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经文】<br>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①,冠②。三十曰壮,有室③。四 十曰强④,而仕。五十曰艾⑤,服官政⑥。六十曰耆⑦,指使⑧。七十 曰老,而传⑨。八十、九十曰耄 ⑩,七年曰悼(11)。悼与耄,虽有罪不 加刑焉。百年曰期(12)、颐(13)。大夫七十而致事(14),若不得谢(15),则必 赐之几杖(16),行役以妇人;适四方,乘安车(17);自称曰老夫,于其国则 称名。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18)。<br><br>【今译】<br>男子到十岁称为幼,开始就学。到二十岁称为弱,举行冠礼。 到三十岁称为壮,成家娶妻。到四十岁称为强,在官府中从事具体 工作。到五十岁称为艾,可以为大夫做长官。到六十岁称为耆,只 发号施令指派别人。七十岁称为老,将家务移交给子孙。到八十、 九十岁称为耄,幼儿七岁被称为悼。凡是悼和耄,即使有罪,也不 加以处罚。到一百岁称为期,则事事需人奉养了。大夫到了七十 岁,就告老退休。如果国君不批准请求,就赐几杖给他,出门办事 时要妇女跟随照料。到外地去,乘坐安车;可以自称老夫,但在本 国以名字自称。如有邻国来请教,国君要先询问老臣,老臣就讲述 本国的典章制度。</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