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共护青春无恙——石嘴山市丽日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教育教育讲座

石嘴山市丽日中学

<p class="ql-block">校园欺凌,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p> <p class="ql-block">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多有发生,对学生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学习环境,2023年8月24日下午,石嘴山市丽日八年级全体同学齐聚报告厅,聆听了长胜路派出所民警带来的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教育讲座。</p> <p class="ql-block">讲座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开始讲起,分析了校园欺凌的种类,用具体、生动的案例讲解分析欺凌带来的危害,从法律法规角度剖析欺凌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着重引导同学们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的途径和方法。指出受欺凌者、家长、学校、老师、同学都有制止欺凌事件发生的义务。引导同学们在交往、交际中善于,沟通调节,化解矛盾,珍惜同学情谊,欢度学习时光。</p> <p class="ql-block">讲座指出欺凌形式多样,诸如肢体欺凌,网络欺凌等容易察觉欺凌形式。还有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需要强调的是,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因此,同学、老师、家长都要善于发现,预防欺凌事件发生。</p> <p class="ql-block">当遭遇暴力欺凌时,应对暴力,临危不乱,面对侵害,大声呼救,报警求助等,保全自身生命安全!</p> <p class="ql-block">讲座还特别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指出校园暴力犯罪案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欺凌行为造成的不同结果涉及的罪名如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占、侵财犯罪聚众斗殴罪,要重者甚至还涉嫌绑架罪、故意杀人罪等。</p> <p class="ql-block">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坚决抵制的!欺凌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而且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p> <p class="ql-block">所以,我校及其重视并协同家长、社区、司法机关开展共同教育,制止和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学校设置了欺凌事件举报电话,坚持学生在校时间"无缝隙监管",加强对重点时段的巡查,每学期要进行多次"防欺凌"教育。</p> <p class="ql-block">同学们,有一种感情叫“老同学”,有一种感动叫“因为,我们是同学”。不论经历多少岁月,不论走过多远路途,我都深深怀念那条路,它曾经引导我与你相遇……</p> <p class="ql-block">通过此次专题教育,同学们了解了法律知识,学习了预防校园欺凌的诉求途径,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贯彻自治区第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共建和谐平安校园,共同守护青春无恙!</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撰稿|冯 颖</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编辑|刘 正</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监制|任存军</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审核|刘会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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