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谏 || 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中有关民间文物收藏及管理立法的建议

北京大秦岭书画院

<p class="ql-block">  《文物保护法》修改研讨会于2023年11月21日在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举行,我因不在北京未能参加,特发了书面建议。《文物保护法》修订是文物保护和八千万收藏者关心的大事,我就应充分重视搞活民间文物收藏,完善管理机制等立法问题,发一些粗浅的建议,在此公之于众,以期研讨指正,并供有关方面参考:</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b>一、民间文物管理要体现人民的合法权利。</b></p><p class="ql-block"> 民间收藏由来已久,与民共生,于历史共存。从古至今几千年,多少次朝代变换,皇权更迭,但不影响民间收藏。正是民间收藏和代代相传,使华夏文物得以保护,民族文脉得以延展。</p><p class="ql-block"> 中国现在约有八千万收藏大众。近二三十年来,全国各地各城市的古玩城、艺术品收藏、经营市场如雨后春笋一样发展起来。这是对历史的传承,对文化的赓续。</p><p class="ql-block"> 我在几十年收藏和鉴定工作的过程,深感《文物保护法》要体现和保护人民合法收藏的权利。对收藏主体,藏品所有权、使用权、交易权的规范,应符合《民法典》(物权法)。在行政管理、行业监督、市场经营包括进出口方面,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二、民间文物产权归属问题</b></p><p class="ql-block"> 《文物保护法》修定草案第五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领海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切文物属于国有,在执行过程中,会有偏差。</p><p class="ql-block"> 如民间文物产权明确为私人所有的:包括1949年以前收藏的出水出土器物;1949年后购买的传世古物;国有文物商店和拍卖所得文物;海外回流文物;其他善意购得文物,都具有合法产权,。</p><p class="ql-block"> 文物法不能否定《民法典》(物权法)。所有权是一切财产的基本权。一切文物权属国有,排斥了民间所有,表述不淸。在执行中,成为民间所拥有即属违法的误区,易引起民间文物产权的争议和民间收藏为违法的是非。</p><p class="ql-block"> 对于合法取得的民间文物,要承认其所有权。国家需要的,应协商或购买;对于善意取得的民间文物,国家需要的,亦协商或给予经济补偿;对于违法所得,如盗墓走私,可依法收缴及追究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 <b>修改“一切文物归国家所有”,应表述为“文物主要由国家所有,在国家主导之下,允许多种所有形式存在”。</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三、要让民间文物活起来</b></p><p class="ql-block"> 文物可以多种形式所有,以《民法典》(物权法)为出发点,是让文物活起来的根本。以此为基础,允许民间文物拍卖和市场流通。形成有管理有流通的机制。</p><p class="ql-block"> 对于出土出水文物,要有文物鉴定的权威机构评定等级。评级之后:</p><p class="ql-block"> 1,对典型的一、二、三级文物和有代表性的一般文物由国家各级博物馆所有;</p><p class="ql-block"> 2,其中某些文物虽然等级高,但同样器物数量多的,允许一部分在文博机构交流,互相补充,有些可为民间博物馆有偿收藏;</p><p class="ql-block"> 3,对一般出土出水文物及大量“老普残”文物,博物馆不愿收藏的,可通过公平竞拍,由民间收藏;</p><p class="ql-block"> 4,对民间收藏,国家要列出管理品类清单,哪些是国内可以流通的,哪些是可以出口国外的。</p><p class="ql-block"> 这样,做到民间文物收藏和管理有法可依。为民间收藏提供法律保障,才能把让文物活起来落到实处。解决了八千万民间收藏的后顾之忧,将唤起亿万件规模的文物资源,这是民族振兴、文化自信、文化复兴、利国利民的大事!</p> <p class="ql-block"><b>  四、“来源不明”和“来源不合法”提法不妥</b></p><p class="ql-block"> 草案第四十五条,文物收藏单位不得征集、购买来源不合法、来源不明的文物。</p><p class="ql-block"> 来源不合法中,有少数是涉案盗墓得来,这是要打击严管的。但出土器物中,有很多是基建施工发现的,还有窖藏及自然裸露出来的,有市场购卖的,家族传承的,还有在出土现场保护不及时而散落民间的。大量民间文物来源于此,民间收藏做了国家难于全面周到甚至来不及保护文物的事,大多数藏民是守法的,藏品是善意取得的。他们保护了文物的损毁和流失,主观目的为善意,客观效果为善事。</p><p class="ql-block"> 文物来源不明,无非是说产地来源不明和传承关系不明。我参加过多次鉴定活动,不听人编故事,主要看东西真不真。有出处有传承当然好,但主要是眼鉴为实。国家馆藏珍品中,几十年前征集和接受捐赠时,至今仍有来源不明的,难道就不是国宝了?</p><p class="ql-block"><b> </b></p><p class="ql-block"><b> 五、对民间文物管理应出台配套政策和法规</b></p><p class="ql-block"> 1,出台文物鉴定法规,规范鉴定流程。建立具有权威性、公信力的文物鉴定机构和司法仲裁机构。</p><p class="ql-block"> 2,培育文物艺术品金融市场。制定文物艺术品抵押、质押、信贷、投资、拍卖等系列规定。</p><p class="ql-block"> 3,完善国家征集文物、接受捐赠的鉴定、馆藏程序。</p><p class="ql-block"> 4,国家列出控制出境文物的标准和清单。</p><p class="ql-block"> 5,国家允许民间收藏文物和市场流通的范围和清单。</p><p class="ql-block"> 6,对盗掘犯罪、欺诈行骗、破坏文物的打击已有惩戒措施。对抢救保护文物、捐赠文物、传承研究文物有贡献的收藏家,也应有表彰奖励措施。</p><p class="ql-block"> 7,制订和完善对古玩城等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办法。</p><p class="ql-block"> 总之,民间文物收藏和市场经营,既要搞活,又要管好。</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六、把民间文物归类于古代艺术品</b></p><p class="ql-block"> 如果新的《文物保护法》在民间文物方面难于冲破原来的主框架,建议把文物和古代艺术品分开。即国家和博物馆拥有的藏品为文物,民间拥有和流通的古玩、古董为古代艺术品。</p><p class="ql-block"> 现行的《文物保护法》把民间收藏的古代艺术品(包括古董、古玩)统称为文物,这实际上是概念混淆。</p><p class="ql-block"> 民间收藏古董、古玩的历史有几千年了。而文物是新中国成立后公私合营时出现的名称。比如北京琉璃厂88家古玩店在公私合营之后,于1960年5月,合并成北京文物商店。全国其他城市的古玩店也经历了文物商店的改造过程。</p><p class="ql-block"> 二十多年来,全国各城市的古玩城蓬蓬勃勃发展起来,相对于文物商店,古玩城已经是古代艺术品的主要市场。</p><p class="ql-block"> 《文物保护法》第五章的条文,全是以文物在说古玩和古董等古代艺术品。文物与古代艺术品未能区分开,以法的形式把民间藏的古玩、古董都纳入文物管理,这是几十年来的文保法制的误区。</p><p class="ql-block"> 修定《文物保护法》,要界定清楚“文物”和“古玩艺术品”的区别。</p><p class="ql-block"> 古代的遗留物首先属于古物,而不能统称文物。文物的定义是否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以补充:<b>即文物是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研价值,并由国家文博权威机构认定和登记在册的物品。</b></p><p class="ql-block"> 古代艺术品中有珍赏和雅玩价值的属于“古玩”、“古董”。那些普通的、常见的、不具有价值的古东西,仅仅是一般古物,或称旧货、古货而已。</p><p class="ql-block"> 古代艺术品(古玩、古董)也具有文物的历史、艺术、科研属牲。因此,同一件古代艺术品,在文博单位,即是文物;在市场流通,即是古玩、古董。</p><p class="ql-block"> 本人于2019年向中国军事博物馆捐赠了13件汉代青铜器。未捐之前,在我处它们是古玩、古董。经过专家鉴定等鉴认程序,到了博物馆登记造册后,其身份即成为文物。</p><p class="ql-block"> 相反,我国的文物商店曾向国内外卖出了不少文物。文物变为可流通的商品。"旧时王榭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于是,它的身份即变了,由文物成为古玩艺术品。</p><p class="ql-block"> 把文物和古玩艺术品区别开,文博系统的文物由文物行政等部门管理;民间的古代艺术品则应允许市场流通。</p><p class="ql-block"> 文物不能买卖,而古玩可以买卖。二者的区别在于,文物是在非流通的国家文博领域;古玩则在可流通的民间古玩市场领域。</p><p class="ql-block"> 一些人提出,如果允许古玩流通(包括具有珍贵文物属性的古玩流通),会不会引起盗墓犯罪活动。我认为这是两个概念,一方面鼓励民间收藏,另方面加大打击盗墓犯罪力度。鼓励民间收藏,从根本上才会防止宝物流失于国外,这是利国利民的大政策。</p><p class="ql-block"> 若不允许民间流通和收藏古玩,大量的珍赏古玩(包括文物)就会走私流落国外。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调查40个国家的博物馆,有1700万件中国文物,其中800万件文物是近20年流失海外的。</p><p class="ql-block"> 我们只有鼓励民间收藏,才能从根本上遏止文物大量流失海外的状况。出土、出水的文物为国家所有,但有些属一般古物,国家不愿收藏和保管的东西,在民间流通,可以起到古物保护和传承的作用。前段时间在微信上看到,有人收藏汉唐陶器,按“窝藏和倒卖国宝级文物罪被抓”。从图片上看,那些陶器不仅不是国宝,连一般文物也算不上,即使当古玩买卖也不值钱,属于很一般的普通古物。</p><p class="ql-block"> 时代呼唤新的《文物保护法》,希望这次修订,能够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突破!</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作者系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副会长 )</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 2023年11月18日</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128, 128, 128); font-size:15px;">2009年参加全国文物艺术品鉴定家高峰论坛</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128, 128, 128);">刘亚谏荣获“2009影响中国收藏界十大人物”</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128, 128, 128);">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学术代表团访问美国</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128, 128, 128);">刘亚谏向中国军事博物馆捐赠汉代十三件青铜器</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128, 128, 128); font-size:15px;">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举行中国民间文物艺术品市场蓝皮书作者年会</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128, 128, 128); font-size:15px;">录制《寻宝记》电视综艺节目</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128, 128, 128);">参加央广网公益鉴定</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15px; color:rgb(128, 128, 128);">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聘请古玩研究院客座教授</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