣!</p> <p class="ql-block">看着秋瑾舍生取义,掷地有声的话语,再看看当下有些女性又想要“嫁汉家汉,穿衣吃饭”的想法,汗颜吗?</p> <p class="ql-block">第二位:唐群英,中华民国的缔造者之一,女权运动领袖、女权主义先驱,投身辛亥革命,为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立下奇功。首倡女权,为中国妇女解放运动作出了卓越贡献。她被誉为“创立民国的巾帼英雄”,曾授勋“二等嘉禾章”</p> <p class="ql-block">1912年4月8日,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南京四象桥湘军公所正式成立。唐群英主持大会,说明“以实行男女平等,实行参政为宗旨”。大会宣布了十一条政纲:一、实行男女权利均等;二、实行普及女子教育;三、改良家庭习惯;四、禁止买卖奴婢,;五、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六、禁止无故离婚(只指以后自由结婚者)七、提倡女子实业;八、实行慈善事业;九、实行强迫放脚;十、改良女子装饰;十一、禁止强迫卖娼。</p> <p class="ql-block">1912年8月25日国民党召开成立大会时,新党纲中仍未恢复“男女平权”条文,1912年8月27日,沈佩贞、唐群英二人又拜谒孙中山,力争男女平权。孙中山婉言解释此事实行之难,两人与他发生激烈争执。</p> <p class="ql-block">1912年9月2日,在女子参政运动“进”、“退”关键时刻,孙中山致函唐群英,信中不无难处地说:“党纲删去男女平权之条,乃多数男人之公意,非少数可能挽回。”他反劝唐群英,不如先通过提倡教育、普及知识的方式来大力发展女子团体,然后再来与男子争权,而不是眼下依赖男子代为出力。</p> <p class="ql-block">192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政党名义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正式获得通过。《决议》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妇女“成为资本家用以操纵劳动市场更廉贱的生产奴隶”,“妇女是得不到解放的”,“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解放”。</p> <p class="ql-block">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通过了妇女运动先驱者向警予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妇女运动决议案》。决议中明确提出,“女子应有遗产承继权”、“男女社交自由”、“结婚离婚自由”、“男女工资平等”、“母性保护”、“赞助劳动女同胞”、“男女教育平等”、“男女职业平等”等有关男女平权、保护妇女权益的条例,并提出“全国妇女运动大联合”。</p> <p class="ql-block">1924年,中国第一个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在广州举行。何香凝主持大会并发表演讲,痛述了广大妇女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压迫下所遭受的种种苦难,鼓励妇女坚决地走“打倒封建主义,打倒帝国主义和妇女自求解放的道路。”</p> <p class="ql-block">何香凝认为,中国妇女处于男女间的不平等和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1924年1月,她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一大上提出了“妇女在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一律平等”的提案,获大会通过,促使《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政纲中明确规定:“于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社会上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助进女权之发展。”从而确立了妇女在社会各方面平等合法地位的原则。</p> <p class="ql-block">1930年出台的《宁都县苏维埃工作章程》也对保护妇女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绝对不准贩卖女子,违者枪决!</p> <p class="ql-block">1931年,毛主席又亲自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条例;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被正式颁布实施,在毛主席看来,《婚姻法》“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p> <p class="ql-block">可以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女性的权益,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当然,这也是无数中国女性流血牺牲换来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