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香商快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会员民商事纠纷方面的优势,10月12日下午,我会在陆川县公安局珊罗派出所的指导和帮助下,对会员黄ⅩⅩ、商户陈ⅩX因曾经的合作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的打架进行调解。</p> <p class="ql-block">受出差在外的宋军会长委托,秘书长李向荣、监事长秦逢担任此次纠纷调解员,秘书处岑进鑫担任书记员。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为立足点,坚持以法律法规和事实为依据,促进双方互谅互让。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本次案件陈述和提出的诉求基础上,通过2个多小时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设身处地为双方进行耐心沟通,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达成共识,一方向另一方一次性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并签下调解协议,最终促成了此次和解,双方握手言和。</p> <p class="ql-block">商人纠纷商会解,“共情”“共识”促和谐,此次成功调解,是我会成功开展调解工作的开端,也是会员对我会工作的认可与信任。我会将积极致力于为会员企业营造和谐、有序、诚信的经营环境,依法维护会员自身合法权益。“小事不出商会、大事不出市场”,为当好优良营商环境的“守护者”、商会会员企业的“娘家人”。我会将充分发挥‘商会+调解’作用,构建更加灵活、多样、便捷、高效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致力于打造打造商事矛盾纠纷化解的“香商样板”。</p><p class="ql-block">陆川县公安局珊罗派出所曾警官和辅警陈生全程指导和见证调解。我会副秘书长、玉林福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分公司总经理李春参与和见证了本次调解。</p><p class="ql-block"> (玉林市香料商会秘书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