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学习目标”的依据之“三理一情”反思

秋丝

<p class="ql-block">  本次教研活动的主题是找准教学目标的“法理、学理、事理和学情”依据。</p><p class="ql-block"> 首先说说我对“三理一情”的理解:</p><p class="ql-block"> 一 法理指的是教学目标的确定要依据新课程标准和育人目标,即目标的确立要以核心素养为导向,能体现育人价值。</p><p class="ql-block"> 二 学理则是某个知识点在知识体系中处于什么位置、又起到什么作用,知识结构中它是以哪些内容为基础,后续又要学习哪些相关的内容。每个知识点都不是孤立的,确定学习目标时要沟通前后知识间的联系,避免教得碎、学得散。</p><p class="ql-block"> 三 事理则是在达成目标时可借助一往的经验,可以是自己的方法和策略,可以是同事的启发,也可以是专家、名家的课例。</p><p class="ql-block"> 四 学情就是学生在学习本节课之前,有哪些知识储备,学生的基础能否支撑起本节知识的延伸,只有充分了解学情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开展有效的教学。</p><p class="ql-block"> 以 《分数混合运算(一)》目标1为例说说学习目标的依据:</p><p class="ql-block">学习目标1: 学生在解决有关分数乘除混合运算的具体问题过程中,会用画图的策略直观呈现数量关系。</p><p class="ql-block">法理依据</p><p class="ql-block"> 核心素养:课标p8“运算能力主要指根据法则和运算律进行正确运算的能力。能够明晰运算的对象和意义,理解算法与算理之间的关系;能够理解运算的问题,选择合理简洁的运算策略解决问题”。</p><p class="ql-block"> 学段目标:课标P13“第三学段(5~6年级)理解小数和分数的意义,能进行小数和分数的四则运算,探索数运算的一致性。”</p><p class="ql-block"> 学业要求:课标p25 “能进行简单小数和分数的四则混合运算,并说明运算的过程,能在较复杂的真实情境中,选择恰当的运算方法解决问题,形成运算能力和推理意识”</p><p class="ql-block"> 质量标准:课标p82“第三学段(5~6年级)“认识自然数的特征,理解小数和分数,能进行简单的小数和分数四则运算和混合运算,感悟运算的一致性,形成数感和运算能力。”“初步学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尝试、探索发现并提出问题,将所学的数学知识应用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形成初步的模型意识和应用意识。”</p> <p class="ql-block">学理依据</p> <p class="ql-block">事理依据</p><p class="ql-block">借用直观图进行演示说明,帮助学生理解数量关系。</p><p class="ql-block">学情依据</p><p class="ql-block">学生已掌握整数、小数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及运算律,分数加、减、乘、除法计算方法,能尝试用画图的方法解决相关的实际问题。</p> <p class="ql-block">  明确目标的法理、学理、事理,以及学生的学情,我们的教学才能有的放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