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庆娟律师: 浅谈离婚纠纷中的子女抚养问题

夏雨雨人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浅谈离婚纠纷中的子女抚养 </b></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重庆绿荫律师事务所 夏庆娟</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抚养是指父母在未成年子女成长过程中提供必要的物质、医疗、受教育条件以保障其健康成长,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具体包括哺育、喂养、抚育、保护及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由于父母子女间存在密切的人生依附关系和特殊的血亲关系,往往在离婚纠纷中父母会因孩子的归属问题,即孩子到底跟随父母哪一方生活、由谁直接抚养发生难以调和的争议。</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第一、子女抚养包括对婚生子女的抚养和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子女,世界各国采取推定原则,即在婚姻关系中受胎、母之夫为法定丈夫,双方因此所生的子女为婚生子女。法律意义上的婚生子女还包括婚前生育后补办结婚登记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所生的子女,也即婚姻关系之外所生的子女。为了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亲属法中都设有认领和准证制度。</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首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出生形式上属合法婚姻与非法婚姻的产物。两者除了出生方式不同之外,其他权利一致,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包括受抚养、受教育、受保护、受扶助、继承等权利。其次,广义的非婚生子女还包括继子女和养子女。继子女是指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对方与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而继父母则指母之后夫或夫之后妻;养子女是指公民合法收养的得不到父母抚养的子女;再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不仅包括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还包括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的抚养。</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第二、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的规定。</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我国1950年《婚姻法》与1980年《婚姻法》均对子女抚养问题有着相关规定,现已废除。2021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原则上双方可自主协商,不能达成协商意见的,再由人民法院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还应尊重子女的意见。</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当然,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还应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第三、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的例外情形。</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规定离婚后不满2周岁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的同时,同样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对此作出了例外规定。该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该解释第四十五条还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上就是不满2周岁子女直接由母亲抚养的例外情形。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第四、离婚后父母取得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优先条件有哪些?</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 子女随其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还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另外,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已作出明确规定。</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因此,最高法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已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了细致而明确的规定。能否取得子女抚养权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一方经济条件优渥或者经济条件是否优渥只是决定子女由谁直接抚养的条件之一,笔者认为不是必要条件和唯一条件。</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综上,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哪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纠纷中,孩子究竟归谁直接抚养?笔者认为主要看父母双方协商的结果和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我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b></p> <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176, 79, 187);"> 作者简介: 夏庆娟,曾用名夏娟,中共党员,中国律师,微信名夏雨雨人,重庆绿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五年,曾发表叙事散文《三十年后再忆我的父亲》《我心中的五八0二四部队》。2017年、2021年被重庆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电话13896486698。</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176, 79, 187);"></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