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底线”就是流量的“上限”

彤珊

<p class="ql-block"> “外卖女骑手深夜送餐摩托车被盗”,相信前不久网络上的这条视频也曾戳中过你的泪点,令人感叹如今年轻人生活不易和现在的社会人心不古。“谁干的?这也太损了。”“姑娘不要悲伤,坏人自有天谴,天道饶过谁?”“此贼可恨!可恶!抓住必须严惩。”视频一经传播,立即唤起了广大网友的同情心和正义感,引爆了人们对“偷车贼”的一片声讨。</p><p class="ql-block"> 然而,大家可能还没有从愤怒的情绪中走出,事件很快便发生反转。据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消息,该视频信息为谣言,系由网民策划拍摄的虚构事实。警方查明,自2023年4月起,周某某等三人为吸引流量、赚取经济利益,在多个平台上发布多条自导自演的虚假视频,恶意散布谣言、混淆视听。</p><p class="ql-block"> 呵呵,原来竟是流量惹的祸。事实上,平台经济兴起后,引流成为一条便捷、时尚的造富路径。以年轻群体为主的网络原住民们迅速适应这一变化,许多人依托新兴技术和网络平台,用“自媒体”的身份实现了个体阶段性的经济目标。这本身无可厚非,错就错在有些人无节制地追逐利益、丧失原则,把个人的“财务自由”作为终极目标,从而造成了对“上限”的误读和对“底线”的无视。在依法治国的当下,任何个体、实体、平台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如果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不,周某某等三人最终因涉嫌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为他们的无知付出了代价。</p><p class="ql-block"> “青岛男子直播现场绑架网红主播”“长沙女子遭陌生男子强制陪酒”“安徽阜阳女子在家中被前夫暴打”……近期,网络上的“摆拍”视频还真不少,无一不是为了“流量”而廉价消费大众的同情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真相大白后,网民呼吁对这类无底线操作进行严厉打击,公安机关和网络平台积极跟进,做出及时处置。</p><p class="ql-block"> 以摆拍视频赚取流量,这类案例只所以反复出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违法犯罪的低成本。以此次事件为例,三名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为了查明真相,政府付出了大量的行政司法成本,更主要的是其对社会诚信的透支无法估量,仅仅一个行政拘留,过罚是否适当值得商榷。同时,平台把关不严也难辞其咎。今年7月10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账号运营行为,限制违规行为获利以及严格违规行为处置等,明确了平台的监管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如果平台把好了入口关,尽好了自己的本分,这些人为摆拍的视频怎么可能在网络上大行其道?再看看现在的各大网络平台,充斥着大量打擦边球的视频、文章、图片,到底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放水”?是不是也有流量的考量在其中?还有,在事后处置上,平台是否将制作发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纳入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也未可知。因此,这些人行拘期满后会不会换个马甲“重出江湖”,人们对此至为担心。</p><p class="ql-block">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新业态,以往现实社会中的许多经验未必能够适用到平台治理,需要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完善。虽然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理解,无论是个体还是平台,理论上对流量的追逐没有“上限”,但站在社会伦理的角度看,法律的“底线”就是流量的“上限”,这一点毋庸置疑。</p><p class="ql-block">&nbs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