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9月24日上午,空军招飞工作局济南选拔中心干事郭庆超一行二人,在长清区教体局教育科郑健老师的陪同下,来到长清区凤凰路初级中学开展2024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宣讲。长清区凤凰路初级中学德育处主任张志成,受齐京泉校长委托全程接待并陪同宣讲。</p> 本次活动由李明主任主持 <p class="ql-block">宣讲活动开始之前,来自乐天中学和长清七中的老师和学生与凤凰路初级中学九年级的学生及家长代表共同观看了2024年空军招飞宣传片。长清区凤凰路初级中学总务处主任李德强、教科室主任兼初三级部主任赵梅,级部副主任史磊一同参加了此次活动。</p> 郭干事就2024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并现场回答了教师、家长、学生关心的问题。整场活动严谨有序,气氛热烈。 郭干事在解答家长师生们提出的问题。 现场宣讲活动结束以后,长清区凤凰路初级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齐京泉热情接待了郭干事一行人,并就今后的军地共建和航空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他表示,凤凰路初级中学作为新建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正在积极探索,打造了“航天课程+人才培养”的成功育人模式。这次的活动,也为学校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希望双方能够有机会继续深入合作,开创“航空课程”培养的新路径,实现学校“航天+航空”双航培养的新局面,为优秀的凤凰学子搭建更多的成长平台,助力孩子们健康优秀发展。 据了解,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由空军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选拔中心。为从源头上提高军事飞行人才选拔培养质量,坚持早介入、早选苗、早成才,2015年2月,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原总政治部印发《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确定从2015年起,在11个省份,依托16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每年招生1000名,高三毕业达到空军招飞标准条件的,输送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培养,特别优秀的,可成为空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的“双学籍”飞行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