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作者/王有平</b></p><p class="ql-block"><b>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迅猛发展,直播打赏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然而,直播打赏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社会危害性,这一问题亟待深入探讨。</b></p><p class="ql-block"><b> 首先我要强调和声明的是:本人并不反对网络直播这种娱乐形式和网络直播销售这种商业行为,仅仅是反对网络直播过程中的刷礼物、打赏行为!</b></p><p class="ql-block"><b> 我为什么要建议禁止网络直播刷礼物、打赏,原因如下:</b></p><p class="ql-block"><b> 直播打赏误导了青少年的三观,给年轻一代人造成了可以不学无术,凭脸蛋、身材,或者卖嘴皮子就可以轻松赚到钱,可以不劳而获!因此导致不少中学生、大学生放弃了学业,转而沉迷于网络直播!</b></p><p class="ql-block"><b> 直播打赏过度依赖观众情感的煽动,以达到获得打赏的目的。许多主播为了吸引更多观众,不惜使用夸张的言辞和行为来吸引观众眼球,从而获得更多打赏。这种行为不仅容易导致网络虚假和攀比的氛围,同时也会让主播失去自我追求,仅仅为了金钱而不顾道德和价值观。这样的行为对于观众来说是一种伤害,也构成了对社会道德价值观的冲击。</b></p><p class="ql-block"><b> 直播打赏过度强调消费的功利性,容易使观众陷入极度消费主义的陷阱。打赏作为一种直接的经济行为,会引导观众将打赏看作是购买一种虚拟产品的手段,而忽略了现实生活中更为重要的价值。观众在追逐打赏的快感中,往往会将金钱浪费在一些无足轻重的事物上,忽略了对自身知识水平和人格修养的提升。这种功利性的消费心态容易导致观众的丧失判断力,使得他们成为商家和主播利益的受害者。</b></p><p class="ql-block"><b> 直播打赏的普及也滋生了一些不法行为。一些通过直播平台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通过直播打赏获得非法收益。例如网络赌博、色情直播、线上隐性招嫖等行为都可以通过打赏得到推动和获利。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严重违背,同时也给观众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往往缺乏理性判断和辨别能力,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诱导而陷入困境。</b></p><p class="ql-block"><b> 直播打赏也给社会带来了财富分配不平等的问题。随着直播行业的发展,成功的主播打赏收入也在不断攀升,但大部分主播只能获得微薄收入甚至是没有收入。这种现象不仅加剧了贫富差距,也降低了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程度。观众在打赏时,往往只看重主播的个人魅力和娱乐价值,而忽略了其他行业的劳动者。这种不平等的财富分配也会进一步扩大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给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b></p><p class="ql-block"><b> 直播打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对社会产生了种种危害。这一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应该尽快出台明确政策要求各大直播平台取消直播刷礼物、打赏功能,从而构建一个健康、公平和有秩序的网络直播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观众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b></p> <p class="ql-block"><b>作者简介</b></p><p class="ql-block"><b> 王有平同志,笔名牧歌,民盟盟员,现任宝鸡市弘德助学济困联合会会长,系英才文化事业集团董事长、宝鸡英才学院院长、广东省神州文艺研究院院长、中国管理科学院院士、客座教授、国家一级编审、享受国家特殊贡献人才津贴专家。</b></p><p class="ql-block"><b> 15岁从事文学创作,累计在《国防时报》、《诗歌月刊》、《绿风诗刊》、《延河》、《作家报》、《诗选刊》、《名家名作》、《青年文学家》、《鸭绿江》、《花溪》、《特区文学》、《岭南文学》、《青年作家》等省级、中央级、全国性报纸、刊物上发表小说、诗歌、散文作品500多件,出版有《将心安放》、《成才路在何方》、《改变命运的良方》、《心的秘密》、《在路上》、《汉语教学与中国古代文学》、《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职业教育发展问题与策略研究》等8部个人专著,参加国家级、全国性征文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累计70余次。曾任中国青年作家协会副秘书长、《中国新诗》杂志副主编、《中国青少年文坛报》社长兼主编。</b></p><p class="ql-block"><b> 于1998年投身慈善教育,25年来资助和帮扶孤、残、特困生5000多名,累计资助现金600多万元,向灾区困难群众和山区弱势群体捐献物资和现金累计200余万元。2017年被评为“市级创业之星”,2018年被宝鸡市委宣传部、宝鸡市委文明办授予“宝鸡好人”荣誉,2019年被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委文明办授予“陕西好人”殊荣。2021年3月在北京“中国公益事业大典”上荣膺“中国公益爱心大使”,2021年10月被评为“全国学雷锋示范榜样”,2021年12月再获“首届宝鸡慈善奖”桂冠!</b></p><p class="ql-block"><b> 新华社、《人民日报》、《陕西日报》《华商报》、《宝鸡日报》等国内近800多家新闻媒体对其慈善助学、扶贫济困的事迹进行过报道。</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