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埔村奖学基金会正式成立

春华秋实

<p class="ql-block">10月2日上午,水埔村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水埔村奖学基金会笫一次会议,大会同意并一致推荐黄长生为会长的奖学基金理事会。</p> <p class="ql-block">水埔村第一届奖学基金会《章程》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全称是“湖洋镇水埔村奖学基金会”。第二条 兴教育才,功德无量;造福桑梓,名载千秋。湖洋水埔籍有识热心人士,慷慨解囊,筹措资金设立“湖洋镇水埔村奖学基金会”。第三条 宗旨:奖励水埔村优秀学生,激励莘莘学子奋发向上,勇攀高峰,立志成才,成为国家各层次的优秀人才。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设立“湖洋镇水埔村奖学基金会”理事会,作为实施奖学基金的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各项工作。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拟组成初步人员如下:顾问:林祥钧 郑国栋 理 事 长:黄长生副理事长:郑国梁 林晓春 林祥富 赖文云 张松清 林彩珍 郑进军 张桥生 郑桂华理 事:林定陵 张元松 郑建军 李荣华 林培坤 郑伟明 赖启明 张桂生 张松雪秘 书 长:林 希会计:林培坤 出纳:李荣华 监事:林希 张松雪 第三章 基金管理与使用第五条 基金来源:奖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本村有识热心之士自愿捐资,同时接受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捐赠。第六条 本奖学基金设立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出纳管理资金,会计管理账本并保管奖学原始底稿资料,不产生除奖学金以外的任何费用。每年10月31日前必须向全体村民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村民共同监督。第四章 奖项设置和评选第七条 本奖学基金设奖如下:1.考取清华或北大以上的学生奖励1万元;2.考取985的学生奖励3000元;3.考取211的学生奖励2000元;4.考取普通本科(含本一、本二)的学生奖励1000元;5.考取上杭一中的学生奖励1000元(省内学子中考分数达到上杭中统招线或省外学子达到当地一级达标高中学校视同奖励)。第八条 本奖学奖教金评定,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奖学奖教金的使用能达到最优激励效果。第九条 凡本村当年考上大学或上杭一中的学生(含在外发展的水埔籍后代),在当年8月底前凭录取通知书向本奖学基金理事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核实后,在村部予以公示,无误后由理事会讨论通过确认。(个人通过函授、自学、在职就读本科以上的不在享受范围,若获奖学子没有按要求主动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第十条 奖学金受助的学生或家庭有争议的,由基金会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研究确定。第五章 颁奖第十一条 本奖学基金每年在水埔村村部举行颁奖仪式,每年八月择日在村部召开由基金会成员、获奖学子、家长等人员组成的颁奖大会。第六章 附则第十二条 基金会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章程。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全体人员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