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文字编辑:白家老大<br>图片来源:白家老大<br>背景音乐:高山流水</h3> <p class="ql-block"> 一九八一年八月份,在每周一次的生产调度会上,我们化验室被厂长狠狠地批了一顿,原因是化验结果不准确,同一批号的人参蜂王浆,乙醇含量两次化验结果相差一倍之多。 </p><p class="ql-block"> 我当化验室主任一年多,第一次遇见过这样的事情,被批的有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当即表示,回去调查一下。</p><p class="ql-block"> 我有责任,有义务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还化验室一个清白,不能让我的部下承受不白之冤。</p><p class="ql-block"> 经查两天前,我们化验室接到口服液车间调配班高班长送来的样品,测定人参蜂王浆乙醇含量,第一次测定样品的乙醇含量是10%,第二次送来的样品乙醇含量为5%,我们正常出具检验报告单,完成了我们化验室的检验职能和报告职能。</p><p class="ql-block"> 化验室每天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有十多份,极个别样品的检验结果异常有异议时,车间的技术员或质检员会与我们化验室沟通,可以安排再检验一次,确定是化验结果不准确,还是生产过程的质量波动,哪里知道这两份报告单能起这么大的波澜?</p><p class="ql-block"> 为什么要测定乙醇含量?事情还得从头说起,一名工人喝了几十毫升的人参蜂王浆后,出现醉酒症状,满脸通红,走路摇摇晃晃,这事情被主管技术的副厂长知道了,才安排进行乙醇含量测定,在产品标准中规定控制乙醇含量为5%不是强行规定,高班长第一次送来的样品乙醇含量高出标准值的一倍,很快就送来了第二个样品。</p> <p class="ql-block"> 我总觉得,我们化验室有可能被冤枉了,我又一时找不到证据,做完化验的样品都处理掉了,死无对证,不可能进行重复测定,找到原始证据很难,我开始怀疑是不是高班长在第二次的样品中做了手脚?</p><p class="ql-block"> 我们不去纠缠前面送来的样品结果正确与否,相信我们的化验员的业务水平,并安排化验员到车间取同一批号人参蜂王浆成品样品,再次进行乙醇含量测定,测定结果与第一次样品结果一致,又对前面生产的几个批号成品测定乙醇含量,结果均高于10%。</p><p class="ql-block"> 我写出一份有理有据的调查报告,交给厂长,肯定成品样品中的乙醇含量高于标准值。厂领导找高班长谈话,高班长不得不承认,没有严格按工艺流程操作,人参提取液中的乙醇没有回收,简化了工艺流程,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增加了成本,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怕领导批评,就对第二次的样品动手脚,弄虚作假,企图嫁祸于化验室,蒙混过关。</p><p class="ql-block"> 在药品生产中,经常出现一个批号有几个不同的检验结果,不是化验结果不准确,而是生产过程规定,不合格的中间体半成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要重新调配,就像我们生活中的和面,面多加水,水多加面一样的,每调一次我们就检验一次,出具一份报告单。</p><p class="ql-block"> 那么,是谁把这样一件事情告诉厂长的?是不是高班长不得而知,厂长又不懂业务乱放炮;在职场上,害人之心不可有,自己的事能做到,防人之心不可无,实在太难了,不知道谁在背后偷偷害你,防不胜防,经常中枪,只能说明你妨碍到他人的切身利益,或者个别人担心自身的利益受损时,别有用心的人就会谣言四起,颠倒是非,搞起小动作来。</p><p class="ql-block"> 事情终于真相大白,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免去高班长的班长职务,调离调配班,到包装班当工人。</p><p class="ql-block"> 我们化验室吃一堑长一智,完善了取样品流程制度,改送样为取样,并保留成品样品到有效期后一年销毁。</p><p class="ql-block">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高班长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酿造的苦酒自己喝。</p> <h3>谢谢欣赏</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