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进校园——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美好家园

六十六团二中少先队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六十六团二中少先队在霍城垦区检察院和霍城垦区公安局协助下,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大自然——野生动物科普知识进校园”以及野外放生活动,使生态道德教育成为学生们看得见,摸得着,记得住,做得到,传得开的学习内容。</p> <p class="ql-block"> 在垦区检察院的干警们和六十六团二中石小明副校长带领下,队员们来到了适合动物生存的湿地——六十五团黑水沟。</p> <p class="ql-block"> 刑事检察部的李华姐姐给队员们讲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知识。</p> <p class="ql-block">  霍城垦区公安局的警察叔叔给队员们介绍了今天放生的第一位好朋友——黑水鸡,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以植物嫩叶和蚊虫为食。同学们好奇的围观黑水鸡,怀着激动的心情和警察叔叔们一起放生。</p> <p class="ql-block">  接下来,介绍了第二位要放生的好朋友——夜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蚊虫为食,每天可以捕捉五百多只蚊虫。在干警们的帮助下,夜莺展翅高飞,同学们对着夜莺飞走的方向不停的挥手再见。</p> <p class="ql-block">  将小动物们送回大自然之后,干警姐姐给同学们发了有关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单,同学们认真的阅读。</p> <p class="ql-block">  此次活动,使队员们进一步认识到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好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们爱国、爱家、爱护大自然的高尚道德情操,增强了保护自然界生态环境平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美好家园”。只要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就一定能共建美好的家园。</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编辑、供图:周冬梅</p><p class="ql-block">初审:张 麒</p><p class="ql-block">终审:石小明</p><p class="ql-block">时间:2023年9月12日</p>

野生动物

保护

放生

垦区

霍城

夜莺

大自然

干警

队员

蚊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