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古代科举制度

.晚霞美

<p class="ql-block">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从隋朝开始形成的一种自愿报名,分科考试,以成绩选拔官员的选士制度。谈及这方面知识,可能多数人都不甚了解。确实,要想全面系统地了解它,并非易事。</p> <p class="ql-block">  国家现行的历史教科书中,已明确规定: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开创是源于隋朝。隋朝国祚太短,故其科举制度也就不够完备。而唐代从开始就注重科举制度建设的全面性,如扩建官学,广招学员,设置好教学科目及教官;在考试选拔上对考生资格的确定,考试时间、制度的制订,考官的任用,阅卷的程序等都有详细的规定。故有些史学家又认为这科举制度是唐代所创。</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唐朝时的官学有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种,中央官学有“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二馆”(弘文馆和崇文馆),学生是那些皇家子弟及在京城为官的子弟。地方官学指州学、县学,其办校规模则是按行政级别的高低而定的。除官学外,还有私学,即民间开办的学校。</p> <p class="ql-block">  唐代科举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常科和制科。每年都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叫制科。 常科中开考的科目较多,有几十种,而最主要的是秀才(优秀人才的称谓)、明经、进士、明法、明算、明书这六种。其中,明经科和进士科是步入仕族的敲门砖,唐代许多宰相都是进士出身,故更使文人们趋之若鹜。</p> <p class="ql-block">  唐代是每年一次(特殊情况例外)开科考试,由尚书省中的吏部(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主管,故叫省试。后唐玄宗开元年间时有人提出吏部主管不合适,其权力过大易滋生腐败,于是改为礼部主管,此后历代沿袭不变。主考官由礼部侍郎担任,又称他为“知贡举”。</p> <p class="ql-block">  官学结业的学生称作生徒,可直接参加省试。读私学或自学成才者,得在省试前一年的秋天(多在八月),到所在的州(府)、县应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合格证(叫“解状”),便可去参加省试。 这批考生因为要跟随各州县向朝廷进贡的粮税物品一起解送至京,故被称作“乡贡”,也叫作“发解”。</p> <p class="ql-block">  省试时间唐初定为每年的一月。考生千里迢迢得提前一、二个月赶到京城,况且一月天气又很冷,如此实为不妥,于是后便改为二月中旬。唐代前期没有专建考场,考试时就临时搭建考场。改为礼部主管后才建有贡院,专为考试、阅卷、放榜(公布录取名单)之用。</p> <p class="ql-block">  考生先要向尚书省提交解状和家状(即个人信息)。家状内容指考生姓名、年龄、籍贯、父、祖父姓名及个人简历等,还要描述自己的相貌特征。家状会统一发榜公示,如考生德行不良或信息有所隐瞒,一经查出立即会取消考试资格,并给予处罚。此外,考生还要联名(一般是5人)互保,或是请一名在朝为官者担保。若一人舞弊,则其他几人同时受罚,若是官员担保则会受到贬谪。</p> <p class="ql-block">  考试当天是卯时进场,进场时还要接受搜身检查,以防夹带;酉时收卷后离场,中午在考场内休息,自备干粮、饮水和纸、笔、墨、砚。考场内还有军卒巡视维持秩序和防止抄袭。</p><p class="ql-block"> 明经、进士科皆是分三场考试。明经科考试内容较进士科容易些,故那时便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p> <p class="ql-block">  阅卷在贡院内,被录取的称作及第,或叫登科、擢第,但习惯称作进士。因名额是用黄纸写上而公布的,那上了榜的便称为金榜题名,或称荣登金榜。</p><p class="ql-block"> 唐代每届录取进士不多,尤其是初期。据《唐登科总记》记载:太宗贞观元年秀才二人,进士四人,二年米贵不举贡,三年秀才二人,进士五人,四年秀才一人,进士九人……”。因秀才科太难,后来应试者也就寥寥无几,故高宗称帝第二年就取消了秀才科。</p><p class="ql-block"> 史书记载武则天于载初元年(690年)首开殿试先例,还开创了武举科,但殿试在唐代并未形成定制。</p> <p class="ql-block">  唐代考试卷上,考生的姓名是不密封的。另外还有“私荐”和“公荐”的做法,即考试前考生可将自己的得意之作投送给某个达官贵人,如考试通过就请他向朝廷举荐自己,这叫“私荐”;也可向礼部投送,希望能得到礼部官员的关注,这叫“公荐”。似此,这“请托”之风肯定盛行,为官者多是官官相护,这公正、公平性肯定是大打折扣。</p><p class="ql-block"> 影响最大的一次是在长庆元年〈821年),礼部侍郎钱徽任知贡举,后被人举报说其有受人请托之嫌。穆宗于是下令“覆试”,主考官为白居易,结果原被录取的14个官员的子弟,有11人不合格而被黜落。</p> <p class="ql-block">  在唐代,除举子本人向贡院投递自己的家状外,这国子监和各州县也必须向尚书省投递举状(相当于现在的学生档案)。若那位举人考到了进士的第一名,那贡院会将他的家状及举状放在其他举人的前头,因此唐代人称进士第一名的为“状头”。因状头与状元同义,以致后世便认为唐代进士的第一名那时便称为状元。但后经一些史学家研究发现,唐代正史中并未有进士第一名称作状元之说。如何忠礼先生的《状元、榜眼、探花名称探源》一文认为:“唐代尚未有状元之称,当时人对进士第一名都称为榜首或状头。到唐末五代,状元之称始见于史册。进入宋代,状元才逐渐成了对进士第一人的专称。”</p><p class="ql-block"> 唐代时考取了进士后并不会立即授官,还得经过吏部的“选试”(也叫“释褐试”),这关通过后再委以官职,未通过的只能等待,或到地方的节度使(相当于现在的省一级领导)那儿做他的个人幕僚,后再由节度使向朝廷举荐录用了才算是正式步入官场,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便是如此。</p> <p class="ql-block">  五代十国时朝代更迭频繁,似戏剧性般“你方唱罢我登场”。但称帝者也会重视科举,仿唐制而实行开科取士。据史书记载,中原五代共52年也考了47次,周边各国也都如法炮制。当时录取进士人数也是时多时少,进士得中者还不一定立即授予官职。而有些应试者也只为图取功名,即使受聘也谢绝聖意而回转家中,居家或著书立说,或开课授徒,这大概是因遇到时局动荡的缘故。</p> <p class="ql-block">  到了宋朝,其科举制在前朝的基础上,进行了重大的变革,尽量体现公平、公正性。比如,不管是礼部的省试还是地方举办的解试,对试卷上考生的姓名均采取“糊名制”(相当于现在的密封);后又考虑到主考官和阅卷官会辨识出考生的笔迹,又采用“誊录制”(即派专人一律用朱笔誊写出考生的答卷,答卷用《千字文》编好字号再送去阅卷)和推行“迴避制”(考生与主考官是亲属则到另一考场应试)。考试期间还实行“锁院制”(将考生及监考人员全封闭在贡院内,直到考试结束才出来)。</p> <p class="ql-block">  宋朝前100多年的时间里,科举考试的时间还不固定,有时年年开考,有时隔二年开考,直至宋英宗时才确定了三年一举的考试制度,后被各朝所沿用。</p><p class="ql-block"> 考试分为三级,即解试、省试、殿试。解试与唐代相仿,规定由各地府衙举办,时间是在省试前一年的秋天,故也称“秋闱”。省试也是由礼部举办,时间是在二、三月,故又称“春闱”。</p> <p class="ql-block">  在宋初的十来年里,进士科考试与唐朝、五代一样,尚无殿试。至开宝六年(973年),由于主考官李昉枉徇私情,取士不公,引起众多的举子不满而联合击鼓状告。宋太祖于是下令覆试。此后,皇帝于殿上试士,遂为定制。</p><p class="ql-block"> 殿试又叫“廷试”、“廷对”,仍实行“糊名制”和“誊录制”。阅卷实行三级评定,先送初考官评等级,封弥后再送复考官重定等级,最后送详定官确认等级。在宋代前面近百年间,通过省试录取的考生都会在殿试里黜落一批,有时只取1/2,有时只取2/3而不一定。直到嘉佑二年(1057年),才宣布决定照礼部所定名额不变,只是殿试后将录取的进士们分成几个等级。</p><p class="ql-block"> 北宋太宗赵光义于太平兴国八年(983),殿试后将所录进士分为一甲、二甲、三甲三等,合称三甲,后于淳化三年(992),又分为二甲五等,一甲包含一、二、三等,赐进士及第,二甲包含四、五等,赐进士出身。而到了宋仁宗赵祯时,在天圣五年(1027),则将殿试进士分为六等。可在南宋孝宗在位时,又改分为五甲:第一、二甲为进士及第,第三、四甲为进士出身,第五甲为同进士出身,且每甲中都有按名次排序。但不管属几甲,殿试录取的人员统称进士。为防止主考官与中选者拉帮结派,还规定所有殿试进士,只能说是天子门生。</p><p class="ql-block"> 元朝时所录取进士虽也分为三甲,但多数一甲仅取一人。直到明代,这殿试进士分为三甲,这一甲定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之谓,称作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称作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称作同进士出身。清朝时,则沿袭明朝三甲的划分和称谓。</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北宋初时,新科进士的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三名都称为榜眼。这是因放榜时状元写在中间,第二、三名分别写在状元的两旁,如同两只眼睛,故称为榜眼。而探花一词虽在唐代便出现过,却是指在进士的庆祝宴中被派去采集鲜花迎接状元的两位年轻貌美的新科进士,应说是一种戏称,并不是指第三名。至北宋徽宗年间,黄艳正荣获进士第三名,尤为称道的是他家6兄弟中,竟有3人皆荣登同榜进士。为此,徽宗帝亲自写一诗祝贺:“黄河曾见几番清,未见人间有此荣。千里朱旗迎五马,一门黄榜占三名。魁星昨夜朝金阙,皂盖今朝拥玉京。胜似状元和榜眼,探花皆是弟和兄。”后来,人们就把榜眼指代进士中的第二名,探花指代第三名,且一直沿袭至清代。</p> <p class="ql-block"> 对唐代的“公荐”、“私荐”等旧规,宋朝一概废除;还打破了唐代主考官的固定制,而是到大比之年,主考官均是由皇帝临时差遣,且安排副主考几人,使之相互监督、制约。宋朝时每届录取进士人数较多,有时一、二百人,有时三、四百人不等。前一甲三人会立即授予官职,多是授翰林之类的官职。其余进士多是授予各州、县的文学教育方面的管理职务,也有少数人被授予知州或知县之职。</p> <p class="ql-block">  元朝一统天下后近30余年内都未举行科举。佰元仁宗登基,他可不傻,明白实行开科取士有利于皇权的稳固和社会的稳定,于是在1313年下诏恢复科举,并于1315年也实开科取士,以后也是三年一次,直至灭亡。据史籍记载,元朝科考16次,共录进士一千一百多人。</p> <p class="ql-block">  在明朝,这科举更是进入鼎盛时代,也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科考规章制度。要想成为一名进士,必须通过童生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这五关的考试。</p> <p class="ql-block">  童生试也叫童试,是明清两代取得生员(俗称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它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p><p class="ql-block"> 县试在各县举行,考试有几场,只有通过前一场的考试才有资格参加后一场的考试。两场之间有一或二天的休息。主考官是知县老爷,由县儒学署(相当于现在县教育局)的官员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考试安排,阅卷评选等工作。</p><p class="ql-block"> 县试通过后便是府试了,主考官是知府大人,一般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前两场每天一场,后一场连考两天。府试比县试更严些,进考场只许带“考引”(等于准考证),其余纸、笔、墨、砚全由公家统一提供。府试合格者便可叫作童生,而想获得“秀才”身份,还须过“院试”这一关。</p> <p class="ql-block">  院试是指由各省学政(相当于今之省教育厅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又称提督学院而得名。院试基本上是一年一次,也有三年两次,由学政轮流到各府去主考。院试通过的考生才算是秀才,以后才有资格进入县学、府学学习了。</p><p class="ql-block"> 秀才录取率并不高。据史籍介绍,明嘉靖年间曾经在三年内举行了两次院试,全国共录取秀才4万余人,平均每县约13人,而每县参考的平均人数达200人以上。由此可见,考个秀才也确是不易。有人从少年时便参与了秀才考试,考至两鬓斑白时都还是个童生身份,民间称其为“老童生”。但获得秀才身份,也享受一定的待遇,如见知县不用下跪,免交公粮及徭役。</p> <p class="ql-block">  秀才亦非一试保终身,以后还要接受三年一次仍由学政主持的考试,叫“岁考”。目的是检查秀才们是否会荒废学业。考官会根据其考试成绩或奖或罚或黜除。</p><p class="ql-block"> 如获得秀才身份,就算得是读书人了,若再想“登高望远”,那就要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而要获得乡试资格,则须在乡试的前一年参加选拔式的考试一一科考。考场仍在各府衙驻地,主考官仍是学政。考试成绩分成6等,只有前一、二等和第三等的前几名才有资格参加乡试。</p> <p class="ql-block">  这乡试相当于以前的解试,考点在各省级的贡院内。主考官则是朝中的翰林、内阁学士,由皇帝派往各地主持。当地则抽调官员负责考试中的各个具体事项。</p><p class="ql-block"> 乡试共有三场,每场考三天。考生在考试前一天进入贡院内的“考棚”(也叫"号房”)。在考试期间(约10天),考生的应考及吃喝拉撒睡都在号房内,直到考试结束才出来。</p> <p class="ql-block">  乡试中选了的叫作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明朝中期四大才子之一的唐伯虎,在28岁时便在应天府乡试中摘取解元头衔。举人录取率也低,约在百分之四以下。虽是难考,可一旦中举,那身份可是暴涨,连知县都会高看你一眼,当地的土豪绅士也会主动来跟你套近乎,亲友不消说会来祝贺送礼。《范进中举》一文中对此更是描述得淋漓尽致,真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p><p class="ql-block"> 明、清时举人还是官吏队伍中的后备干部,如那里有空缺,则有可能派去任职。如海瑞便是举人出身,开始授予福建南平县教渝,后政绩突出官至正四品。</p> <p class="ql-block">  中举之后便可参加“会试”了,这会试相当于前朝的省试,时间在乡试的次年二月。考场在京城的贡院。主考官通常是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六部尚书以下的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考试也是分三场,三日一场。</p><p class="ql-block"> 考完后经过弥封、誊录、校对、阅卷、填榜等一系列流程后,会在贡院外的墙壁上张榜公示。榜有正榜、副榜之别。正榜公布的是贡士身份,第一名称作会元,贡士会参与殿试。而录入副榜的,没资格参加殿试,但成绩在前列者会选入国子监为监生,而在后列中者也会授予地方官学的教官,或其它一些低级官职,从此也就有点薪金。而未入榜的举人只能享受以后可永久参加进士资格的考试权了。</p> <p class="ql-block">  最后一关便是殿试了。殿试只进行一天,正榜贡士全参加。考完将试卷密封,交与8个阅卷官(每人一桌)轮流传阅,选出其中的优秀答卷(约10份)给皇帝检阅,由皇帝钦定前一甲这状元、榜眼、探花人员,其余的二、三甲则由内阁大臣确定,然后放榜公示。</p><p class="ql-block"> 明朝时,这二、三甲进士如欲授职入官,还要参加在保和殿举行的“朝考”,再综合前后考试成绩,较优者选入翰林院的称为庶吉士(俗称“点翰林”),其余分发各部任些低级官吏或到各地任州、府掌官教学的官员,也有少数派往下面县里任知县的。</p> <p class="ql-block">  清代的科举制度既仿明代之制,又是集历代之大成,主要表现为:一,从童生试到乡试、会试对考生资格的审查,考官选拔、出题、阅卷、录取以及入选聘用为官等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二,对边远小省的录取额和土司科举的考试都有相对的优惠;三,为安抚会试多次落第者,实行发领落卷,恩赏老年落第者,推行举人“大挑”制(即在数次落选的举人当中,挑选少数举人任些低级官员);对举人来京应考的盘缠还予以报销。这些举措,旨在为求得社会的相对稳定。</p> <p class="ql-block">  科举考试内容历来都是以儒家经义为主,大多是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诗经》、《尚书》、《礼记》、《春秋》、《周易》)中的知识。试题形式多是“贴经”(约是现在的按原文填空),“墨义”(以笔墨作答,阐述义理)、策问和诗赋。宋朝时曾几度变革,明清时又改为考“八股文”。这八股文死板僵硬,内容空疏,虽是利于阅卷评分,但对治国理政没多大作用。在清代后百余年,面对外国的洋枪大炮,统治者还不知要赶紧创新,尤其是慈禧太后更加是墨守成规,祸国殃民,使国力日渐衰微,这科举制自然就跟不上时代的前进步伐而不得不在1905年而宣告终结。</p> <p class="ql-block">  科举制度从隋唐至清末,历经1300余年。这一制度以其特有不断完善的公正、公平及适应性,把学校教育,科举考试,选才入仕这三者紧密的联合在一起,使全国各地、各阶层的有才之士,源源不断的加入到官僚队伍中,实现了社会良性流动,对社会的稳定和教育的发展与普及都有积极推动作用。时至今日,这其中既有值得我们继承的优秀经验,也有可资鉴诫的深刻教训。</p> <p class="ql-block">(图片来自网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