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扶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p><p class="ql-block">会费交纳管理办法</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为促进扶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健康发展,根据《扶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章程和扶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为更好的开展协会活动, 结合我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会会费收取及财务管理办法。 </p><p class="ql-block"> 一、会费是协会一项重要的经费来源,是维持协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会费来自于会员缴纳,会员捐赠,政府支持等渠道。交纳会费是每个成员的义务,也是协会成员主人翁责任感的体现,各会员应认真履行义务。</p><p class="ql-block">二、收取会费的原则是取之有度,用之得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扶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章程和扶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决议,会费标准实行分档缴纳,会费标准如下: </p><p class="ql-block">理事——元/年</p><p class="ql-block">常务理事——元/年</p><p class="ql-block">会长及副会长——元/年</p><p class="ql-block">三、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应尽义务,会费收取实行年度一次性交清,本会于每年一季度内向会员发出本年度会费交纳通知,各会员应在当年2 月28日前到本会秘书处或通过微信专用收费渠道交纳会费,由本会统一出具收据,各会员应按标准、主动及时交纳、不得拖欠。 </p><p class="ql-block">四、会费的管理与使用: </p><p class="ql-block">1、 会费的管理与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加强、登记管理机关审计,并接受业务主管单的监督; </p><p class="ql-block"> 2、 会费收支统一由协会秘书处收管,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p><p class="ql-block">3、 会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有益于会员的活动。 </p><p class="ql-block">4、 会费的支出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平调、挪用。</p><p class="ql-block">5、 会费的开支范围严格按照《扶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协会开展工作,如宣传教育、技术、业务培训、文化活动、资料印刷、办公场所租赁、召开会议、误工补贴、交通工具、旅差开支、奖励表彰以及常设办事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等。 </p><p class="ql-block">6、 协会常设机构日常工作支出实行主管领导(会长)负责制,专人审批;大项支出如,要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p><p class="ql-block">六、 会费的监督 </p><p class="ql-block">1、 会费的收支使用要接受常务理事和会员的监督,按章程规定每年向理事会,每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情况。 </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扶沟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