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律师学院又译“律师协会”。指设于英国伦敦的四个非公司性的律师社团。它们是林肯舍、内殿、中殿以及格雷舍律师学院。</p><p class="ql-block"> 它们历史悠久,可追溯到十三世纪。在历史上它们很早就担负起管理法律教育的职能。它们各自的主管机构拥有正式批准律师的权利。</p><p class="ql-block"> 初期的学生实际上是一种法律行业的学徒,他们过着一种半学院式生活。主要的学习方式是和那些著名的法律家住在一起或尽可能多地与之接触,通过阅读、讨论会式模拟审判及其他训练,获得必要的法律知识。学生授业期满將获得出庭律师资格。各个学院相互独立。但批准授予律师资格的标准却是一致的。各个学院均有.除了授课设施,还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学生宿舍、歺厅和礼拜堂。这四所学院被广泛认为是法律界的精英学校。</p><p class="ql-block"> 林肯舍律师学院是这四所中最大的一所。它成立于1422年。位于伦敦区与西敏区交界处。主要建筑被红墙圈起。富丽堂皇的图书馆、“礼拜堂”是学院的古老建筑之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