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坞山水间3一多劳多得,不跨社是好人家

美丽呼和浩特

<p class="ql-block">  我的家乡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东乌素图村,大青山脚下一个马蹄形的山湾,长流不息的山泉水和遍布山川沟壑的杏树是家乡最显著的特点。怀着对家乡深沉的爱和眷恋,以“杏坞山水间”为题,真情回望家乡东乌素图曾经的沧桑往事……</p> 多劳多得,不跨社是好人家 <p class="ql-block"> 多劳多得,不跨社是好人家。</p><p class="ql-block"> 东乌素图村地少人多,历史上村民自产的粮食一直不够吃。刚解放那些年,村民们生产、生活资料匮乏,不用说粮食,仅是生火用的柴草,也是上顿接不上下顿,天天都能吃饱的人家很少。入社以后,不论社员是否有能力偿还,社员家的米、面、菜、柴(煤)等基本生活物资都由生产队统一筹措供给,尽管不是很充足,但基本生活有了保证。即便是生产队入不敷出,也要向合作社贷款为社员们买粮食。入社最初那些年,社员们的日子过的很清苦,平时都是供应定量的米、面等基本粮食,只有逢年过节,才为社员们分些肉(主要是猪肉),分配都是按每人几两计算。肉的来源主要是购买大队养猪厂的猪。偶尔,生产队的牛马驴等牲畜出了意外,把肉分给社员,每家分得就更少了。至于水果,当时更是稀罕少见,只有中秋节才为社员采购一些。那时候乌素图社员们流传着一句挖苦一个叫周二娃的生产队长的顺口溜:“八钱果子、二两肉,周二娃给了个干骨头”(过中秋节每人分配八钱果子、二两肉已经很少了,周队长却在分肉的时候分给我一根骨头,肉就更少了),形象说明了那时候生产效率低、收入少的艰苦岁月。</p> 生产队每次分配的物资都是按人头平均分配,社员每家领取的物资数量、单价和折款都记在生产队账上,年终统一结算。社员们除了基本口粮之外所需的日用百货,需要用现金购买。社员家钱不够用时,也可以向生产队申请借钱。当时,每个大点的村都有一个合作社,类似现在的综合超市,合作社卖的主要是针线、布匹、酱油、醋、茶、糖、烟、酒和五金等人们最基本的生活日用品。那时候,国家实行计划经济,许多商品都得凭票购买,每年年初,上级就会把各种定量供给的商品购买票发放到社员们手中。例如布票、线票、棉花票、粮票、油票、糖票、肉票、火柴票、烟票等等,就连大件商品如缝纫机、自行车等都需要凭票购买。再比如,去饭馆吃饭也得有餐证。此外,供销社在卖货的同时,还负责收购,比如收购废金属、骨头以及社员们养的猪等等。<br><br> 每到年底分红时,几家欢喜几家愁。分红之前,生产队把每户社员全家的工分折算成钱款,再减去全年领取生活物资的折价钱款,如果还有余额,那就是能分红的人家,全家人喜气、光荣;相反,两项相减出现负数,那就是跨社户(欠生产队的钱),当家的垂头丧气地面对会计,在欠条上签个字,把欠生产队的债务累记到第二年。在那个生产效率非常低的年代,生产队总体都入不敷出,跨社户占大多数。当时村里有个社员,为当时高姓的生产队长编了句串话:“高铁不赖,两工一块”,每个工收入5角钱。以夫妻带两个孩子为例,夫妻俩一天得17分工即1.7个工,折算收入8角五分钱,当时面粉每斤1角8分,可买面粉4.7斤,按现在2022年普通面粉价每斤2元。折算为现在的工资,相当于每月全家收入4.7×2×30=282元,收入之低,可见一斑。<br><br> 那时,社员们的吃食虽然都是分配制。但由于每个家庭的勤劳程度、家庭成员的劳动力和健康状况等原因,各家的日子还是有较大差别的。劳动力好的人家,每年都能分红,在生产队分配之外,可以自己到供销社采购心宜的商品。如果钱攒到更多一些,还可以有骑洋车(自行车)、带手表、买缝纫机的梦想。而跨社户人家的日子,没有一点余钱,日子紧巴巴的,没啥别的盼头,只盼早日脱离跨社户的行列;看着别的社员骑洋车、带手表、用缝纫机做衣服,也只有羡慕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