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反诈,安全伴我行—任庄小学及幼儿园防网络电信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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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网络信息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式层出不穷。幼儿园防诈骗安全教育势在必行。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师幼与家长的防诈骗意识,掌握防诈骗的技能,近期,我园进行一系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全体师幼与家长了解更多的诈骗形式、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切实筑牢思想防线。</p> <p class="ql-block">  2023年10月8日徐水区教育和体育局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会议,李园长就会议内容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防诈反诈知识。</p> <p class="ql-block">  为加强在校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提高学生反诈能力,任庄幼儿园小学各班级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教育。主题教育通过对常见诈骗形式的介绍、经典诈骗案例分析和防诈骗小口诀的宣传,提高了幼儿学生对电信诈骗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增强了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p> <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出租、 出借自用手机、电话卡并帮助拨打诈骗电话的人员,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为避免此类事件,请注意以下事项:</p><p class="ql-block">1. 规范使用个人手机、手机卡。不得将个人手机、手机 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也不得参与拨打诈骗、引流电话。</p><p class="ql-block">2. 规范使用银行账户、支付账户。 不得冒名开户、购买银行账户,不得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数字人民币等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更不得帮助陌生人取款、转账以获取酬劳。特别是部分学生在酒吧、台球厅、网吧、餐厅等场所结识校外人员,相熟后,对方可能自称银行卡被限额,以小利诱使学生使用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 数字人民币等帮助对方转账,或要求学生帮助他们到某银行取款,以此实施非法转移违法所得的犯罪行为。</p><p class="ql-block">3. 规范使用QQ、微信等社交账户。不得将个人社交账户转卖、租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将QQ、 微信等个人社交账户转 卖、租借给不法分子的,该社交账户将大概率被用作为电信 网络诈骗引流(即拉人到QQ 群、微信群以准备实施诈骗的行为)的工具,甚至被直接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这些 账户都是使用注册人个人手机、身份证登记的,将由注册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p><p class="ql-block"> 请注意:有任何人以兼职名义要求实施上述行为的,应 提高警惕,应立即拒绝参与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老师报送至本地公安局。</p><p class="ql-block"> 参与实施上述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的学生,将被采取以下措施:</p><p class="ql-block">1.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施上述行为构成诈骗罪、帮助 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违法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至十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2.实施金融、通信惩戒。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非柜面业务,五年内禁止新开银行账户;暂停名下手机卡业务,五年 内禁止在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四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新开卡;</p><p class="ql-block">3.将违法犯罪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个人档案。将影响个 人贷款发放、出境等业务;影响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对 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招考、征兵等编制单位政审造成影响。</p><p class="ql-block"> 同学们,家长们,电信网络诈骗让数以万计家庭家破人 亡,让很多年轻人承受惨痛的代价和教训,因此家校联手,加强对孩子们的正面引导和实时监督,认真学习反诈知识,提高识骗、防骗、拒骗能力,警惕犯罪,不做诈骗 分子的帮凶。</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编辑:孙百会</p><p class="ql-block">审定:李静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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