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我在法律上患有一种贫乏症,所以,在公开的场合,我一般都保持沉默,不发言,也不表态。但假如我对某些事情产生了兴趣,又感到疑惑时,我当然也会花点时间去研究它,并谈点我个人的看法。</p><p class="ql-block"> 比如,前段时间有一条新闻,说某地一个80岁的母亲含泪举报违法儿子的藏身地。我当时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就很疑惑,于是总想着一个问题:这位耄耋老母为何要灭亲作证?我一面想,一面心里还隐隐产生了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至于到底是哪里不舒服,我也说不清楚。</p><p class="ql-block"> 现实世界里,这类大义灭亲的事例不胜枚举。然而,每当看到这种新闻后,我并没有产生旌表的想法,相反会心中黯然。更早的时候,宝鸡市有一名女生举报自己的父亲行贿,至数1900万元之巨,这条新闻,后来上了百度热搜榜的榜首,我当时确实也是这么想的。</p><p class="ql-block"> 为什么看到这类新闻会不舒服?不舒服一定是违背了我某种内在的价值的东西。后来,我试图去考校那个内在的价值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这样,我从中学到了一个法律新名词,叫“容隐制度”。</p><p class="ql-block"> “新”只是相较于我来说的,其实它早在西方的古希腊和中国的西周就有了,这是我孤陋寡闻的贫乏症造成的。</p><p class="ql-block"> “容隐”,其实是一种亲属隐罪制度。概言之,就是公民对于家庭成员的犯罪如果不举报,不构成犯罪。</p><p class="ql-block"> 容隐制度是一项古老的制度,为什么它存在于人类社会几千年而一直不衰呢?在我看来,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它触碰到了人类的本质问题:亲情、人伦和道德。</p><p class="ql-block"> 父慈、子爱、兄友、弟孝。无论古今中外,亲亲之爱是人类最柔软的感情,很多人甚至已经把亲情当成了生存的最大理由,所以,主流国家都认为,亲亲相隐,亲人间不检举、不揭发并不违法,因为它合乎人伦道德,是人类最基本的人性。</p><p class="ql-block"> 威格莫尔说,法律是不能强制人们做出违背人性事情的。我们假设,倘若我们每个人都出于求赏图利的种种想法,不惜将亲人告发,那么会是怎样的世界呢?,它带来的唯一后果就是父子反目成仇、兄弟断恩袍义、家人互相催残,让整个社会道德趋于崩溃和瓦解,这样,会造就无数的人伦悲剧,不难想象,这样的社会岂不是比藏匿犯人的社会更可怕、更残忍?所以,容隐制度是一项有人性光芒的制度,它是法律对亲人伦理的一种深层关怀和体恤。</p><p class="ql-block"> 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有容隐制度,这是基于人性的立场来设立的。因为法律是要给人性留温度的,假如法律不给人性留温度,那么,人性就会分分钟崩塌给你看。显而易见,容隐制度避免了对人性的深层次伤害。</p><p class="ql-block"> 容隐制度在西方,是从古希腊开始萌芽的。中国容隐制度的始祖应该是西周,西周的亲亲、尊尊是容隐制度的最早雏形。到了春秋战国,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了“亲亲相隐”,认为亲人之间隐匿、包庇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中国以后的各朝都有容隐制度,直到民国。</p><p class="ql-block"> 很多人一定会问,容隐制度不是增加了执法成本吗?这话是对的。那么为什么还会有容隐制度呢?我个人认为,容隐制度的收益远远超越了它的成本。容隐制度维系了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保护了人伦关系,对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这个收益是无法用有形的数字来衡量的。</p><p class="ql-block"> 霍布斯说,血缘家庭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所以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有序治理离不开以人伦为纽带的血缘家庭。这好比我们人类家园的地球,它围绕着太阳的公转的轨道,每年运转时间是精确到以秒来计算的,假如它偏离轨道,人类就会走向灾难。换而言之,假如我们为了求得公义而牺牲人伦道德,那么对人类而言,将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p><p class="ql-block"> 容隐制度的实质,其实是私权对公权的一种对抗,也是公权对私权保留的最后一点温度。</p><p class="ql-block"> 我们知道,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那么,法律之上是什么呢?霍布斯看来,法律之上是个体的天赋权力。国家之所以建立,不是天然存在的,也不是神让他存在的,而是经过了你的授权才存在,它存在的最高目的,是保护个体。而当国家和法律的最高目的发生冲突时,我们需要遵守国家的最高目的,那就是捍卫人的天赋权利。既然国家的目的是保护个体,那么一个人就没有义务自证其罪,也没有义务揭发自己,国家也不能要求亲人互相举报。这是私权对公权的一种对抗,也是公权对私权慱弈后的一种平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