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不松懈,时刻敲警钟--李旺镇杨堡幼儿园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纪实

一直很安静

一、主题班会活动 <p class="ql-block">  为了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强幼儿防溺水、防交通安全意识,我园今日以班为单位开展了以防溺水、防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主题活动。</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01.防溺水安全教育</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02.交通安全教育</span></p> 二、防溺水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您好!近期气温上升,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高发期。希望您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谨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为了您孩子的安全,请做到以下几点。</p><p class="ql-block"><b>一、加强对孩子的监管</b></p><p class="ql-block"> 家长在孩子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期间,要对孩子做到“四个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p><p class="ql-block"><b>二、加强孩子防溺水教育</b></p><p class="ql-block"> (一)经常给孩子传授并教会孩子防溺水等安全防范相关知识和技能,增强孩子防溺水意识,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护、自救能力,养成自觉预防漏水的习惯,严防意外事故发生。</p><p class="ql-block"> (二)教育并要求孩子做到“六不一会”。</p><p class="ql-block">“六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p><p class="ql-block"> 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大声呼喊救命并寻求成人帮助。“一会”:学会基本自护、自救方法。</p><p class="ql-block"> 如果您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p><p class="ql-block"> 尊敬的家长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教育孩子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p> 三、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我们衷心希望家长们能主动配合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此,我们非常希望能得到您的配合,并履行以下责任:</p><p class="ql-block"><b>一、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接送学生。</b></p><p class="ql-block"> 1.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p><p class="ql-block"> 2.驾驶小车等机动车接送孩子时要注意,未满12岁的孩子不得坐在副驾驶,需为6岁以下儿童配备安全座椅;</p><p class="ql-block"> 3.遵章守法,不得超员行车;</p><p class="ql-block"> 4.家中有年老者接送孩子的,更要提醒老人注意上述事项,确保交通安全;</p><p class="ql-block"> 5.主动礼让斑马线、礼让行人,共同构筑安全交通环境。</p><p class="ql-block"><b>二、知危险会避险,教育孩子养成良好交通习惯。</b></p><p class="ql-block"> 1.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不在道路嬉戏、打闹、奔跑。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p><p class="ql-block"> 2.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道路驶;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p><p class="ql-block"> 3.不乘坐存在超员、不具备安全技术标准等违法的客运车辆;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p><p class="ql-block"> 4.乘坐二轮摩托车、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p><p class="ql-block"> 5.驾驶机动车需取得相应驾驶证。</p><p class="ql-block"><b>三、落实监管责任,守好第一道安全防线。</b></p><p class="ql-block"> 1.家长是孩子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未成年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需要家长到现场协助交警部门进行处理;</p><p class="ql-block"> 2.家长要加强对交通工具及车钥匙的管理,切勿把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随意交给孩子驾驶;</p><p class="ql-block"> 3.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参与交通活动的监管,特别是发现孩子参与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加以制止,预防重大伤害的发生。让家、校、警携手努力,以安全起步,为孩子共同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p> <p class="ql-block">  知危险会避险,守护安全成长线。亲爱的家长朋友们,生命只有一次,孩子平安健康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请担负起您的监护责任,与我们共同做好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孩子美好的未来,陪伴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海原县李旺镇杨堡幼儿园</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2023年8月29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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