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所作的重大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p><p class="ql-block"> 市机扫大队开设《学习园地》专栏,每天定时在微信群发送,旨在打造“指尖上的学习园地”。《学习园地》有双重含义:一是进一步加深全体党员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是采用“卡片式”学习方式,帮助全体党员利用碎片化时间,在潜移默化中学习理论知识,营造党员学在日常的良好氛围。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工作要乘风破浪,学习也要马不停蹄,让我们一起学起来吧!</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章 党组</b></p><p class="ql-block"> 第四十八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p><p class="ql-block"> 第四十九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p><p class="ql-block"> 第五十条 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