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今年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4个“宪法宣传周”。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为“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宪法周来临之前,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宪法的小知识吧!</p> <p class="ql-block">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