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三次分配”之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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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37, 35, 8);">文化经济解决市场经济的病症</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18px; color:rgb(237, 35, 8);">绿色消费创业</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font-size:18px;">让消费资源变成劳动资本的价值资产</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壹联社·人文生态链云公共服务平台</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财富三次分配</b></p><p class="ql-block">首先,创建“利益共同体(个体·集体·公共体)”,在绿色消费商业经济领域,做好财富第一次分配,为财富第二、三次分配设定目标。​</p><p class="ql-block">其次,创造“事业共同体(个体·集体·公共体)”,在社会公共政务领域,做好财富第二次分配,为财富第三次分配制定目标。​</p><p class="ql-block">其次,创立“生命共同体(个体·集体·公共体)”,在文明道德文化领域,做好财富第三次分配,让财富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达定目标,为人类进入理想的命运共同体(共产主义)社会做好基石准备。</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三次分配理论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b></p><p class="ql-block">第一次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p><p class="ql-block">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p><p class="ql-block">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p><p class="ql-block">第三次分配方式最早是由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在其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与市场经济》一书中提出来的。</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如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 1, 1);">厉以宁教授在1992年的《论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道路》一文中,首次提出“影响收入分配的三种力量”,在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与市场经济》一书中又做了进一步阐释。他表示,收入不应只有市场、生产要素进行首次分配,而是要政府加强调节、引导慈善事业的“三次分配”,通过“三次分配”可解决收入分配难题。</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 1, 1);">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提到“三次分配”,</span><b style="color:rgb(1, 1, 1);">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 1, 1);">在《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一文中,厉以宁教授深刻分析了“富强”的内涵与现实意义,并提出“争取实现最大的制度红利——社会和谐红利”,并用专门章节对“三次分配”进行解析。</span></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把个人劳动与经营的能力和积极性这一因素撇开不谈,影响收入分配的大体上有三种力量:</b></p><p class="ql-block"><b>第一种力量是市场机制。</b>个人提供的劳动数量与质量究竟能得到多少报酬,个人的经营收入的多少,以及个人的债券、股票、存款的利息(股息)收入究竟是增长还是减少,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全都与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关。</p><p class="ql-block">即以企业职工的收入(包括工资和资金)来说,虽然这些职工并不同市场直接发生联系,但由于这些职工所在的企业是同市场直接联系的,企业的产品是否得到市场的认可,是否有销路,企业是否盈利,这一切又会影响职工的收入状况。因此,<b style="color:rgb(237, 35, 8);">市场机制影响着收入分配。</b></p><p class="ql-block"><b>第二种力量是政府。</b>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主要反映于两个方面。<b style="color:rgb(237, 35, 8);">一方面,政府制定工资标准与工资级差。</b>政府所制定的这些标准与级差不仅直接影响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收入,而且也对企业的工资标准与工资级差发生影响。</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另一方面,政府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如对收入偏高者的收入征收所得税等,</b>对低收入户实行救济、 补助、扶植等。</p><p class="ql-block"><b>第三种力量是道德力量。</b>它是超出市场机制与政府调节的力量之外的又一种可以影响收入分配的力量。</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如何做好“三次分配”?</b></p><p class="ql-block">厉以宁教授认为,在“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之后,社会协调与发展方面依旧会留下一个空白。不管留下的空白较大还是较小,都意味着在社会协调发展方面还有一些工作要去做。因此,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性就突出了。</p><p class="ql-block">由于“第三次分配”是人们自觉自愿的一种捐赠,因此它的影响是广泛的,它所发挥作用的领域是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无法比拟的。</p><p class="ql-block"><b>关于“如何做好三次分配”,厉以宁教授也指出过解决路径。</b></p><p class="ql-block">厉以宁教授表示,第一次分配中,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p><p class="ql-block"><b>第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b>因为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不提高,当然无法提高劳动收入水平,那么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就下降了。而且一旦最低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其他相应工种和等级的工资待遇就会提高。</p><p class="ql-block"><b>第二,农产品销售价格要逐步提高。</b>在农村,种粮食是最不挣钱的,种粮食的人是很穷的,所以农产品销售价格需要逐步提高。</p><p class="ql-block"><b>第三,要大力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农业产业化,让农民从延伸产业链条中得到更多实惠。</b></p> <p class="ql-block">厉以宁认为,在第二次分配中,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解决收入分配问题:</p><p class="ql-block"><b>第一,对贫困户和灾民进行救济。</b>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出台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的扶贫项目。</p><p class="ql-block"><b>第二,利用税收调节。</b>如个人所得税问题,不仅仅在于提高征税的起征点,更重要的是根据家庭的负担,根据家庭的收入来调节税收。因为单身的人与有家庭有孩子的人,他们的负担是不一样的。</p><p class="ql-block"><b>第三,现在是到需要考虑遗产税、赠与税</b>这样一些问题的时候了,这是第二次分配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p><p class="ql-block">关于第三次分配,厉以宁表示,凡用于公益事业的捐献,应该免税,让更多的人把自己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这也是国外的一些经验。</p><p class="ql-block">从第三次分配着手,相信可以缩小现在的贫富差距。收入分配问题,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之大局。</p><p class="ql-block">第三次分配也越发受到高层和各方关注:</p><p class="ql-block">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p><p class="ql-block">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p><p class="ql-block">此次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再次释放出重要信号。经济学家们认为,要进一步扩展第“三次分配”的范围,增加个人捐赠的规模和总量,将潜力发挥出来,还需要制定好相关的制度和政策。</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什么是第三次分配?</b></p><p class="ql-block">针对中国收入分配现状,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厉以宁提出了收入不应只有市场、生产要素进行首次分配,而是要政府加强调节、引导慈善事业的三次分配理论。</p><p class="ql-block">厉以宁表示,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p><p class="ql-block">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二次分配";</p><p class="ql-block">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可称为"第三次分配"。</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所谓“第三次分配”,是相对于“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而言的。</b></p><p class="ql-block"><b>市场主导的分配是“第一次分配”,</b>是指在市场发挥调节作用情况之下,参加工作或进行投资的人,按市场规律取得自己的那一份收入。但由于每个人获得的收入多少不一,总会形成收入的差距,而收入差距过大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于是就会有“第二次分配”。</p><p class="ql-block"><b>“第二次分配”是政府主导下的收入分配,是指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政策等进行收入调节。</b>比如,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也包括了对于财产较多的人征收的财产税(如房产税),对于贫困户则给予津贴、补助等,都属于“第二次分配”。政府通过收入的调节来缩小社会上的收入差距。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的收入都成为税后收入,而低收入人群不仅不用缴纳所得税、财产税,而且还能得到政府发给的津贴或补助。</p><p class="ql-block">“第二次收入调节”以后,社会上还存在较大收入差距,这时就进入“第三次分配”。</p> <p class="ql-block"><b>“第三次分配”,</b>通常是指基于道德力量作用的收入再分配,包括通过社会公益事业把人们捐赠的钱财用于帮助低收入家庭,也包括人们自愿从事的帮助低收入家庭脱贫的捐献,如帮助孤寡老人、病人、残疾人、儿童,还包括人民自愿提供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奖学金等。此外,在针对洪水、地震、泥石流、长期干旱的地区救灾活动中,也会有不少人或向慈善机构捐献,或自行向受灾群众捐款,这些都属于“第三次分配”的范畴。</p><p class="ql-block">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第三次分配”的捐款数额是逐渐扩大的。中国也有相同的趋势,相关的法律法规正日益完善。</p><p class="ql-block">“第三次分配”与伦理、文化息息相关。厉以宁教授在《中国经济发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文中,专门列出“重视第三种调节——文化调节”一小节。他提出,在我国过去的几千年历史中,相当多时期处于动荡阶段。那时市场是失灵的,政府是瘫痪的,但社会之所以得以延续下来,靠的就是道德的力量。有了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后,道德调节也应发挥作用。我们要重视第三种调节,即通过道德力量来调节,也就是文化调节。</p><p class="ql-block">第三次分配,即在道德力量作用之下的收入分配,与个人的信念,社会责任心或对某种事业的感情有关,基本上不涉及政府的调节行为,也与政府的强制无关。</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为什么要进行第三次分配</b></p><p class="ql-block">三次分配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文化、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而不是制度的强制约束。</p><p class="ql-block">三次分配是公民参与帮助弱者的渴望,和完善自身道德的内在要求。</p><p class="ql-block">三次分配的实现情况,与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成正比。在社会总体收入水平和社会进步比较低的阶段,三次分配往往不易彰显出来,只能更多的是一种分散的、零散的、短期的、自发的个体行为,而且慈善捐助数量很小。而当人们收入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比较高的阶段之后,三次分配才能够发挥出更加明显的作用。"</p><p class="ql-block">成思危副委员长曾明确表示,……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完全指望第三次分配大幅度缩小贫富差距并不现实,但应该看到三次分配将来会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起很重要的作用。</p> <p class="ql-block">提倡三次分配,也是希望富裕阶层人士增强回馈社会的意识。</p><p class="ql-block"><b>政府要积极促进三次分配,即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b></p><p class="ql-block">慈善公益事业在许多国家不仅弥补了各种正式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缺漏,同时还具备软性的调和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进而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社会公德的功能,扮演着积极促进互助友爱、提升文明道德的角色。</p><p class="ql-block">因此,无论是从完善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角度,还是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都需要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并通过慈善公益事业来促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有机结合,进而塑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积极向上的道德标准。</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第三次分配主体、内容和新特点</b></p><p class="ql-block">一是资源贡献者已不局限于社会财富金字塔顶端的少数个体或家族,而广泛覆盖大部分的社会群体。</p><p class="ql-block">几十年来,很多国家和地区中慈善捐赠主体正呈现“平民化”“中产化”的发展趋势。统计发现近年来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在各类基金会中的捐赠占比不断提高,呈现出广大中产阶层日益增长的公益热情和慈善文明。</p><p class="ql-block">这一趋势有学者从实验经济学的“温情效应”研究来解释:第三次分配中不仅受赠方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增加,捐助者的成就感、意义感也在增加。</p><p class="ql-block">二是志愿性属性给贡献者以“主动性、选择性”,即选择慈善支持的内容和方式。</p><p class="ql-block">内容上,慈善行为已超出货币或实物捐赠,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等公益慈善行为愈发普遍;</p><p class="ql-block">方式上,技术进步为慈善行为开辟了新的方式与渠道,例如网络捐赠、社交平台捐赠和众筹等。</p><p class="ql-block">公益慈善行为的内涵更加丰富,不仅仅体现为财富和实物直接从拥有者流动到匮乏者的模式,更包括有情怀和理念的捐赠者自发建设或者支持建设能使公众受益、社会受益的公共产品与服务。 </p><p class="ql-block">三是所涉及行业也已从最初的扶贫济困扩展到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保等诸多领域,惠及民生领域广大公共事业的进步。尤其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越发依靠更有创新性的高等教育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当下,一些可能产生突破性、颠覆性成果的基础科研和技术转化领域,其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以及一旦突破后对公共利益的提升、对科学事业的普遍性贡献,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投入。 </p><p class="ql-block">四是蕴含的价值取向突破了纾困扶弱的局限,开始具备了鼓励科学探索、推进社会进步、造福全人类、促进世界更加和平和谐等深刻意蕴。“分配即正义”,分配本身都包含着价值取向。在初次分配中刻意增加劳动报酬的比重,这是明确的价值观导向;在再分配中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分配关系,促进共同富裕,同样给予十分明确的价值取向。</p><p class="ql-block">而在第三次分配中,社会力量所从事的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方式都有着深刻的价值内嵌,其行为本身也彰显着大爱与共享的理念,带动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知恩报效爱心传递”等公益慈善文化的融入与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与升华。</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抓住时机</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建设和完善第三次分配的政策体系</b></p><p class="ql-block">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税收与行业法律体系。健全的捐赠制度和宽松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税收对社会捐赠的激励作用,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个人的慈善捐赠热情。</p><p class="ql-block"><b>发达国家对税收相关的捐赠激励实行“疏堵”结合:</b></p><p class="ql-block">“疏”指免税待遇以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免税法律法规为保障;</p><p class="ql-block">“堵”指采取较高的遗产、赠予和奢侈品消费类税种。自2016年《慈善法》实施以来,民政部及相关部委共出台了21项公益慈善领域的政策文件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p><p class="ql-block">目前,我国民法典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当中。此间,立法有必要更加鲜明地对公益慈善捐赠予以鼓励和支持,同时,在税收方面也应予以实质性的优惠。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p><p class="ql-block">为了促进我国社会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完善国家层面立法的同时,各地也还需要为这些鼓励促进慈善的法律落地作出更为细致的制度性安排,从而真正把四中全会精神和法律规定转变为推动慈善组织发展的动力。 </p><p class="ql-block">明确政府在第三次分配中的定位和作用,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慈善组织培育模式。</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慈善事业发展有三大模式:</b></p><p class="ql-block"><b>一是政府主导,</b>慈善组织由政府直接进行管理运营,通过财政部门支持以及动员社会成员等方式来筹集资金;</p><p class="ql-block"><b>二是社会主导,</b>慈善组织完全由民间私营部门运营,依靠平等竞争机制,通过减税和免税等方式获得政府资助;</p><p class="ql-block"><b>三是政府社会相结合,</b>政府主要承担行业监管责任,并适当运用财政杠杆和“负向挤出效应”撬动全社会慈善捐赠。</p><p class="ql-block">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曾存在政府监管定位模糊、社会慈善组织发展在缺乏监管与过度监管之间摇摆的情况。因此,在坚持党对慈善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的同时,也要通过明确政府监管职责方位,在慈善事业中引入高效管理和竞争评价机制而针对性地提高整个社会公益事业的效率。</p><p class="ql-block">加强慈善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内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慈善组织队伍建设方面,应着重从建立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慈善组织团队、加强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提升信息公开透明水平、建立慈善资金使用跟踪反馈机制、增加善款善物流向的透明度几个方面入手,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监管。</p><p class="ql-block">此外,健全新闻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社会对慈善组织运作的外部监督。尤其要高度重视筹募后善款善物使用的规范透明及高效,必须有效管控“黑天鹅”类风险。</p><p class="ql-block">当前这个发展阶段,我国大批的慈善资源筹募者缺乏专业化的理性分析和严格的项目管理机制,其所带来的风险很容易从局部、个别而爆发,影响我国第三次分配的大局成败。</p> <p class="ql-block">个人通过自己的经营或提供的生产要素而取得一定的收入,这是个人经济行为。社会对于个人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的认可或限制,则是社会的规范。</p><p class="ql-block">由于人们的社会地位和利益不同,伦理观必然不同。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总是用自己的伦理思想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以自己的善恶标准去否定不利于自己的行为,并要求在广泛范围内按照自己的利益来调整人们的行为和各种关系。</p> <p class="ql-block"><b>厉以宁教授,</b>男,汉族,中共党员、民盟盟员,1930年11月出生,江苏仪征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北京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曾任民盟中央副主席,第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他是我国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参与推动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主持起草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参与推动出台非公经济36条以及非公经济新36条,对我国经济改革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另外,在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国有农垦经济体制改革以及低碳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荣获教育部第六届及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被授予“改革先锋称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