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轶事之七:《民兵小分队》

白云居士

<p class="ql-block">作者:于开林</p><p class="ql-block">音乐:来源于网络</p><p class="ql-block">插图:来源于网络</p> <p class="ql-block">  我们插队的时候,全国充满了深挖洞、广积粮,准备打仗的氛围。按照全民皆兵的要求,农村18至30岁的青年列为武装民兵,30至45岁的列为基干民兵。农村民兵组织非常健全,公社有武装部及有民兵团,大队有民兵营,生产队有民兵连或民兵排,每年按照军队的标准进行军事训练,还经常开展练兵习武、进行实弹射击。一次,公社民兵射击比赛,我用七九式的老旧步枪进行100米射击,5发子弹打出了49环的成绩,获得了第二名。</p> <p class="ql-block">  我们大队的民兵营是县武装部直接抓的样版点。在县里很有名气。民兵营有专门的民兵小分队,由插青和农村青年骨干组成,根据情况定期换人。小分队全副武装,配备当时最先进的半自动步枪,经常执行一些特别的任务。那时,公社革委会实行一元化管理,组织结构简单。公社机关干部一般只有十来个人,大的公社也是二、三十人。由于基层工作的特点和人员的限制,许多社会的管理工作,由群众组织来负责承担,民兵就是重要的力量。</p> <p class="ql-block">  文革后期,出现了社会治安混乱的问题,封建迷信、打架斗殴、偷盗扒窃等问题突出。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作为无产阶级专政重要力量的民兵,必然要发挥作用。我们的民兵小分队算是精锐,经常被派到县城去执行任务。如重大节假日的站岗巡逻,圩日集市的巡逻检查等。执行任务时,小分队三人一组,扎着武装带,戴起红袖套,身背半自动步枪,腰上还挂着一串用来捆人的麻绳。走上大街,那阵势使人望而生畏,有很强的震慑作用。</p> <p class="ql-block">  打击社会不良风气,是民兵小分队的重要任务之一。那时的一些小青年,追求时髦,热衷于奇装异服,男的留长发,叫大包头。穿牛仔裤,凸显裤裆。而且这些人经常聚众滋事,打架斗殴,影响社会安定,群众意见很大,被列入社会不良风气进行严加打击,整治肃正。当然,我们只是执行命令。</p> <p class="ql-block">  记得有一天县城集日,抽了好几个大队的民兵小分队集中到县城进行纠察行动。任务是剃大包头、剪牛仔裤。只要在街上遇到留大包头、穿牛仔裤的人,不论男女,一律抓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处理。处理的方法很简单,不用通过任何程序,连姓名都不登记。辨别大包头的标准就是用食指和中指去夹男青年脑后的头发,凡是头发超过手指厚度的就是大包头,然后用理发剪在其头上推上一道沟,剃成“阴阳头”,让其自己去理短发。辨别牛仔裤的标准就是用一斤装的酒瓶从裤脚往里塞,塞得进的不算牛仔裤,塞不进的就用剪刀在裤腿上剪开口子,把裤子撕开到膝盖,然后放人。这些被处理的人,敢怒不敢言,因为谁都知道民兵小分队的厉害,惹不起。如果是插青,就有点徇私情了,遇到大包头、牛仔裤的,我们会悄悄地告诉他们马上离开或藏起来。经过整治,社会上留大包头和穿牛仔裤的青年很快就减少了。如今回想起来,当年不讲法治,也无法可依。,强制剪人家的头发,剪人家的裤子,不讲人权,更不懂尊重人权,靠的是专政的手段,这就是那个年代的产物。</p> <p class="ql-block">  当时农村普遍贫穷,偷盗问题比较突出。打击偷盗,是民兵小分队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发动、依靠群众向违法犯罪作斗争。在圩日上抓住的小偷,交给群众处理。因为农民非常痛恨偷盗,那小偷自然是被赶圩的农民拳打脚踢,棍棒交加,打得半死。</p><p class="ql-block"> 我们邻村有个生产队的仓库被撬,偷走了约十担稻谷,这在当时可是大案,住村工作队和民兵小分队一起进行排查。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小分队派人悄悄的埋伏在藏着稻谷的山洞附近,并把在家中自以为是的偷盗者团团围住。一阵突入,将那2个小子抓住后五花大绑,捆了个结结实实,扭到民兵营部连夜分开审问。可是两人拼死抵赖不承认,结果被吊起来拷打,被折磨得半死不活,实在忍受不住了才交待了偷盗过程,并带着小分队去山洞把盗窃的稻谷取回来。最后,经公社革委会批准,两个盗窃者被划为“坏分子”,交由贫下中农管制,进行劳动改造。这事在今天看来,虽然不是冤假错案,但搞群众专政,小分队自设公堂,滥用酷刑,都是违法犯罪行为。</p> <p class="ql-block">  历史就是历史,没有如果,也没有推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征和法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社会的发展进步,使我们走进了法制的时代,但法制的时代是否也存在阴暗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