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村学区阳光体育活动工作简报

于村学区

<p class="ql-block">  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幼儿园实施“123”工程中小学实施“两操一课一作业”工程做好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学区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召开了所有校园长会议。</p> <p class="ql-block">  会上,于村学区党支部书记张倩书记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对于村学区幼儿园实施“123”工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p><p class="ql-block"> 要求幼儿园马上根据文件精神对本园的一日流程活动安排进行自查调整,在保证体育活动时间的同时,要求各幼儿园制定阳光体育实施方案并马上实施。</p> <p class="ql-block">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发育良好的身体、愉快的情绪、强健的体质、协调的动作、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基本生活能力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其他领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p><p class="ql-block"> 会后各幼儿园积极行动,并结合本园一园一品,制定出了符合本园情况的方案。</p> <p class="ql-block">  于村学区幼儿园建立健全科学的一日活动流程,坚持幼儿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根据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的设计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活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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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