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呼舒第四小学一年级新生“阳光分班”公告

巴四小宣传组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科右中旗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要求,我校2023年一年级新生实施“阳光分班”政策,现公告如下:</p><p class="ql-block"> 一、指导思想</p><p class="ql-block"> 通过实施“阳光分班”,确保毎个学生都能得到公平的教育,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班机制,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阳光分班”政策,营造“阳光分班”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p><p class="ql-block"> 二、分班原则</p><p class="ql-block"> 1.均衡配置原则学校对每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教学能力、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均衡配置。每班学生人数、男女比例均衡搭配。</p><p class="ql-block">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告分班结果。分班过程中,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业务股室专业人员操作电脑, 学校领导班子、一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共同参与见证,分班过程全程录像。</p><p class="ql-block"> 三、招生规模</p><p class="ql-block"> 学校本学年一年级共招5个班,一律招收年满6周岁学生。 </p> <p class="ql-block"> 四、工作程序</p><p class="ql-block"> 1.张贴“阳光分班”公告。</p><p class="ql-block"> 2.8月30日上报报名登记表。</p><p class="ql-block"> 3.实施电脑“阳光分班”,现场抽签确定班主任及科任教师。</p><p class="ql-block"> 巴四小“阳光分班”时间:9月1日下午 13:30-15:00时,在学校四楼会议室进行电脑随机分班。 </p><p class="ql-block"> 五、工作要求</p><p class="ql-block"> “阳光分班”结束后,学生一律不得串班、调班。</p>

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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