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广宁县教育系统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也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全校师生法治意识,营造更好法治氛围,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开展,特邀请广宁县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队 ——陈海浪律师、温海媚律师到我校开展法律宣讲活动。</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陈海浪律师、温海媚律师指导开展“模拟法庭”活动。</b></h3> <p class="ql-block"> 11月14日上午,石咀镇中心小学举行了广宁县教育系统法律进校园活动,本校全体师生参加了活动。</p><p class="ql-block"> 在活动中,陈海浪律师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守护阳光成长”为主题作主讲,苏庆丰校长主持活动。</p>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苏庆丰校长主持活动</b></h3>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陈海浪律师演讲</b></p><p class="ql-block"><br></p>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模拟法庭进校园普法活动</h3> 宣讲篇 <h3> 陈海浪律师在会议中主要教育孩子们要学法、知法、懂法从小学开始。强调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未成年的起诉案例、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什么是犯罪、犯罪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可能构成的犯罪、社会帮助作阐述。</h3><h3> 同时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有:1.生存权。 2.发展权。3.受保护权。4.参与权。5.受教育权。</h3><h3> 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h3><h3> 自我防范主要指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律名称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h3><h3><br></h3> <h3><br></h3><h3> 宣讲中,通过陈海浪律师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那些行为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同时就如何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风气侵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一一阐述,报告通俗易懂,感染力强,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懂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好好学习,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小学生。</h3><h3> 整个宣讲得到了全校师生的好评,通过本次宣讲,使孩子们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促进了学生遵纪守法及良好习惯的养成,有力地推动了石咀镇中心小学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 </h3> 总结篇 <h3> 宣讲完毕后,由苏庆丰校长作总结发言:希望同学们从社会的要求出发,不断加强包括法律安全意识在内的公民思想道德修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校园永远平安和谐。本次宣讲会既加强了同学们的法律安全意识,又使孩子们明白了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对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受益匪浅。通过法律安全教育进校园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们不但知法、守法,而且让法在全体师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h3> <p class="ql-block">图片: 冯钢成</p><p class="ql-block">编辑: 叶秀珍</p><p class="ql-block">审核:苏庆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