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沙九年制学校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再次致家长的一封信

冰美人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学生的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的监护人职责,不论你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现将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如下:</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一、要重视对子女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b></p><p class="ql-block">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37, 35, 8);">二、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b></p><p class="ql-block"> 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各种假期,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因天气逐渐变凉而产生“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学校和家长报告。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可盲目下水施救。不准不懂水性的孩子擅自下水施救。</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37, 35, 8);">三、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b></p><p class="ql-block"> 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p><p class="ql-block"> 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p><p class="ql-block"> 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p><p class="ql-block"> 禁止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塘水库游泳;</p><p class="ql-block"> 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河流、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需要游泳,应该到安全,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且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在游泳前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以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color:rgb(237, 35, 8);">四、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b></p><p class="ql-block"> 无论自身出行或带孩子一同出行,都要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给孩子树立榜样。教育孩子必须做到拒乘超速车、超载车、拼装车、农用车、三轮车、司机酒后驾驶车、无牌无证等车辆。</p><p class="ql-block"> 教育孩子在路上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走路靠右边。不着急,不猛跑,过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经常提醒您的孩子,走路时精神要集中,密切注意来往车辆动向。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在马路上玩摇摆车、溜冰等,以免出现危险。</p><p class="ql-block"> 十二岁以下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如路途过远,家长要采取合适办法接送,不要因图方便让学生搭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未满16周岁的不能骑行电动车上路。接送孩子的家长,请您遵守交通规则接送学生,不要把自己接送学生的车辆停在校门口或横七竖八的放到路上,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p><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希望您积极做好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p><p class="ql-block"> 中宁县鸣沙九年制学校 </p><p class="ql-block"> 2023年8月29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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