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首先,向长期以来关注关心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家长表示衷心的感谢!</p><p class="ql-block"> 为更好回馈家长朋友、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的期盼与要求,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我们将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我们将按照教育部提出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要求全体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钻研业务,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p><p class="ql-block"> 我们将组织全体干部教师郑重承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牢记教书育人、立德树人责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遵规守纪,踏实工作,不参与有偿补课,不推销教辅商品,不侮辱体罚学生,不收受礼品礼金,努力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p><p class="ql-block"> 同时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做好三方面的工作:</p><p class="ql-block"> 1、 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请您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拒绝把孩子送到在职教师家中或其举办的辅导班中进行有偿补习功课。要把课余时间、节假日真正的还给孩子,切实减轻孩子的课业负担,确保孩子安全。</p><p class="ql-block"> 2、及时举报有偿补课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既是教育部门的职责,也离不开广大学生家长的支持。如果您发现在职教师存在发动、劝说或采取其他方式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请您如实向学校或中心举报,我们将认真调查,一经查实,将依照经开区教文体中心《治理有偿家教处分暂行规定》和《优化师德师风十条禁令》中的要求严肃处理。</p><p class="ql-block"> 3、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希望全体学生家长科学的安排孩子的课余时间,指导孩子完成适量的家庭作业,引导孩子多阅读有益书籍,多与孩子共同走向大自然,让孩子充分享受课余和节假日轻松愉快生活。我们坚决禁止以下行为:</p><p class="ql-block"> 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课后以此吸引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的;</p><p class="ql-block"> 教师或学校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社会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利的;</p><p class="ql-block">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p><p class="ql-block"> 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p><p class="ql-block">教师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有偿或变相有偿补课的(指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礼卡礼品礼金);</p><p class="ql-block"> 教师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机构或单位违规兼职取酬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或违规兼职取酬的其他行为。</p><p class="ql-block">亲爱的家长朋友,如果您发现我校教师有以上行为,相信从关爱的角度出发,您一定能第一时间告知学校,我们将会进一步核实、帮助与引导。</p><p class="ql-block"> 让我们一起携手,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而共同努力!最后,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祝您的孩子快乐健康,天天向上!</p><p class="ql-block"> 您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对违规违纪的教师进行举报:</p><p class="ql-block">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791-83950902</p><p class="ql-block">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邮箱:349189941@q9.com</p><p class="ql-block">区教文体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791-83976248(喻老师)</p><p class="ql-block"> 区教文体中心监督举报邮箱:jkqibjj@ 163.com</p><p class="ql-block">学校监督反馈电话:15870603706</p><p class="ql-block">学校监督反馈邮箱:1173782642@qq.co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