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新年后收到一张法院传票,要我2月x日到墨尔本城里Victoria Country Court(维多利亚州地方法院)出庭。 去年(2023年)11月曾收到过一张法院传票,当时我正在中国探亲,女儿代我回复,此后再无音信。本以为事情已经不了了之,不期法院又发来传票。接到传票我一头雾水,不知涉案何事? 我家世代安善良民,几代人不曾步入公堂;來澳多年我奉公守法,如今要到公堂受询,岂不辱没祖宗? </p><p class="ql-block">仔细查看,原来收到的是一张Jury Summons(陪审团传票)。按照附来Information about your jury service (陪审服务说明)解释,参加陪审并不是因我家属或亲友“摊上事了”要我陪同受审,也不是我涉事案件需要陪绑过堂。<b>陪审是澳大利亚司法制度规定的一项公民义务,借以保证司法公正、透明。</b>原来如此,我如释重负。<b>陪审人员是从社会上随机挑选的</b>,公民一旦入选,必须准时到庭参加;陪审大约需要十天(工作日)时间,工作单位不得阻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者,务必回复说明。另外,陪审期间每日发给少许餐饮交通补贴。</p><p class="ql-block">2月x日我依约进城到维多利亚地方法院参加陪审。进入法院首先进行安全检查,一如机场安检,禁止携带刀具以及玻璃器皿等有害公共安全物品入内。是日大约140人参加了陪审活动,大家凭陪审团传票和Drivers License (驾照。澳洲没有公民身份证,驾照代之)依次报到,同时填写个人身份。Court Service(法院服务处)发给每人一张Attendance Receipt(出席收据),同时发给一个Panel number(牌号),随后大家到Jury Pool room (陪审团休息室)等待。这里有沙发、桌椅、电脑,还有茶水、咖啡,大家在此上网、阅读、休息。</p><p class="ql-block"><b>初入法庭</b></p><p class="ql-block">维多利亚地方法院是一幢十层大楼,座落在 250 William St,Melbourne。大楼Ground Floor(底层)是接待处和休息室,1 - 9层设有数十间法庭(澳洲楼层命名与英国相同,底层即中国楼房第一层,1楼即我们的第二层,依次类推)。今日有多间法庭同时理案。开庭前法官助理来休息室初选陪审人员:工作人员将印有陪审人牌号的纸片置于一空箱中,摇晃,任取一张,宣读纸片上牌号,该员即被入选。几轮挑选,我被选中,随大家(约30人)一起进入法庭。这是我来澳多年来第一次走进法庭,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踏入公堂。</p><p class="ql-block">Courtroom (法庭)是一约一百平方米大厅。正堂高台上一把交椅,是Judge(法官)的宝座。居高临下,雄视全庭,法官主持法庭全部活动。法官案前又设一案,卷宗堆列,电脑开启,两位Judge Assistants(法官助理)对众并排而坐。再前面又一长案,Public Prosecution (公诉人)和Defence (辩护人)分左右面向法官而坐;公诉和辩护Solicitors(律师)分别坐在桌案对面,随时建言指导。法官助理、公诉人和辩护人皆着黑色法袍。The accused person(被告人)坐在法庭最后一排,一警察陪坐在侧。被告人装束自然,未穿号衣,更无刑械锁禁;身边小桌和大堂公案一样,放有饮水纸杯,只用齐腰木栏与众隔离。公诉辩护席与被告席之间是Public Gallery (公众旁听席),共30多个座位,面向法官。法庭右侧为陪审团席,亦高高在上;左侧墙壁上装有巨型电视屏幕,下面是证人席位。法官、助理、律师、公诉、辩护、证人及被告面前各置一麦克风。</p><p class="ql-block">进入法庭后我等初选陪审人员先坐在公众席上。律师、公诉、辩护、被告等早已入座。一切就绪后,法官助理从法庭后门请出法官,是时全庭人员肃立恭迎。法官乌衣紫饰,但未戴英式假发。法官坐定后首先宣布法庭规则,照本宣科,显然老生常谈。而后助理逐条宣读被告人Offences (罪行),每宣读完毕一条罪行,便询问被告人"guilty or no guilty?"(是否有罪)。被告人只简单回答guilty(有罪)或 No guilty(无罪)。</p><p class="ql-block"><b>荣获陪审</b></p><p class="ql-block">通过上述宣读,大家对案情有了一个大体轮廓:所涉何案,几条罪行。尔后法官助理从我们初选人群中再次随机挑选陪审团员。由法官宣读选中人员牌号及身份,被点名人员应声回答Present(到)。按照法律规定,陪审团员必须与案情无涉,与被告和原告无关。陪审团员也可以因为不能接受案情而选择拒绝,回称Excuse(抱歉)。被提名的陪审团员要从公众席前走到后排警员前,再经过被告座前,最后走向陪审团席入口。此间,被告及其律师可以随时叫停任意一位认为“不满意”的陪审团员。我和其他11位有幸被选中为陪审团员;其余初选人员退回休息室等待其他法庭遴选。法官宣布数项事宜后,法官助理带领我们陪审团员到 Juror room(陪审员办公室)。二位法官助理中一位负责向法官传递文件;另一位主要负责照料陪审人员,此后数日一直由此人带领我们陪审员入、出法庭,安排活动,此人亦称作Tipstaff。</p><p class="ql-block">陪审员办公室是法庭的附属房间,穿过法庭正面右侧后门即是(左侧后门为法官专用,推想后面是法官休息室)。此处仅陪审员办公室和两个卫生间,还有专用楼梯直达楼下。助理发给每人一个电子通行卡,刷此卡可进出法院大楼和乘用楼内陪审人员专用电梯。助理和大家打招呼后宣布了几条陪审注意事项:每天上午10:00准时到达陪审办公室,有事不能按时到达者务必打电话通知;所有文件不得带出办公室;法庭上及陪审办公室内不得拍照、录音或打电话,工作期间务必关停电话和电脑。针对审理案件,法官助理发给每人一本小册子,Jury Guide for Criminal Trials(刑事犯罪审理陪审指南)。澳大利亚法庭受理的案件分作Civil and Criminal(民事和刑事)两大类,由此可见我们参加陪审的是一件刑事案件。</p><p class="ql-block">陪审指南介绍了法庭组织结构,法官、律师等人职责,还详细介绍了陪审团员职责、纪律、服务过程等。指南特别告诫大家,只在办公室内与其他陪审团员议论案情,不得与家人、亲友或其他人讨论;不得上网或自行搜索案件证据,有问题通过助理询问法官,法官就是法庭上的Google(网络)。指南特别强调,每个人都是无罪的,除非证据确凿证明(颇有“疑罪从轻,疑功从重”之意);大家对案件的评判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得徇私枉法,更不许夹杂个人感情。</p><p class="ql-block">陪审员办公室中间是一张椭圆长桌,周围12把座椅,桌子上有纸笔文具,方便办公使用。办公室一角有一简单厨台,包括冷、热(开)水龙头、微波炉和冰箱,厨台上放有茶叶、咖啡、咖啡、饼干等。厨台上方是电视屏幕,以便播放录像;两侧则是空洞书架,方便大家存放文件。陪审团员有男有女,老少青壮。坐定后大家作简短自我介绍,有教师、工人、老板等,三教九流,各行各业,大家都是第一次当陪审员。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按照要求推举一人为Foreperson(组长)。下午16:30,当日活动结束。</p><p class="ql-block"><b>法庭调查</b></p><p class="ql-block">次日准时到达法院参加陪审,大家首先关停并交出手机。是日进行法庭调查。首先公诉人提出公诉,陈述被告人所犯offences (罪行)。随后法官助理将起诉的有关罪行文件分发给陪审员,大家退回陪审员办公室阅读。文件分条陈述被告所犯罪行,行文简明,只扼要叙述犯罪时间、过程,并在每条罪行下面注明律犯何条。</p><p class="ql-block">随后我们回法庭听取本案受害人证词。受害人没有到场,通过网络出现在法庭电视屏幕上。依法核实身份后,先由公诉人提问案情细节,受害人一一作答。说到难言之处,受害人几度哽咽,无法继续,我等陪审人员只得退场,等待受害人平静后继续听证。辩护人也提问了一些问题。听证期间法官不时纠正或停止一些与案情无关提问。按照陪审服务规定,恕我不能在此记述受害人控诉细节。庭审期间,法庭安静肃穆,偶有人员出入,必定轻手蹑脚,并向法官躬身施礼。下午16:30休庭,发还手机回家。</p><p class="ql-block"><b>证人证词</b></p><p class="ql-block">第三天法官告知陪审团无事,大家欣然退庭回家。</p><p class="ql-block">第四天听取Witness(证人)证词。共有4人出庭作证,其中2人现场作证,另2人通过网络在线视频作证。证人出场/出面后,首先由法官助理引导报出姓名,并向法庭宣誓证词真实,违法必究。随后公诉人向证人提问,证人照实回答Yes or No(是或者不是);如不能确认,则回答I can not remember(我不记得了);证人有时做些事实陈述。然后辩护人提问证人,证人依样回答。按照规定,我们陪审团员可以在法庭上作记录,作为下来讨论依据;但记录不得带出法院。</p><p class="ql-block">退出法庭后,助理分发给我们一张被告和原告违法记录及在审其他案件。虽然这些记录与我们目前陪审案件无关,但可对涉案人员评估作参考。 </p><p class="ql-block"><b>法庭辩论</b></p><p class="ql-block">第五日继续到法院参加陪审活动。上午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官就审理的案件分别发表长篇讲话。坦率地讲,法庭发言多是法律词汇,很多词语我闻所未闻;再是缺少西方法律、诉讼知识,即便听懂了词汇,也难以理解其真实含意,因为没有这方面文化背景。</p><p class="ql-block">连日审讯,被告人一直在场聆听,但没有发言争辩。每次我们陪审团进入法庭,被告都起立恭迎,直到我们入座。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不用做无罪辩护,更不用为自己无罪提供证明。仅在法庭辩论后,审判结果初露端倪时,被告难掩悲切。自始至终,法堂庄严肃穆,没有“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受害人从未到场,只在线露面一次。</p><p class="ql-block">回到陪审办公室后,法官助理分发了几本Transcript(庭审记录抄本),包括第二天受害人证言,和第四天证人证词。法庭速记令人佩服,庭审期间,法官、证人以及律师言论一字不差记录在案,甚至包括证人作证动作。各位陪审员也分别谈了自己的看法。大家还就其中一条罪行进行了无记名模拟投票(投票结果不做最后结论),每人一票,可投G(guilty,有罪)、N(no guilty ,无罪)或D(Doubt,疑罪),效果满意。下午16时,法官告诉诸陪审员可以退场了,周末大家可以考虑案情,但不可与亲友讨论,下周定案。</p><p class="ql-block"><b>陪审投票</b></p><p class="ql-block">第六天(第二周星期一)继续到法院参加陪审。上午在陪审员办公室播放了两场庭审录像,其一是证人某在法庭现场作证是与公诉人以及与辩护人之间的问答录像,另一是受害人在线视频作证录像。虽然语速快捷,但有庭审记录抄本对照,能够准确理解语意。然后大家就案情各抒己见,讨论十分热烈。最后大家就列举罪行逐条无记名投票表决。有的罪行大家意见分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僵持不下。按照陪审指南规定,陪审表决没有时间限制。大家决定再考虑一个晚上。</p><p class="ql-block">次日(第七天)上午大家就公诉罪行逐条表决,达成结果后向法庭陈述。大家一一向法庭宣誓表决结果真实,法官助理就公诉所列罪行逐条询问陪审团意见,陪审团组长代表大家陈述决定。陪审结束。</p><p class="ql-block">随后大家返回陪审办公室,交还法院大楼电子通行卡、所有法庭文件以及庭审笔记(片纸不得带出法院)。最后法院服务人员发给每人一张Certificate of Attendance for Jury Service (出席陪审服务证明)。证明书后面特别列出,根据陪审法律,陪审人员不得泄露在法庭上的发言、争论以及表决结果等,否则违法论处。最后大家一一挥手告别。</p><p class="ql-block"><b>后记</b></p><p class="ql-block">需要说明的是,陪审团只在最后表决所列罪行是否成立,向法庭递交表决结果即完成使命。至于依法量刑则是法官的工作。我们离开法院时还没有发布Sentencing (判决)结果。按照最后发给的“证明书”附录解释,地方法院的刑事判决需要四周时间(wait four weeks for Country Court trials),或许此间公诉和辩护律师之间还有一番唇枪舌剑。证明书上还附有我们这次陪审案件序号,届时可按图索骥查阅判决结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