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父亲离开我们已20年整,癸卯中元节将至,我很想念父亲。父亲走得匆忙,还来不及跟任何亲人说上一句话,匆匆忙忙的走了。在清理遗物的时候,我留下了他的钱包。</p><p class="ql-block"> 这是一个棕色的皮革的可对折的小钱包,包里的现金是30元6角。</p> <p class="ql-block"> 父亲生于1932年2月,爷爷杨永清是清朝末年金沙石场大土司禄氏的清管,日子还算过得下去,所以父亲从小可以进学堂读书。1949年解放前夕,当地土匪猖獗,父亲正直勇敢,与土匪展开一系列斗争,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四0团在金沙清匪。1951年被派送到省公安干校学习,一年后毕业分配到纳雍县公安局工作。先后任居仁区公安干事,县公安局预审股副股长、股长,1956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调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任命为检察员,明确为区级干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1968年到1969年公、检、法合并为"军管组"后,他调张维区任公安特派员。1970年元月调中岭派出所任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1978年9月恢复重建检察院以后调到检察院工作,先后任检察员,监所检查科科长等职。父亲长期战斗在政法战线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几十年如一日,他对党忠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时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把工作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在检察院工作期间,他带头办案,严格审查,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退休后,虽然离开工作岗位,但他时刻关心检察工作,仍然坚持搞好法律服务工作,坚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团结街坊,和睦邻里。他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共产党员,他在维护纳雍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为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了不少的荣誉。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多次被县检察院、县委、毕节地区检察分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84年被评为全区检察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并出席全区检察系统先进代表大会,1991年被评为全区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199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他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他的一生是光荣的。</p> <p class="ql-block"> 父亲一生是清贫的,他工作的那个年代,工资是单位发的现金,没有工资卡,也没有存折,他自己没有多余的钱。每个月领着微薄的工资,还装不满他那小小的钱包。每到月底,他的钱包就空了,时常为全家7口人的生活而局促不安。自从居民购粮证取消以后,我们一家就成了“滑石板上的居民”,没有土地种,没有生意经营,为了生存,我们虽然住在县城,却不得不像住在农村一样要喂猪养鸡。每年到我家五姊妹要开学读书时,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总要跟别人开口借点钱,就说:等我家卖猪儿还你。上世纪90年代政府搞房改时,我家住的那套不足80平米的老房子,仅要6000元钱,父亲都为这钱犯了愁,东筹西借的拖了一段时间才算交了房款。</p><p class="ql-block"> 父亲的一生是廉洁的。早在他参与清剿土匪时,经常收缴到土匪的金银珠宝和鸦片等财物,全部如数上交,从不占半点私心。他在中岭派出所任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8年,有许多赚钱甚至是发财的机会,但是他没有那样做,他甘愿清贫,守住一个共产党员的道德底线。他在政法系统工作的几十年里,找他帮说情打招呼的不少,但是他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从不做违规的事。</p><p class="ql-block"> 父亲去世时,社会各界为他撰写了不少挽联,高度赞扬了他的一生。如:成仙此际痛人心,剿匪当年惊敌胆;敢和枉法者较量,专为受屈人申冤;忆办事磊落光明,想为人豪爽刚正;除邪扶正美名留,嫉恶如仇豪气在;办事清廉明道义,为人直爽且温凉;一身正气人称赞,满腔热情众不忘。</p><p class="ql-block"> 世间有很多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有很多东西的价值是金钱无法衡量的。父亲的钱包虽然没有多少人民币,但却装满了公平正义,廉洁奉公,储存了善行和美德,忠诚和敬业。这些都是他留给未来和子孙的宝贵财富,是我们努力工作和生活的力量源泉。</p><p class="ql-block"> 父亲的钱包,是我家的传家宝。</p>