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3﹞18号)要求,莱芜区为统筹做好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区政府研究,由发改、应急局、住建、市场监管局等13家单位成立莱芜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p><p class="ql-block"> 根据区领导要求,为加快推进莱芜区燃气行业安全运行形势持续向好,专班各成员单位自8月26日开始,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分头开展工作。</p> <p class="ql-block">消防人员入户检查燃气设施安全</p> <p class="ql-block">交通执法队员检查燃气相关车辆安全</p> <p class="ql-block">住建、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检查单位餐饮场所厨房燃气使用安全</p> <p class="ql-block">市场监管等部门现场检查液化气瓶相关单位安全情况</p> <p class="ql-block"> 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将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部门联动,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加强用气场所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