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普安县南湖街道第二幼儿园,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普安县南湖街道第二幼儿园

<p class="ql-block">  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我们的绿色家园。爱护森林,人人有责!为了让幼儿从小树立保护树木,爱护森林,提高幼儿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我们特此发出以下倡议:</p> 森林防火倡议书 <p class="ql-block">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幼儿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园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支持与配合!</p><p class="ql-block"> 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的家园,确保幼儿健康平安,特致信提醒您,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p><p class="ql-block">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加强对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p><p class="ql-block"> 2.严禁幼儿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幼儿园;严禁幼儿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等),家长要加强对幼儿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幼儿开展祭祀、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p><p class="ql-block"> 3.倡导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山坡、树林、草坪等场所焚烧纸钱及冥物,提倡更加绿色、文明的方式继承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主动采取音乐祭祀、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弘扬社会新风气。</p><p class="ql-block"> 4.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p><p class="ql-block"> 5.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幼儿的角度,落实好幼儿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幼儿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督促幼儿遵守森林防火法规。 </p><p class="ql-block"> 6.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孩子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p><p class="ql-block"> 7.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p><p class="ql-block">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幼儿园做好幼儿安全工作,提高幼儿防火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和教育幼儿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防意外伤害,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p> 森林防火“十不要” <p class="ql-block">  亲爱的家长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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